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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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三次全体会议】 3月27日,省政府召开1989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表彰1988年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签订1989年目标管理责任书。会议由副省长胡笑云主持,副省长秦科才宣读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1988年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决定》,对1988年全面完成责任目标的焦作市、三门峡市、漯河市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劳动人事厅、体委、审计局、科学院、气象局、河务局10个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并颁发了奖励证书。省长程维高分别与17个市地的市长、专员在1989年目标管理责任书上签字;6位副省长和省政府秘书长分别与省直71个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在责任书上签字。会议结束时,省委书记杨析综、省长程维高分别讲了话。他们强调,对目标管理工作要不断完善和提高,着重探讨5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科学地建立目标管理体系,使目标体系更好地体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制定责任目标如何做到先进合理;三是如何加强统计建设,解决好责任目标考核口径不一、数字不准问题;四是如何通过目标考核,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生产水平的提高,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五是如何把目标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干部实绩的主要依据。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和省政府44个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列席会议的有省直及中央驻豫机构等46个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17个市地的市长、专员及省政府驻各市地的联络员。
  4月15日,省政府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程维高省长将在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动员省政府各部门做好人代会期间回答询问等准备工作,与会同志认真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提出了修改意见,会议原则通过并确定进一步修改后提请即将开幕的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省长程维高就省政府各部门在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的汇报工作、听取代表意见、回答询问、接受质询等问题作了动员,要求充分重视这项工作,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副省长胡笑云、秦科才、宋照肃以及省政府44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省政协副主席魏钦公应邀出席;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政协办公厅、省政府派驻各市地联络员、省直有关单位和国务院部门驻郑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7月26日,省政府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和中共河南省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省长程维高在讲话中对1989年下半年政府工作提出了6项任务:第一,坚决抓好清查工作,夺取制止动乱、平息反革命暴乱的彻底胜利;第二,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方针,为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创造条件;第三,广泛深入地开展"双增双节"运动,确保今年工农业生产各项计划的完成;第四,保证市场稳定,保证物价控制目标的实现;第五,坚决反对和惩治腐败,切实加强廉政建设;第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出席这次会议的有:省政府和省政府44个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省政府驻各市地联络员。省政协的主要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会议。

