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俊卿 男,汉族,河南偃师人,1957年11月出生,1976年11月参加工作,三门峡市公安局治安科民警,中共党员,一级警司。1999年9月,任俊卿从部队转业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勤奋工作,以自身模范行动树立了新时期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他认真学习掌握公安业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深入实际加强爆炸危险物品管理,先后促使辖区6个烟花爆竹仓库搬迁到安全地带、6个民爆物品仓库进行技防改造,指导8个乡(镇)建立了民爆物品管理服务站。他多次冒着生命危险只身排爆除险,先后组织销毁炸药3654 公斤,过期失效雷管17万发,手榴弹、航弹、炮弹、炮弹引信1390余枚,导火索315万米,伪劣烟花爆竹370余万响,枪支243支,为消除辖区社会治安隐患、保卫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贡献。任俊卿从警后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先后被评为三门峡市公安保卫工作先进个人、河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和河南省治爆缉枪先进个人。2002年11月16日下午16时许,任俊卿接到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迅速赶赴一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场所执行排爆任务。面对随时可能发生爆炸的严峻情况,他置个人生死于度外,只身进入现场排爆。17时05 分,现场突然发生爆炸,任俊卿不幸牺牲。2003年3月21日,公安部追授任俊卿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常世忠 男,汉族,河南沁阳人,1945年12月出生,1960年6月参加工作,郑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处级侦察员,中共党员,一级警督。常世忠1964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清正廉洁,无私奉献。他在担任分局领导期间,从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入手,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严管队伍,关爱民警,分局先后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他在长期的刑事侦查工作中,善于总结经验指导办案实践,多次冒着生命危险抓捕犯罪嫌疑人,先后参与和指挥侦破重特大刑事案件上千起,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保卫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贡献。常世忠从警36 年来,一心扑在工作上,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虽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但一直带病坚持工作在第一线。2003年1月5日,常世忠在侦办一起特大刑事案件工作中,因劳累过度引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不幸以身殉职。常世忠曾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3次,两次被评为河南省公安战线积极分子,并被省政府授予“人民好卫士”称号。2003年3月21日,公安部追授常世忠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管 鑫 男,汉族,河南固始人,1981年3月出生,2001年7月参加工作,固始县公安局“110”直属大队四中队中队长,中共党员,二级警员。管鑫毕业于河南省洛阳人民警察学校,曾被省教委评为 “2000届全省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并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管鑫参加公安工作后,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在短短1 年多的时间里,先后参与处置报警1100 余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41人,调解纠纷334起,为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做出了贡献。他立足本职岗位,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先后参与救助群众 338人次,为群众办好事160余件,资助迷路老人、儿童13人。管鑫曾被固始县公安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并受到嘉奖1次。2003年3月31日上午,一辆长途客车翻车落入河中,车上旅客生命危在旦夕,管鑫接到指令后,立即赶往事发地点增援,与战友们一起在暴雨中冒着生命危险救出11名落水群众,自己却不幸被急流冲走,壮烈牺牲。5月14日,公安部追授管鑫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宫 毅 女,汉族,山东垦利人,1958年5月出生,1976年6月参加工作,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中共党员,一级警督。宫毅1981年毕业于信阳师范学院中文系,1984年入中国刑警学院学习,并担任河南省文件检验协会常务理事、河南省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特邀文件检验高级工程师、中国民俗语言学会理事等社会职务。宫毅先后获得“河南省优秀人民教师”、“河南省优秀人民警察”、“河南公安战线巾帼建功立业先进个人”、“河南省公安系统优秀教师”、“河南省省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 次。2003年8月30日,宫毅被评为“全国公安系统模范教师”,同时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李国富 男,汉族,河南扶沟人,1951年7月出生,1970年12月参加工作,周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中共党员,一级警督。李国富1979年参加公安工作,先后担任县公安局局长和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共组织侦破各类案件116 万余起,其中重特大案件476起,为维护辖区治安稳定、保卫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贡献。由于长期超负荷工作,他积劳成疾,身患多种疾病,但仍带病坚持工作。