现代使用的人畜力车,其结构与原理,基本上是从古代沿袭下来的。1915年河南始有私人用小汽车,从外国进口,汽油和配件也都依赖外国。汤仲明工程师(河南孟县人)为摆脱这种困境,研制成功木炭代油炉汽车,对汽车运输作出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河南的汽车主要从苏联和东欧民主国家进口。1956年开始使用国产解放牌汽车。60年代初河南开始制造汽车,郑州客车厂、郑州、南阳汽车制造厂、洛阳东方红拖拉机制造厂相继生产汽车。1978年以后,用于运输的拖拉机大量增加,1987年达15.3万台。
一、畜力车
(一)马车 《古史考》载:“黄帝作车至陶唐氏制彤车,乘白马,则马驾之初也。有虞氏因彤车而制銮车,夏后氏因銮车而制钩车,商因钩车而制大辂,周因商辂以制木辂”。马车车制至周朝始较完善。周朝马车分辂车和戎车。辂车贵族乘用,形式颇华丽,戎车系战时用。
先秦马车的基本结构是单轴双复原图轮,轴上置车箱,从箱下引出单辕或双辕。辕头有一横木叫衡,衡中有轭驾一马,也有衡两端置双轭或四轭,用以驾双马或四马。安阳孝民屯出土的商代车,三门峡上村岭出土的春秋车,辉县琉璃阁出土的战国车,都是一车两马。《古今图书集成》考工典载:“天子驾六马,大夫以上驾四马”,这种车限于王候公卿乘坐。
甲骨文和青铜器铭文中的车字,是车的形象,书法不一,或有车箱,或驾两畜。
秦时马或驾车或单骑,甚为普遍。车的种类有輼輬车和辎軿车,此两种车四周均各有屏蔽,可坐可卧,颇为舒适,利于长途旅行。
汉代马车种类增多,使用范围扩大了。皇帝、大臣和贵族出行时,都要有一个马车队跟随。汉代皇帝出行有大驾、法驾、小驾的区别,大驾出行跟随的马车多达81辆。一个县令的车队,也要有7辆马车组成,车队马车的多少,显示官职级别的高低。唐河县电厂出土汉墓中,密县打虎亭汉墓中都发现有马车队出行图。皇帝乘坐的车叫金根车、驾6马;高级官员乘坐的车叫轩车,车篷两侧有帷子;一般官员乘坐的车叫轺图3—1—5 轩车·汉画石车,上面伞盖,四面敞露;贵族妇女乘坐的车叫辎车,车蓬象一间小房屋。还有一种马车,车身与牛车相似,名为輂车,在马车中等级最低。
宋代兴起乘轿,马车逐以载人为主改为载货为主。清末河南相继修筑了铁路,商品流通增多,现代化技术开始采用,马车车轮改小,车箱改为平板,引出两把以为辕,一马驾辕,前可套3~5匹骡马,运载400~500公斤。30年代以旧汽车轮胎改装马车,是马车改革的一大突破,载重量增加,行驶轻便,通称汽马车。是当时城乡的主要运载工具。50年代,马车先后都改为充气轮胎,装上轴承,套上3~5匹骡马可装载一吨多,是当时公路运输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牛车 古称大车。传说由商汤七世祖王亥发明,当时牛车仅用来运载笨重物品。汉武帝时兴起乘牛车,装饰也华丽起来。东汉以后贵族普遍使用。牛车分3种:“通幰牛车”,车顶从前到后幛一张大幔子; “偏 牛车”,幔子只遮住车的前半部;“敞篷牛车”,没有幔子。唐代继续服用牛车,但车子结构已有变化。至宋代时还有华丽的通幰牛车。因兴起坐轿,牛车结构逐渐转向载货。
宋代的大车称太平车,《邵氏见闻录》载:“今之民间锱车,重大椎朴,以牛挽之,日不能行三十里,少蒙雨雪,则硅步不进,故谓之太平车”。豫东平原农村普遍使用的“太平车”即由宋代传来,4轮无辕,轮是木质实心,车箱成长方形,轮与箱齐高,箱内乘人或载货,以绳索并套2~4牛,多时可套5~7牛,日行20~30公里。
牛车传到清末,结构类似马车,车箱多为平板,两轮,车箱前伸出两木作辕,一牛驾辕前可套2~3牛,可载500公斤左右。南阳等地区还有一种两轮独辕大车,车箱前置一根长木,前端装一横木,使用时长木两边各套一牛,横木压在两牛的脖颈上,利用牛颈拖曳车前进,通称二牛抬杠。牛车是河南农村短途和田间运输主要运输工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机动车和架子车的增多,牛车日渐稀少。