【其它重要会议】 1989年1月9日至14日,全省计划和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会议根据全国计划和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着重研究了我省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各项措施。会议确定1989年我省计划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中央提出的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总要求,坚持以改革总揽全局,边改革、边整治、边调整、边前进,稳定发展,稳定物价、稳定市场、稳定人心。具体要求:(一)千方百计力争农业有个好收成,保持工业生产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适度增长,努力增加有效供给,确保市场物价上涨幅度明显低于上年;(二)采取切实措施,实行配套的倾斜政策,积极进行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优化国民经济结构;(三)下决心抑制社会需求的过快增长,特别要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和非生产性投资的增长;(四)坚定不移地深化企业改革;(五)在坚持改革和治理整顿的前提下,加强和完善全省的宏观经济调控。省委书记杨析综、省长程维高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1月2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金融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贯彻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分行行长会议精神,总结1988年金融工作,安排部署1989年金融工作。会议着重研究了在信贷从紧的形势下,如何组织资金、调整信贷结构、挖掘内部潜力,进一步搞活资金,促进河南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等问题。参加会议的有各市地市长、专员,各专业银行市、地、县行行长共1000多人,省委副书记、副省长胡笑云在会上讲了话。
  2月15日,省委、省政府召开"推广安阳齿轮厂、周口地区味精厂改革先进经验暨动员深化企业改革广播电视大会",副省长胡笑云主持大会,副省长胡悌云宣读了省政府《关于推广安阳齿轮厂、周口地区味精厂深化企业改革经验的决定》和《关于表彰安阳齿轮厂、周口地区味精厂等27家改革先进企业的决定》。副省长刘源宣读了《省政府批转省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深化企业改革的6个文件的通知》和《关于搞活大中型工业企业试点的意见》。省委书记杨析综、省长程维高分别讲了话。省委、省顾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出席了会议并向27家先进企业的代表颁发了锦旗。
  3月13日至15日,全省秋粮生产会议在郑州召开。会议明确了秋粮生产的指导思想和必须抓好的关键措施,要求尽快在秋粮生产上取得突破。省委书记杨析综,省委常委、副省长宋照肃在会上讲了话。
  4月3日至5日,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在郑州举行。省直各委、办、厅、局分管政府法制工作的负责人,各市地主管政府法制工作的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共100多人参加了会议。副省长胡笑云、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廷积到会讲了话。国务院法制局副局长黄曙海应邀出席会议并讲了话。会议明确了当前和今后几年政府法制工作的主要任务: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的要求,根据我省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加快经济、行政立法,加强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为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努力。
  5月8日,省政府召开表彰粮油生产交售先进县、乡和售粮油模范大会。会议表彰了浚县、商水、鄢陵、孟县、邓州、滑县、西平、郾城、濮阳县、固始、唐河、叶县、新乡县、夏邑等14个粮食牛产、交售先进县(市)和扶沟、开封、正阳3个食油生产、交售先进县,还表彰了潢川县牛岗乡等31个粮食牛产、交售先进乡和开封县范村乡等5个食油生产、交售先进乡。省长程维高,副省长秦科才,省人大常委副主任胡廷积,省政协副主席刘玉洁,以及郑州市和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向先进县、乡的代表和个人颁发了奖杯和奖牌。
  5月15日至17日,省政府在漯河市召开部分城市工业生产座谈会,研究在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稳定发展的形势下,如何改善和加强政府对工业生产的组织领导问题。会议推广了漯河市组织工业生产的经验。省长程维高、副省长刘源出席会议并讲了话。
  6月12日至15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企业改革工作会议,动员全省干部职工坚定不移地把深化企业改革工作推向前进。会议传达了全国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座谈会精神,对我省制订的《关于完善发展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意见》、《关于继续做好1989年全省深化企业内部配套改革,强化企业管理工作的安排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优化组合的意见》等几个重要文件进行了讨论和修改。省委书记杨析综,省长程维高,副省长胡笑云、刘源,省政协主席阎济民出席了会议。会议期间,副省长刘源对全省深化企业改革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会议结束时,省委书记杨析综、省长程维高分别讲了话。
  7月10日至12日,全省乡镇企业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会议的主要议题是,根据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如何抓好乡镇企业的调整、巩固、提高和发展问题。省委、省顾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出席了会议。省长程维高到会讲了话。
  7月16日至18日,省政府在信阳地区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对信阳地区经济发展思路和1989一1993年经济开发方案进行了研究,并就该区农业开发、乡镇企业、工业项目、基础建设、资金筹措等12个方面的50多个问题进行研究,提出了解决意见和措施。省长程维高在会上讲了话。副省长胡笑云、宋照肃,省政协副主席屠家骥及省直有关十几个厅局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8月29日至3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河南省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表彰大会。这次大会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河南规模最大的一次群众盛会。出席大会的有来自全省各条战线的劳动模范681名、先进集体代表76名,还特邀了执行首都戒严任务部队、老红军、老干部、老劳模等方面的代表57名。省委副书记、副省长胡笑云主持大会开幕式。省委常委、副省长宋照肃致开幕词,副省长胡悌云宣读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的决定》,省总工会主席顾志平和省军区副司令员王英洲分别向大会致祝词。省长程维高作形势报告,省委书记杨析综也在会上讲了话。新乡县七里营乡刘庄村、周口地区味精厂、巩县小关乡竹林村等10位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代表在大会上发了言。大会还通过了致全省各条战线的《河南省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倡议书》。副省长胡笑云致闭幕词。
  9月16日至20日,省政府召开物价工作会议。会议的中心议题是传达贯彻全国物价工作会议和物价大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年内后几个月的物价工作和物价大检查工作,贯彻实施物价综合调控方案。副省长秦科才在会上讲了话,他要求要把物价问题作为稳定人心、稳定大局、维护党和政府信誉的政治问题来对待,一切改革和建设都要服从于和服务于实现物价控制目标,切实加强领导,实行齐抓共管。物价大检查要重点抓好煤炭、石油、化工原料、棉花、粮食、木材、化肥、农药等行业价格的检查。各市地市长、专员、工商、物价部门的负责同志及省直部分厅局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10月18日至19日,全省冬季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省委、省政府领导及各市、地、县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号召各地各部门要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地抓好计划生育工作。一、要下大气力扎扎实实搞好冬季集中活动,保证完成全年人口计划;二、要扎扎实实地做好基层、基础工作,澄清乡村育龄夫妇及其采取节育措施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三、要把计划生育大检查进行到底;四、要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及县、乡、村宣传技术网的作用;五、要认真总结经验,为明年的计划生育工作做好准备。
  11月25日,省政府召开电话会议,部署在全省范围内扫除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私种吸食贩运毒品、聚众赌博和利用封建迷信骗财害人等"六害"。副省长胡悌云在会上讲了话。他宣布,省政府决定建立由一名副省长主持、省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及时解决问题,指导斗争健康发展。各地、市、县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领导。
  