李国富先后荣立个人一、二、三等功各1次,被河南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多次被当地党委、政府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 2003年9月30日,公安部授予李国富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史 军 男,汉族,河南舞阳人,1963年 10月出生,1985年7月参加工作,安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队长,中共党员,三级警督。史军1987年参加公安工作后,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被单领导和同事们称为“警界老黄牛”。他从警16年,一直战斗在公安基层交通管理第一线,先后从事车辆管理、事故处理、交通秩序管理等工作,无论在哪个岗位上,他都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立足本职岗位,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树立了新时期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受到了辖区群众的广泛赞誉。史军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 次,多次被当地公安机关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在抗击“非典”斗争中,史军不顾个人安危,连续两个多月奋战在第一线,因劳累过度导致肝功能衰竭,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03年6月23 日病逝。9月30日,公安部追授史军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谷文昌 1915年出生,原名程栓,河南林州(林县)人,194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林县区长、区委书记,福建省东山县委组织部长、县长、县委书记,福建省林业厅副厅长,1972年后任龙溪地区林业局长、农办主任、副专员等职。
1950年5月12日,谷文昌随军南下入闽解放东山岛,从此在东山这个的海岛上辛勤耕耘了14个春秋。东山岛东南部几十里风沙滚滚,侵袭村庄,吞噬田园,埋没房舍,严重破坏生产,威胁人们生存。谷文昌担任东山县长时,把治理风沙列为政府工作重点,亲自带领工作人员多次探风口、查风源,摸清“沙老虎”来龙去脉,制定治理风沙的规划。1955年,谷文昌改任县委书记,在3年的时间里,组织全县人民先后8次在沙滩上筑堤挡沙,挑土压沙,植草固沙,造林防沙。林业干部在白埕沙滩上发现了几株屹立于风沙中的木麻黄树。谷文昌获悉后,立即组织林业技术员到实地研究、分析,证实木麻黄具有耐旱耐咸、抗风力强的特点,是抗御、制伏风沙的好树种。他一面呈请中央林业部进口木麻黄树籽,一面派林业干部到广东学习木麻黄的种植技术,还亲自在下溪村建立了一个试验苗圃,在白埕村大园埔搞了一个试验林地,大面积试验林取得初步成功。1960年起,谷文昌带领全县人民鏖战数年,在全县400多座大小山头、2000 多公顷赤白滩上种树、造林,30公里长的海岸线筑起了“绿色长城”。沙滩造林调节了气候,保持了水土,平衡了生态,沙滩变良田,一熟改三熟,粮食产量上去了,经济作物发展了,过去缺粮短柴的沙区人民实现了柴米自给有余,还为工农渔业提供一定数量的生产和建设用材。在带领广大党员、群众造林制伏风沙的同时,谷文昌还发动人民群众挖塘、打井、修渠、筑水库,有效利用水利资源;领导全县人民兴建八尺门海堤,使东山由孤岛变成半岛。东山地处海防前线,也是对台工作、统一祖国的要地。谷文昌经常教育干部、群众要提高警惕,保家卫国,加强民兵训练,重视对去台人员家属的政治工作。1953年7月16日,蒋军海陆空1万多人向东山县进犯。谷文昌带领全县人民积极配合解放军作战,夺取了东山保卫战的伟大胜利。1981年1月30日,谷文昌在漳州病逝,享年66岁。遵照他生前嘱咐,其部分骨灰撒在东山岛上。
2003年8月5日,中组部、中宣部、福建省委联合在京召开学习谷文昌先进事迹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贺国强在讲话中指出,谷文昌和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等一样,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领导干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优秀代表,是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学习的榜样。
郑永立 男,河南浚县人,1946年2月出生,1966年2月入伍,同时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转业到浚县地方志办公室工作,历任《浚县志》副主编、主编,浚县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为了提高业务素质、适应工作,在繁重的工作之余,他自学大学课程,撰写读书笔记30 多本,摘录卡片数万张,发表论文10余篇;为了掌握第一手资料,他骑着自行车实地考察了全县的山河岗洼和黄河故道;为了核查一个历史典故,他多次深入百姓家中查访;为了弄清学术上的疑难,他背着几十斤重的书稿到北京、郑州、开封等地向专家请教。他所主编的《浚县志》在篇目设计、突出特色以及大事记、政治、经济部类编写等方面进行了大胆创新,荣获河南省地方志阶段成果一等奖和全国新编地方志优秀成果二等奖,在省内外史志界产生了较大影响。在他的带领下,浚县地方志办公室先后被评为省、市先进单位,他本人也多次被评为省市县“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 “县级拔尖人才”等。160多万字的《浚县志》出版后,他又投入到方志资源、县情信息的开发利用以及学术研究、旧志整理等工作中。他抱病主编了30余万人字的《大伾山志》,整理了清代嘉庆、光绪两本《浚县志》。组织上欲调他到工商局等单位任职,但为了方志事业,他曾3次辞官不做。由于长期超负荷工作,正值壮年的他患上了肺病、坐骨神经疼、肩周炎等疾病,《浚县志》定稿时,体重比转业时下降了十几斤。2001年3月,郑永立不幸病逝,年仅56岁。2002年6月26 日,鹤壁市委、市政府授予郑永立“敬业奉献的典范”荣誉称号,并追记二等功;6 月27日,省地方志办公室授予郑永立 “铁心修志的楷模”荣誉称号,并在全省史志系统广泛开展向他学习活动。2003 年4月21日,中共河南省委追授郑永立 “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李和鹏 男,河南郸城人,196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1984年大学毕业后从事教育工作,1988年选调到郸城县法院,1992年2月担任南丰中心法庭庭长,现任郸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兼南丰中心法庭庭长。曾荣获省优秀青年卫士、优秀政法工作者、十大杰出法官和全国青年法官标兵、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等荣誉称号,两次荣立一等功,多次荣立二、三等功。