(三)毛驴车 即架子车套上毛驴,50年代后期开始广泛使用。因其轻便,适合搬运零星物资,方便山区短途运输,最大优点是借助牲口的力量能爬坡,效率比人拉高,豫北浅山区使用这种车子较多。
二、人力车
(一)独轮车 东汉时的鹿车是独轮车之始,因构造简单,使用方便,历代相传沿用。至清末式样增多,名称不一。有小车、土车、拱车之别。只有一轮,一人推行,可载货也可坐人。拱车(豫南称二把手)略有不同,车上起一脊,脊下装轮,脊两旁坐人或载货,较一般独轮车稍大,一人推一人拉,可载150公斤。后来独轮车逐步改为充气轮胎,装上轴承,更为灵活轻便,在建设工地、农村曾广泛使用。60年代架子车发展起来后独轮车渐少。
(二)黄包车 通称人力车,来自日本,又称东洋车。1905年自上海传入河南,由开封乾泰杂货行店员赵锦荣从上海购进5辆,在开封开办振泰源车行,经营黄包车运输。黄包车结构初为木轮铁瓦,轮圈较大,敞座无篷。后改为铁圈外包胶皮,30年代改用充气轮胎,座上装有半圆篷,备有座垫,装有挡泥板,手拉或脚踏铃,夜有信号灯。是近代城市主要客运工具。50年代后期逐步淘汰。
(三)架子车 又称板车、排子车、平车。结构简单,初为铁轮箍外包胶皮,中间为铁轴套,轴套和轮箍间用钢幅条支撑,轮较大,两轮间以铁轴相连,上置木板装货,伸出两把,用以推拉车。40年代逐步将铁轮改为充气胶轮,轮盘改小,载重量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架子车已成为城镇的主要运输工具。1958年因其使用方便灵活,造价低廉,各地普遍发展。至80年代,全省架子车已达1000多万辆,河南有“架子车王国”之称。
(四)三轮车 在黄包车与自行车的基础上改制而成,前面和自行车一样,后两轮上装车座,三轮成品字形。改人拉为脚踏,较黄包车省力,速度快,人们乐意乘坐,是城市主要客运工具。另有一种后蹬三轮车,置车箱于前,人在后蹬。此车由商丘县黄包车工人李世伦,于1938年根据上海铁质平斗三轮推菜车改制而成。以后发展起来,遍及豫东各城镇。70年代初大都改为机动三轮车,80年代逐渐减少。
三、机动车
(一)汽车 1915年始有私人小汽车,民国时期汽车吨位小,客车十五六个座位,货车载重2~3吨,河南常用美国汽车有道奇、雪佛兰、福特、万国、奇姆西、金刚等厂牌;日本汽车有丰田、尼桑、五十铃、九四式、九五式、九七式、九八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河南从苏联进口的汽车有吉斯150型、吉尔164型、格斯51型、玛斯500型、亚斯210型、伏尔加等,其中玛斯、亚斯是柴油车;从波兰进口的有星牌20型、华沙小轿车;从捷克进口的有布拉格RN型、V3S型、太脱拉111型、斯可达等柴油车;从匈牙利进口的有却贝尔D450型柴油车和依卡露斯30型大客车;从东德进口的依发H6型、H3A型、萨克森林S4000型等。
1956年始用国产汽车,初期只有解放牌,尔后有跃进、黄河、交通、江淮、北京、武汉、上海、郑州、东风、南阳等汽车。多为汽油车,只有南阳、黄河是柴油车。
60年代初河南能制造汽车。郑州客车厂1963年开始生产JT660型大客车,至1987年已生产JT660A、ZK661、JT661、ZK630、JT662、JT663等9种型号大客车,20多年来为河南公路旅客运输提供了3000多辆客车。郑州汽车制造厂1970年生产了130型载货汽车,1987年参加东风汽车工业联营公司,改为郑州轻型汽车制造厂。南阳汽车制造厂和洛阳拖拉机厂生产了南阳牌(仿黄河牌)载货汽车和东方红越野牵引汽车。
70年代河南使用的进口汽车,有罗马尼亚的布切奇汽油车和达卡、罗曼等柴油车。80年代后,进口汽车剧增。从日本进口的有日野、日产、五十铃等柴油车、三菱、扶桑、丰田、皇冠等汽油小客车。从法国进口的有贝利埃、尤尼克等大吨位柴油车。