【政府系统目标管理】 1989年是全省政府系统实行目标管理的第二年。各级政府为实现1989年的目标做了大量工作,目标执行情况良好。省政府及其目标管理、协调、考评部门遵循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努力完善目标体系和检查监测、考核奖惩办法,增强了目标体系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可考察性,加强了对目标执行情况的监测和考评。经过认真考评,年初确定的省政府122项工作目标中,清理固定资产在建项目、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清理整顿公司、出口创汇、工业生产、重点工程建设、粮食产量、农田水利建设、绿化造林、星火计划和科技扶贫、改善办学条件、体育等103项完成或超额完成,占84.4%;控制消费基金膨胀、财政收支、信访、中等教育结构调整等15项基本完成,占12.3%;企业扭亏增盈、物价指数控制、烟叶棉花产量、广播电视中心工程等4项没有完成,占3.3%。
  省政府与各市、地签订的17大项、38个子项目标中,国民收入、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财政收入、粮食总产量和合同定购、新增有效灌溉面积、农民人均纯收入、出口创汇、消灭中小学危房等25项各市地普遍完成;物价指数控制、油料总产量、国合商业纯销售额等项,多数市地完成较好;由于客观上气候条件影响及主观上抓得不紧等原因,棉花烟叶总产量及合同定购、预算内全民工业企业资金利税率和全员劳动生产率等项,多数市地没有完成。
  省政府与71个部门签订的工作目标中,完成的占88.8%;基本完成的占8.6%;未完成的占2.6%。
  
