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1953年人口普查概况
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为准备普选进行全国人口调查登记的指
示,我省和全国一样以1953年7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间进行了第一次人口普查。这次普查不仅推动了选举工作的顺利进展,而且为国家的经济、文化建设提供了确实的人口数字。这次普查共调查5个项目,经过逐级手工汇总主要情况如下:
一
1953年7月1日零时,全省总户数9,898,360户,平均每户4.5人。全省总人口为44,214,594人(注1),男性人口为22,745,054人,占总人口的51.4%,女性人口21,469,540人,占总人口的48.6%,性别比为105.9(以女性人口为100)。
全省各地、市人口数(注2)如下:
郑州市: 594,728人
开封市: 299,098人
新乡市: 170,536人
安阳市: 124,890人
洛阳市: 171,160人
新乡专区: 3,946,328人
安阳专区: 3,977,487人
洛阳专区: 3,881,089人
郑州专区: 4,269,458人
商丘专区: 6,908,297人
南阳专区: 5,915,193人
许昌专区: 6,600,417人
信阳专区: 7,355,913人
全省城镇人口为3,536,093人,占全省总人口的8%;农村人口为
40,678,501人,占全省总人口的92%。
全省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265人。
二
在全省总人口中,分年龄组的人数如下:
O~4岁人数7,057,972人,占总人口16.12%;
5~9岁人数4,705,175人,占总人口10.75%;
10~14岁人数3,870,428人,占总人口8.84%;
15~19岁人数3,736,271人,占总人口8.53%;
20~24岁人数3,308,100人,占总人口7.56%;
25~29岁人数3,269,647人,占总人口7.47%;
30~34岁人数3,028,786人,占总人口6.92%;
35~39岁人数2,821,160人,占总人口6.44%;
40~44岁人数2,394,788人,占总人口5.47%;
45~49岁人数2,277,667人,占总人口的5.20%;
50~54岁人数1,920,563人,占总人口的4.39%;
55~59岁人数1,670,663人,占总人口的3.82%;
60~64岁人数1,476,217人,占总人口3.37%;
65岁以上人数2,247,157人,占总人口5.13%。
全省16~55岁女性人口10,979,056人,16~60岁男性人口12,250,656人,共计23,229,712人,占年龄总计的53.05%。
全省少年人口率为35.71%,老化率为5.13%,老化指数14.37%。全省年龄中位数为23.79岁。
全省百岁以上的老人为253人,男29人,女224人,最高年龄为128岁。
注:①全省总人口包括有中央分配我省的人口数,年龄总计不包括。
②分地、市人口数是按1953年行政建制分列的。
河南省1964年人口普查概况
中共中央、国务院1964年2月11日发出关于进行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指示。指示指出:"现在国家正在根据国民经济开始全面好转的形势,着手编制国民经济建设第三个五年计划和长远规划,需要搞清全国人口底数,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为了搞好这次普查,我省成立了普查领导机构,组织训练了普查队伍,进行了试点和广泛的宣传教育,从7月1日起全面展开了人口普查登记工作,在验收落实的基础上,由上而下进行了统计汇总,省级于8月底汇总完毕,9月3日前将人口调查统计表全部上报中央。这次普查登记共调查12个项目,经过逐级手工汇总,主要情况如下:
一
1964年7月1日零时,全省总户数11,251,098户,平均每户4.5人。总户数比1953年增加1,352,738户。全省总人口为50,325,511人,比1953年增加6,110,917人。男性人口为25,490,705人,占总人口的50.65%;女性人口24,834,806人,占总人口的49.35%。性别比为102.6(以女性人数为100)。
全省各地、市的人口数如下:
郑州市: 965,846人
洛阳市: 580,101人
开封市: 415,051人
安阳专区: 5,627,840人
新乡专区: 4,476,106人
洛阳专区: 4,540,316人
开封专区: 4,289,172人
商丘专区: 7,771,975人
许昌专区: 7,551,554人
信阳专区: 7,777,149人
南阳专区: 6,330,401人
二
全省市、镇人口为5,517,360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0.96%;农村人口为44,808,151人,占全省总人口的89.04%。与1953年比较:市镇人口增加56%,农村人口增加10%。
在市、镇人口中:14个市3,896,423人,121个镇(区)1,620,937人。全省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301人。