1987年全省民用汽车共215966辆,比1978年增长24倍;其中载货汽车148982辆,增长2倍;载客汽车56390辆,增长44倍;特种汽车10594辆,增长51倍。交通运输部门客货汽车17793辆,增长14倍。私营客货汽车37187辆,其中货车30806辆,客车6381辆。
(二)木炭汽车 又称木炭代油炉汽车,由留法工程师汤仲明于1931年3月研制成功。代油炉是一长圆形体,高1.2米,直径40厘米,由发生炉、散热器、滤清器、混合器四部分组成。1931年3月汤仲明在郑州试验,时速达40公里,每公里平均耗木炭0.5公斤,价值为汽油的1/10。6月实业部派技正舒震东,技士余人翰前来检验,认为设计合理,造价低廉,较国外同类产品具有3个优点:发动时不用汽油作媒介;炉体轻,仅有45公斤;装炭间隔时间长,每4小时装1次,可行驶百余公里。8月陕西省政府主席杨虎城将军,约汤仲明到西安作示范表演,由省政府拨道奇牌汽车1辆,责成陕西省公路局和十七路军机械局配合改装木炭汽车,9月进行长短途运行试验鉴定,认为代油炉力量足,驾驶轻便,可抵汽油用。1933年1月汤仲明应邀到南京等地,向各界介绍木炭汽车研制状况。中央工业试验所对木炭汽车详加检验,鉴定完全合格,中央财务委员会特发给奖金1000元。此后木炭汽车迅速在全国各地推广使用。河南省政府1932年曾拟定改制木炭汽车计划,大力提倡推广。建设厅长途汽车营业部1933年将部分汽车改为木炭汽车,新乡专员公署将汽车全部改为木炭汽车。1935年河南省政府转军事委员会函称:木炭汽车关系交通、国防、国计民生,应予提倡,并责令公路机关改用,以利交通堵塞漏卮。1937年汽油来源困难,政府要求公私汽车一律改为木炭汽车。30年代末40年代初木炭汽车在全国广泛使用,特别在大西南木炭资源丰富地区,民用汽车几乎全部是木炭汽车。河南省于1944年将客车全改用木炭汽车。在抗日战争艰难时期,有些地区使用木炭也有困难,便改烧木柴。抗战胜利后,很多汽车继续使用木炭代油炉,因成本低,获利多,长期沿用下来。全国解放初期,因汽油缺乏,仍有部分汽车使用木炭代油炉,个别单位沿用到50年代中期。
(三)简易汽车 又称柴油机动车,是民间运输工具技术革新成果。1968年河南省成立了柴油机动车技术研究小组,开始生产不定型,先是3轮,后改为4轮,都是用柴油机为动力,装上方向机、驾驶室和车厢而成,载重1~2吨。1973年省机动车选型会上,对各地试制的6轮2吨车和6轮2吨油压自卸车、半拖挂车、长材车,通过试车鉴定,一致肯定了6轮2吨车和6轮2吨油压自卸车为全省定型车。这两种车的优点是:机动灵活,适应短途运输,结构合理,坚固耐用,部件通用,便于维修。缺点是动力小,配件质量差,驾驶室不够舒适,而且污染重,噪音大,效率低。但在城镇短途运输中,效力比人畜力车高。1975年生产了3908辆,1980年发展到6590辆,1987年达6734辆。
(四)载货挂车 河南于1954年开始汽车拖挂运输,试制3吨双轴挂车34辆。1958年各地大力发展挂车,因缺乏技术资料,质量很差,短期内都已损坏。但拖挂运输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全省除大力修复旧挂车外,还普遍制造新挂车,实行拖挂运输。1962年全省载货挂车已达1555辆。
1964年交通部颁发了双轴挂车技术资料,挂车质量逐步提高。1976年河南省为支援生产救灾,统一设计生产挂车800辆。1977年省交通厅确定周口汽车配件厂为挂车生产专业厂,1984年共制造挂车2052辆。1985年全省载货汽车挂车已达41688辆,比1978年增加8.9倍。专业运输部门挂车20574辆(其中国营5263辆,集体3115辆,个体12196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21114辆。1987年全省民用汽车挂车已达76095辆。