【廉政建设】 省委、省政府1989年新春伊始首件大事就是抓廉政建设。农历正月初一(2月7日),省委、省政府邀集省级机关和郑州市的17个单位举行廉政建设座谈会,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廉政建设作为1989年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第一,加强学习,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抓廉政建设的自觉性。第二,从党内到党外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认识和自觉性。第三,廉政首先要从领导做起。第四,开展廉政建设要突出重点并和综合治理相结合,重点抓三条:凡群众举报的索贿、受贿、贪污等案件坚决查处;对手握实权的人员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办坏事的行为坚决查处;对利用管理、监督、执法权力,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强索硬要的现象要坚决纠正。第五,所有部门都要结合自己的情况,制订、公布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办事的规章、程序、结果和期限。第六,建立群众举报和评审制度。第七,建立廉政建设自我约束机制。省级机关和郑州市在廉政建设方面应起模范带头作用。
  5月30日,省政府发布了《关于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暂行规定》(见另条)。
  1989年,各级、各部门突出抓了廉政制度建设,省政府19个管钱、管物、管人的单位,结合自己实际和业务范围,制订出一套廉政建设制度和措施。省里还专门成立了廉政建设检查指导小组,对这19个单位的廉政建设进行检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公布了近期要做好的、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9件事,即: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坚决制止高干子女经商;严格按规定配车,禁止进口小轿车;严格禁止请客送礼和用公款旅游;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出国;坚决查处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案件;认真清理和纠正党政机关干部在城镇乱建私房和多占住房问题;选拔任用干部严格遵守和自觉执行党的干部政策;严格遵守和执行财经纪律等,推动了廉政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各级监察机关对这9件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各级政府对各类公司进行了坚决的清理整顿,重点解决政企不分、官商不分、转手倒卖、牟取暴利等问题。按政策规定,全省撤并各类公司4855个,占公司总数的26.7%:党政机关办的各种公司已全部撤销或脱钩,机关干部在公司兼职或任职问题已基本解决,清理整顿中共查出违法违纪案件1223件,违法违纪金额8124.6万元,已结案1066件,对151人作了处理,挽回经济损失1572.5万元。我省清理整顿公司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小组的肯定。
  全省90%的县、市、区澄清了干部建私房的底数,已查清无证建房的有5 375户。全省已立案719起,其中副县级以上干部40起,科乡级干部152起,一般干部527起;已结案230起,占立案总数的32%;已受到党纪、政纪、法纪处理的干部54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1O人;现已退出公房375套,没收私房44套,拆除房屋1户,退耕地100余亩,罚款400多万元。
  此外,各级监察机关还深入宾馆、饭店对用公款吃喝问题进行了检查,对节日期间滥发钱物、党政机关违控购买小汽车、用公车大办婚丧事、铺张浪费等问题进行了监督检查,督促整顿和纠正。
一年中,各级政府以打击贪污受贿、弄权渎职、以权谋私为重点,发动群众进行举报,狠抓大案要案的调查处理,全省监察系统共立案3459起,结案2900起,挽回经济损失2879万元;作出政纪处理的2110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107人,各种不廉洁行为有明显收敛,机关风气有所好转。

【省政府成立举报中心】 为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省人民政府设立了举报中心,自1989年4月1日起正式接受群众举报。
  省人民政府举报中心受理的举报对象是:省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市、地的正副市长,正副专员,或相当职级的行政干部;省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任命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举报内容包括贿赂、贪污、以权谋私、弄权勒索等违法违纪行为。举报中心及所有工作人员为举报人绝对保密。凡发现对举报人打击报复者,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对以举报为名捏造材料,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者,将依法严肃处理。
  省政府举报中心实行昼夜值班。
  