李和鹏担任南丰法庭庭长后,刻苦钻研审判业务,把“公正与效率”作为法院工作的主题,执着追求,努力实践。10 年来全庭共审结执行案件4266件,其中他一人主审1618件,调解率达96%,服判率达99.5%,做到了无积案、无错案、无缠诉、无上访、无违法违纪。南丰法庭先后被周口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和“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示范法庭,连续5年被省高级法院评为争创“最讲理、最公正、最廉洁、最文明”人民法庭先进单位,并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二等功 2次。李和鹏积极探索审判方式改革,在庭审中实行“审教式办案法”,把审判与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建立了“四证三结合”的审判模式,做到了当庭举证、质证、辩证、认证,采取审教结合、执教结合、回访结合的办法,把法制教育贯穿案件始终;坚持巡回办案,就地开庭,当庭宣判,方便群众诉讼,突出一个“快”字,采取快收、快立、快查、快审、快结、快执的方法,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10多年来,他的足迹踏遍了辖区300多个村子,被群众称为“有情法官,人民公仆”。他积极帮助所在镇党委、政府解决工作中的涉法问题,为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成绩。在他的建议下,南丰镇于1992年推行了“村财乡管”、“政务公开”等措施,将农民负担和乡村财务纳入了法制管理的轨道,受到了农民的欢迎,并被外省市一些县、乡学习推广。李和鹏甘于清贫,却多次为生活困难的群众慷慨解囊,上级奖励他的2000 元钱,他也全部用到了法庭建设上。 2003年1月13日,李和鹏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侯耀生 男,河南西华人,1950年11月出生,1968年2月入伍,196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11月转业后,历任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中原区委宣传部副部长、中原区须水乡党委书记、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污贿赂局局长等职。侯耀生担任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期间,该院先后被省检察院、省委政法委、最高检察院评为“五好检察院”、“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人民满意的检察院”,1999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他个人也先后被郑州市委、省检察院授予“优秀社会科学工作者”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检察官”和“优秀检察长”称号,2001年12月被评为全国第四届“十大杰出检察官”。7年中,他带领二七区检察院共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121起,其中千万元以上大案8起,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2001年和2002年,在二七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四级人大代表行风评议中,二七区检察院连续两年名列第一,被评为“人民满意公仆单位”。
侯耀生于1995年率先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出“无缝隙管理”制度,靠制度实现对人、财、物的有效管理;1996年,推出“专职检委会委员制度”,制定了检委会议事规则和程序;1997年,建立“检察、公安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拓宽了侦查指导与监督渠道。他还推出“不诉及撤诉案件听证制度”、“基层院民主管理制度”、“自侦案件模拟法庭诉辩制度”、“案件流程管理模式”等10多项改革新举措。从1996年开始,他积极实施 “科技强检”措施,成为全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的示范单位。他坚持“向教育要素质,向素质要质量”,深入开展“文化育检”活动,对班子成员,他提出要当“学者型的领导”。他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规定,鼓励干警争当“学习型的检察官”,全院82名干警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成为全省检察机关平均学历最高的基层检察院之一,培养出了一批拔尖人才。在案件每年递增20%而人员未增的情况下,该院批捕、起诉工作在郑州市检察系统业务评比中连续5年名列第一。在他任职的7年间,全院办理的5000多起案件,无一起错误案件,无一起赔偿案件,无一名干警违法违纪。2003年7月31 日,侯耀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 “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孙阳吉 男,1950年7月出生,197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河南省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后勤管理处副处长兼学院医院院长。孙阳吉参加工作以来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曾3次荣获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和多项荣誉。2003年,在抗击“非典” 的斗争中,他不顾自己曾经做过心脏搭桥手术,夜以继日地奋战在第一线。参与制订学院防治“非典”工作方案,编写各类宣传材料,并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荐药方,亲自采购熬制中药,督促全院师生员工按时服用。自4月21日起,学院医院共接诊发热病人148例,他亲自诊疗120例。5月12日中午,正在打电话布置“非典”防治工作的孙阳吉倒在办公椅上,经抢救无效逝世,终年53岁。5月16日,中共河南省委追授孙阳吉 “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狼村党支部书记。
赵立民 男,1957年4月出生,199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华县红花镇赤狼村党支部书记。赵立民是西华县第十届、第十一届人大代表,两次被西华县委命名为优秀共产党员,他所在的党支部是西华县“先进,五好”村党支部”。在2003年抗击“非典”的斗争中,赵立民多次主持召开村“两委”会,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研究落实“非典”防治措施,组织党员干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非典”防治知识。针对村内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实际,他带领村干部逐户登记外出务工人员情况,亲自给他们打电话、寄公开信,劝告他们不要急于返乡,并认真做好已返乡人员的隔离观察工作。5月3日,为安排好返乡人员的隔离观察场所,他一直忙到深夜。4日凌晨,他检查过隔离观察区及健康检查站的值班情况后,又匆匆赶到镇里参加“非典”防治工作紧急会议,因劳累过度,倒在会场里,经抢救无效不幸逝世,年仅46岁。5月16日,中共河南省委追授赵立民“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