(五)拖拉机 1972年11月,省交通局、公安局、农林局联合通知,轮式拖拉机准许经营公路运输。1979年以后,全省拖拉机发展迅速。1984年国务院决定个人或联户的机动车和拖拉机准许经营公路运输,全省拖拉机有了大的发展,1987年已有各类运输用拖拉机153179台,其中小型拖拉机49625台,手扶拖拉机103554台,分别为1978年的186.8%、172.6%和194.6%。私人拖拉机139354台,占90.9%。
四、汽车修理
(一)修理体制 30年代开封有私营工茂、文茂两家修理厂,兼营汽车配件,设备简陋。1931年省长途汽车营业部初建时,有技师1人,机匠3人,机匠助手3人,负责汽车修理。1933年营业部机构扩大,设机务课辖开封修理厂,信阳办事处设保养组,周口、许昌、南阳派修理工驻站。抗日战争胜利后,因接收日伪破旧汽车需要修理拼装,除加强开封修理厂外,又在许昌增设修理厂一座,洛阳、南阳、信阳设小规模修理所,归开封、许昌修理厂领导。1946年开封厂有技工42人,每月平均大修汽车15辆,小修汽车20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豫西、豫皖苏汽车队合并时,修理部门也同时合并,成立中原公路局修理厂,后改为河南省公路局修理厂,9月随汽车大队划归省运输公司领导。1951年在许昌设分厂。1953年根据驾修合一精神,将修理厂修理部分调出,成立许昌、信阳保养场(后改为修理厂),担负省营汽车修理任务,归省运输管理局领导。原汽车修理厂留下部分,改为郑州汽车修配厂,主要生产汽车配件。1956年在开封公私合营工茂汽车修理厂的基础上,成立开封汽车修配厂。至此,省交通厅已有郑州、开封汽车修配厂和许昌、信阳、新乡汽车修理厂共5个,全省汽车维修力量集中在交通运输部门。
1958年以后,因专业汽车修理力量不足,汽车保有量较多的厂矿企业单位发展了自修能力,1963年为解决修理力量分散,技术力量不足等问题,将5个非交通部门厂转为汽车修理,划归省交通厅领导。1964年全省汽车保修厂22个。
1968年10月,省交通厅所属修理制配厂全部下放地市管理,部分地市又将汽车修理厂转业,汽车修理无法统一安排。各专业汽车运输公司为保证自修能力,相继成立了修理厂或车间,至1979年,各地市营汽车修配厂13个,地市汽车运输公司附属汽车修理厂14个。
1978年后,汽车猛增,修理行业迅速发展,全省约有大小修理厂797个,从业人员3.7万人,产值约9964万元。1986年6月交通部下达了《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交通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联合下达了《关于加强汽车维修管理的通知》,对汽车维修行业等级、开业条件、竣工检验标准、收费标准等作了统一规定。根据技术力量、修理设备、资金、占地面积等条件,汽车维修企业的单位和个人,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1.汽车大修厂开业条件 定员50人以上,有1名工程师以上技术人员,工种齐全,每工种有1名5级以上技工。设有技术副厂长和2名专职检验员,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厂房250平方米以上,符合环境保护、消防规定;具有搪、磨设备、起重设备、焊接设备,测试仪表及其它维修行业必需具备之设备,流动资金3万元以上。
2.汽车三保站开业条件 定员30人,有1名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人员,配有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检验人员1名,各主要工种有熟练技工;占地面积500平方米,厂房150平方米,设备应具有磨汽门机、搪制动鼓机、压力机、电、氧焊机、空压机、充电机、起重机等设备及测试仪表;流动资金2万元以上。