【省政府发布《关于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暂行规定》】 1989年5月30日,省政府发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10条暂行规定。
  规定指出,各级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政府的唯一宗旨。政府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为了加强政府机关廉政建设,防止和清除各种腐败现象,特作如下规定:
  一、各级人民政府(含政府序列的各单位)的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和制度规定,勤恳工作,艰苦奋斗,为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和改革开放尽职尽责,不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不为子女亲属在就业、农转非、提于、住房等方面谋取好处。
  二、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要保证做到不贪污、不行贿、不受贿。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和手中的权力搞权钱交易,注意限制和监督执法机关和掌管人、财、物的有关单位与工作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建立和完善各机关、各岗位的内、外部监督制度,清除产生腐败的温床。
  三、各级人民政府制订和执行政策,特别是与群众利益有关的重大政策措施时,要增强公开性,提高透明度。招工、招干、征兵、农转非、紧缺生产资料和商品的分配等,要一律公开办事制度和程序,定期公开办事结果,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四、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准直接或间接经商,不准支持自己的亲属予女利用商品的两种供应渠道、两种价格体系转手倒买倒卖牟取私利。各单位的劳动服务公司,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与单位脱钩,政府机关不准向劳动服务公司要钱要物,私没金库,不准从企业和下属部门报销经费。
  五、政府系统的各种会议,要严格控制会期、人数和经费标准。会议不搞宴请,不发纪念品,不向与会者提供廉价商品,不组织与会议内容无关的参观游览。
  六、各级政府机关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不得越权提高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不得以任何名义超发奖金或实物。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堵住一切不合理的开支。对各种收费和罚没项目及标准,要在认真清理整顿的基础上严格审定,并实行公开监督,今后凡不使用统一印制的收费、罚款单据而乱收、乱罚的,应视为非法收入。凡有收费、罚没收入的单位,都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准乱花乱用。
  七、各级各单位都要严格执行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和压缩行政经费的规定,不准擅自购买专控商品。各级干部不准巧立名目,用公款装修宿舍、配备家具,私分公共财物或化公为私。灾区或贫困地区在未脱贫前,一律不准装修办公用房,购买小汽车、空调、地毯等。
  八、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到下级单位或基层工作时,应按规定就餐并交纳伙食费,不得接受宴请和礼品。接待上级和兄弟地区领导同志应按规定供餐,不摆烟、酒、水果;外事接待活动的宴请,也应遵循节约的原则,从简办理,在内外宾接待中,除主要接待人员外,其他人员不陪餐。
  九、各级政府应在监察部门设立举报中心,对于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应认真进行查处,并及时作出反应和答复;对发现的典型腐败案件,要迅速查处,并公布结果。要欢迎新闻单位和人民群众利用舆论等多种渠道进行监督。
  十、各级政府和广大工作人员,要向贪污、受贿和各种形式的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现象作坚决的斗争。行政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查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腐败问题。对腐败案件的处理,属于政纪处理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触及刑律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重要决定】 经国务院批准,省政府10月28日发出通知,决定将我省沁阳县改为沁阳市,并实行计划单列,委托焦作市代管。
  1月2日,省政府决定将河南省地质矿产局由原来的由地质矿产部、省政府双重领导、以地质矿产部为主的领导体制,改变为以省政府为主的领导体制,并更名为河南省地质矿产厅。
  2月14日,省政府决定推广安阳齿轮厂、周口地区味精厂企业改革先进经验,并表彰安阳齿轮厂、周口地区味精厂等27家改革先进企业。
  3月23日,省政府决定表彰1989年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4月13日,省政府决定表彰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5月5日,省政府决定成立河南省"两烟"生产发展领导小组及振兴攻关指挥部、技术咨询组。省"两烟"生产发展领导小组由省长程维高任组长,省"两烟"振兴攻关指挥部由省计经委原副主任韩致祥任指挥长,省"两烟"技术咨询组由省科委总工程师王福山任组长。
  5月8日,省政府决定表彰浚县、扶沟等粮油生产、交售先进县、乡。
  6月16日,省政府发出嘉奖令,表彰我省工商银行储蓄存款余额突破100亿元。
  7月24日,省政府决定表彰郑州第三棉纺织厂等55个先进工业企业。
  8月7日,省政府决定表彰扶沟等6个棉花生产、交售先进县。
  8月25日,省政府对洛阳炼油厂发出嘉奖令。
  8月29日,省政府发出《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劳动模范的决定》。
  11月9日,省政府、省军区联合发文,对培养和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先进单位和两用人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12月15日,省政府作出《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

【重要规定】
 
 1月13日,省政府发布《河南省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共22条。
  1月16日,省政府发布《河南省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共5章38条。
  2月4日,省政府发布《河南省国家储备物资仓库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共19条。
  3月8日,省政府发布《河南省<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共24条。
  3月27日,省政府颁发了《河南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共7章40条。
  4月25日,省政府发布施行《河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共20条。
  5月30日,省政府作出《关于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暂行规定》,共10条。
  6月20日,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城镇用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共17条。
  6月29日,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暂行规定》,共22条。
  7月27日,省政府发出《关于大力发展畜牧业的若干规定》,共9条。还发布了《河南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财务管理办法》,共13条。
  8月14日,省政府发布了《河南省化肥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共12条。
  8月31日,省政府发布了《河南省<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办法》,共35条;《河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共32条。
  9月8日,省政府发布了《河南省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规定》,共7章44条。
  9月21日,省政府发布了《河南省医务人员个体开业管理办法》,共6章34条;《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共19条。
  9月27日,省政府发布了《河南省统计监督检查规定》,共20条。
11月29日,省政府、省政协制定出《关于加强省政府与省政协相互联系的暂行办法》,共8条。

【重要通知】
 
 1月5日,省政府发出《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国发[1988]75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开采黄金矿产管理的通知》。
  1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支持部队建设做好拥军工作的通知》。
  2月4日,省政府发出《关于加强政府系统统战工作的通知》。
  2月13日,省政府发出《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整顿税收秩序加强税收管理的决定的通知》。
  2月15日,省政府发出《关于改进省政府规章发布工作的通知》,决定今后以省政府名义发布的规章,一律采用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的形式,由省长署名发布。
  2月24日,省政府发出《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198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3月6日,省政府发出《关于认真做好我省彩电专营管理工作的通知》。
  3月21日,省政府发出《印发<关于深化物资体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还发出《关于发展社会福利生产的通知》。
  3月25日,省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整顿商品流通秩序的通知》和《关于做好1989年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3月27日,省政府发出《关于加强石油产品管理的通知》。
  3月30日,省政府发出《关于印发1989年省政府系统目标管理122项主要工作的通知》。
  4月21日,省政府发出《关于认真做好生猪购销工作的通知》,还发出《关于印发<河南省化肥调剂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4月24日,省政府发出《关于农业技术服务所需化肥、农药、农膜经销问题的通知》。
  5月2日,省政府发出《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钢材管理的决定>的通知》。
  5月5日,省政府发出《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征集办法>的通知》,《关于加强个体工商业户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1989年国债推销工作的通知》。
  5月10日,省政府发出《关于在全省开展物价大检查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煤炭生产、市场管理和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5月16日,省政府、济南军区联合发出《印发<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妥善处理军队与地方房地产权属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5月22日,省政府发出《关于印发河南省1989年黄河防汛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工作领导的通知》。
  5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目标管理的通知》。
  5月30日,省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扫除文盲工作的通知》。
  6月2日,省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工资基金管理的通知》。
  6月6日,省政府发出《关于认真协调处理土地纠纷问题的通知》。
  6月7日,省政府发出《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1989]2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林特产税农业税征收工作的通知》。
  6月13日,省政府发出《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下达1989年度粮食购销调拨包干计划的通知》。
  6月20日,省政府发出《关于加强我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对固定资产投资指标实行控制和考核的通知》及《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对加强有色金属管理的决定的通知》。
  6月22日,省政府发出《关于烟叶收购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严格控制到企业和基层检查评比的通知》。
  6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目标管理协调工作的通知》。
  6月29日,省政府发出《关于加强执法机关罚没财物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7月1日,省政府发出《关于公布河南省第一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通知》。
  7月4日,省政府发出《关于整顿小型制浆造纸企业治理污染的通知》。
  7月8日,省政府发出《关于建立农业发展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7月13日,省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对加强有机肥料工作的指示的通知》。
  7月15日,省政府发出《关于我省农用拖拉机道路交通管理问题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搞好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工作的通知》。
  7月19日,省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搞好城市蔬菜产销工作的通知》。
  7月25日,省政府发出《关于实行棉花调出、调入包干办法的通知》。
  7月27日,省政府发出《关于建立政府系统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8月5日,省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河南省矿产资源法实施办法的通知》。
  8月10日,省政府发出《关于清理压缩和控制计划外用工的通知》。
  8月19日,省政府发出《关于印发促进乡镇企业技术进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关于查处党政机关干部在城镇建造私房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严格控制"农转非"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建立拥军优属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8月22日,省政府发出《关于卷烟生产经营若干问题的通知》。
  8月25日,省政府发出《关于深化企业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8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认真整顿公路客运票价的通知》。
  9月5日,省政府发出《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修订本)的通知》。
  9月9日,省政府发出《关于认真做好一九八九年保值公债推销工作的通知》。
  9月11日,省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强化统计监督的通知》。
  9月16日,省政府发出《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权限规定的通知》。
  9月22日,省政府发出《关于认真做好1989年度棉花收购工作的通知》。
  9月26日,省政府发出《关于加强煤炭运销管理和煤电挂钩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印发<全省政府系统催办查办工作试行意见>的通知》。
  9月27日,省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商品房屋建设管理的通知》。
  10月30日,省政府发出《关于认真清理整顿扶贫经济实体的通知》。
  11月28日,省政府发出《关于整顿医药流通秩序的通知》。
  12月2日,省政府发出《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严格控制"农转非"过快增长的通知》,《关于做好我省武警部队执勤任务范围调整工作的通知》。
  12月8日,省政府发出《关于推进企业科技进步的通知》。
  12月14日,省政府发出《关于广泛开展对农村经济政策宣传教育的通知》。