3.汽车修理部担任汽车小修保养作业开业条件 有1名5级以上汽车修理工,其它工种配备相应技术工人,具有一定场地和厂房;配有适合小修、保养的设备;5000元以上流动资金。
4.汽车专项修理部开业条件 有专项修理技工;有适应专项修理的专用设备;有相应的作业厂房和流动资金。
1986年对汽车维修行业进行了整顿,整顿后的汽车维修厂、站、部3661个,其中大修厂135个,三保站260个,修理部1377个,专修部1889个。国营343个,集体1174个,个体2144个。从业人员59万人。经过整顿基本解决了开业无标准、维修质量差、收费标准不统一。1987年全省汽车维修市场基本进入正常管理阶段。
(二)修理规范 50年代初,河南汽车保修主要是贯彻执行交通部制定的《汽车运输企业暂行技术标准与定额》。保修能力薄弱,大部分集中在交通部门。
1954年强调保修要为运输服务,推行了计划保养和检验制度;实行总成互换,组合件更换,修复旧料和夜班保养经验。1957年6月专业修理厂、保养厂共有职工1360人,机床159台,年大修客货汽车268辆。当时全省的1103辆国营汽车,产自8个国家,26种车型,技术管理、保养维修和材料供应困难很多,1957年开始采取同类车型进行集中管理。
60年代,省交通厅先后颁发了《汽车大修进出厂的几项技术规定》、《河南省汽车修理标准规定》、《汽车大中修工时、原材料、燃润料消耗定额》等文件。1975年省交通局制定了《河南省汽车运输技术管理定额(试行)》;1981年交通部颁布了《汽车修理技术标准》。1986年省交通厅制发了《汽车修竣检验技术标准》。河南汽车运输业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执行了计划预防保修制度,贯彻了保修并重,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一定运行周期分级进行保养和修理。汽车保养分三级:是带强制性的定期保养,汽车达到一定行驶里程,就要按计划进行保养。其作业要点是:一级保养以润滑紧固为中心;二级保养以检查调整为中心;三级保养以总成解体清洗检查为中心。
由于道路条件和汽车结构性能的改善,保养间隔里程相应的延长。1980年一保间隔里程比1952年延长1~2倍,二保延长4~7倍。省汽车运输公司所属企业,1982年一级保养平均间隔里程2258公里,为定额的162.8%;二级保养为13540公里,为定额的104.15%;三级保养为62729公里,为定额的139.39%。
汽车大修占用车日、工时与费用历年不同,以交通部门10个专业汽车修配厂为例,大修平均在厂车日:货车最多96天,最少13天;客车最多117天,最少186天;其它平均工时与费用相同。
(三)配件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因拼修国民政府遗留的破旧汽车,郑州汽车修配厂自制了汽缸缸套、活塞环、气门等12种配件,解决了缺少配件的困难。当时省营汽车配件供应十分困难。1961年,国家为解决配件不足的困难,决定由省交通厅统一安排生产和供销,成立河南省汽车配件公司。当年全省汽车配件生产达56.1万件(组),产值229.7万元,比1960年分别增加74.2%和91.4%。1963年7月国务院决定汽车配件生产统一归机械口安排,省汽车配件公司交机械厅经营,为解决专业汽车运输的需要,在交通工业系统内部继续安排一部分配件生产。1964年改制专用设备48台,工卡具620件,建立了产品检验和定额管理制度,提高了配件质量。1978年后,随着汽车迅猛发展,汽车配件大幅度增加。1980年公路工业系统生产配件58.5万件,产值389.1万元。1985年因省汽车运输公司撤消,企业下放,社会修理业的增多,公路工业系统配件生产有所减少。1987年产量只有1.7万件,产值3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