 

 


  
【行政监察工作概况】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决定在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设立人民监察机关。1950年5月16日,河南省人民监察委员会成立。1953年11月,全省县以上监察机关全部建立。1955年2月,省人民监察委员会更名为河南省监察厅。1959年4月28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撤销司法部、监察部的决议。同年8月,省监察厅撤销。1959年9月,河南省监察机关全部撤销。
  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恢复并确立国家行政监察体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1987年8月1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在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行政监察机关的通知》,规定:国家行政监察工作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各级行政监察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监察工作的专门机构,受所在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监察机关双重领导。地方各级行政监察机关的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必须征得上级行政监察机关的同意。国家行政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国营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必要的时候,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受理下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国家行政监察机关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是:检查监察对象贯彻实施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监督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按照行政序列分别审议经国务院任命的人员和经地方人民政府任命的人员的纪律处分事项。国家行政监察机关具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一定的行政处分权。县以上地方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在所在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监察机关的领导下,独立行使职权,服从于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政纪。
  1987年11月22日,河南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成立河南省监察厅,并任命孙仁清为厅长。12月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任命智思亮、李炳凡为省监察厅副厅长,规定省监察厅编制为85人(1989年增加到100人),下设省直监察一处、省直监察二处、市地监察处、信访处、审理处、调研室、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1989年4月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举报中心成立,并接受举报。
  1987年12月2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决定组建各市、地、县、区监察局。至1988年5月中旬,全省县以上监察机关全部建立。据1989年底统计,全省已调配监察干部2044人。省监察厅在省政府42个部门设立了派驻机构,并明确了职责、任务和工作关系。各市、地、县、区监察局在4114个政府部门设立派驻机构,一些地方还在乡镇配备了专、兼职监察员。根据中共中央[1988]5号文件和监察部的要求,全省17个市地和121个县、市、区监察局建立了举报机构,全省监察网络基本形成。
  1988年全省监察机关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根据监察部和省政府的部署,重点抓了清查涉外经济合同的工作。全省全年共清查自1984年以来签订的涉外经济合同23572份,总金额507974万美元。查出有疑点和问题的合同81份,省监察厅对其中问题严重的13份合同进行了立案查处。二、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全省共受理2929件,立案597件,结案455件。给予政纪处分的225人,其中开除16人,开除留用察看27人,撤职27人,降职5人,降级12人,记大过以下处分138人。因触犯刑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1人,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56万元。
  
【省监察工作会议】 1989年4月12日至15日,省监察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各市、地、县、区监察局局长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讨论了国务院总理李鹏在接见全国监察工作会议代表时的讲话和监察部部长尉健行在全国监察工作会议上所作的题为《贯彻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以廉政为重点的行政监察工作》的工作报告。省监察厅厅长孙仁清作了题为《认真贯彻全国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我省廉政建设》的工作报告。报告提出1989年全省行政监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廉政监察为重点,全面开展监察业务,把惩治腐败、查处大案要案放到突出位置,努力推进廉政建设,为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做出贡献。报告要求抓好三项任务:1.加强执法监察,保证政令畅通;2.开展以反贪污受贿为重点的反腐败斗争;3.促进和加强廉政建设。省委副书记、省长程维高,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林英海和副省长胡悌云在会上讲了话。
  
【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1989年,全省各级监察机关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集中力量查处了贪污受贿、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奢侈浪费等案件,全年共受理案件17508件,比上年增加500%;立案查处3459件,比上年增加480%;结案2900件,结案率为83.8%,比上年增加540%。给予政纪处分的2110人,比上年增加840%。其中,开除124人,开除留用察看338人,撤职271人,降职51人,降级141人,记大过以下处分的1185人。在受处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有地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106人,乡科级干部403人。因触犯刑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12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879.4万元。

【贯彻落实两院一部《通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犯罪分子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后,监察部于1989年8月19日发布了《关于有贪污贿赂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限期内主动交待问题的通告》。为了把《通告》贯彻好,省长程维高发表了电视专题讲话,省政府秘书长霍明主持召开了省直机关负责人动员大会,省监察厅厅长孙仁清通过电视宣讲贯彻《通告》的重大意义和有关具体政策。各市、地、县监察机关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各种措施,深入宣传发动,敦促有贪污受贿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主动坦白交待问题。截至《通告》最后限期10月31日,全省各级监察机关共受理投案自首和主动交待问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10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25人,乡科级干部112人。涉及金额万元以上的60人,2000元以上的108人,坦白交待的违纪金额总计403.63万元。已退交赃款230万元和电冰箱、电视机、金饰品等一批赃物。《通告》期限过后,全省各级监察机关对坦白交待的问题抓紧核实,并适时召开宽严大会,对主动坦白交待问题的人员公开从宽处理。同时对态度恶劣、拒不交待问题的违法违纪者实行严办。

【执法监察】 1989年,全省监察机关围绕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任务,根据省委和省政府的安排,参加了清理整顿公司、治理"三乱"、清理干部违纪建私房的工作和综合治理、扶贫政策、土地、统计法规执行情况等项大检查。为切实整顿订货会风,制止用公款请客送礼,省监察厅会同省物资厅派出监察组,加强了对钢材、建材、化工等订货会、交易会的监督检查。据对七次订货会统计,参加会议代表4000余人,签订合同7000余份,金额达15亿多元,没有发现宴请送礼、行贿受贿的现象。会同省教委加强了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受到了群众的好评。会同有关部门就群众比较关心的计划内化肥、农药、农膜、钢材销售等开展了跟踪监察。对发现的问题分别向主管部门提出了监察建议。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协助省供销社制订了《农用生产资料管理办法》。会同省商管委、供销社、财政厅、审计局联合制订了《关于我省承办、举办各类订货会、交易会的廉洁措施》。在执法监察中,查处了一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案件。如开封市"条子化肥案"。开封市供销社和市农资公司违反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化肥实行专营的政策规定,在化肥实行专营以后的45天内乱批条子591张,有5名主要责任人受到政纪处分。
  
【监察干部培训】 为了尽快适应工作的需要,1988至1989年,省监察厅举办6期培训班,培训监察干部474人。各市、地、县监察局举办培训班13l期。通过培训,使监察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