三
1964年上半年全省共出生949,093人,其中,农村875,255人,城市73,838人。全省死亡329,323人,其中,农村311,656人,城市17,667人。
1964年上半年全省自然增加人口619,770人,其中,农村563,599人,城市56,171人(这次普查登记的出生、死亡及自然增加人口为1964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人口)。
四
全省小学及小学以上各种文化程度的人数为14,913,710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9.63%。其中,大学文化程度的93,014人,高中文化程度的439,830人,初中文化程度的2,084,943人,小学文化程度的12,295,923人。
全省每一万居民中,拥有各种文化程度的人数为:大学18人,高中87人,初中414人,小学2443人。
全省不识字和初识字(不包括12及12岁以下的)的人为21,467,971人,占全省总人口的42.7%。
五
全省共有39种民族,其中,汉族人数为49,808,181人,占全省总人口的98.97%;少数民族为517,373人,占1.03%。在少数民族中,百人以上的民族有:蒙族25,497人,满族10,402人,回族479,443人,维吾尔族314人,僮族726人,朝鲜族246人,藏族152人,苗族148人,犹太族125人。不足百人的民族有:彝族、布依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傣族、黎族、傈僳族、佤族、畲族、高山族、拉枯族、水族、东乡族、纳西族、土族、达斡尔族,仫佬族、羌族、仡佬族、锡伯族、普米族、俄罗斯族、裕固族、蔡族、旗族、民家族。民族不详的有41人。外国人加入中国籍的42人。
六
在全省总人口中,分年龄组人数如下:
0~4岁人数6,902,839人,占总人口13.72%;
5~9岁人数6,559,095人,占总人口13.03%;
10~14岁人数6,545,292人,占总人口13.01%;
15~19岁人数4,702,980人,占总人口9.35%;
20~24岁人数3,395,692人,占总人口6.75%;
25~29岁人数3,361,566人,占总人口6.68%;
30~34岁人数3,301,588人,占总人口6.56%;
35~39岁人数3,094,022人,占总人口6.5%;
40~44岁人数2,759,052人,占总人口5.48%;
45~49岁人数2,427,397人,占总人口4.82%;
50~54岁人数1,947,068人,占总人口3.87%;
55~59岁人数1,791,677人,占总人口3.56%;
60~64岁人数1,369,245人,占总人口2.72%;
65岁及以上人数2,141,422人,占总人口4.26%;
年龄不详的人数26,576人,占总人口0.05%。
全省16~55岁女性人口11,792,952人,16~60岁男性人口
为13,338,533人,共计25,131,485人,占总人口的49.94%。
全省少年人口率为39.76%,老化率为4.26%,老化指数10.70%。全省人口年龄中位数为20.75岁。
全省百岁以上的老人为288人,男22人,女266人,最高年龄为127岁。
七
这次普查,全省共抽查了2,376个生产大队和集体单位,普查时登记的人口为3,048,525人,抽查结果为3,048,180人,抽查结果比普查登记人数少345人,占普查登记人数的万分之一点一三,普查登记误差率较低,普查质量较高。
河南省1982年人口普查概况
为了准确地掌握我国人口的分布及构成情况,更好地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制定人口政策和规划,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80年6月决定以1982年7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间进行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这次人口普查的特点是:规模大(十亿人口之多),项目多(人纪录13项,户记录6项),第一次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汇总计算。
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和指示,我省各级都加强了领导,建立了普查机构,抽调了大批得力干部,作了充分的、周密的准备,在全省范围内先后进行了户口整顿、普查试点、培训普查人员,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1982年7月上旬进行了全面普查登记,7月底完成了省级手工汇总,10月29日根据手工汇总数字发表了我省第三次人口普查情况的公报。1984年完成了100%资料的机器汇总,从而获得了大量的、丰富的、高质量的人口资料。
根据机器汇总结果,我省人口的主要情况如下(过去公布的手工汇总数字与此不一致时,以机器汇总数为准):
一
1982年7月1日零时,全省总人口为74,422,573人,比1964年第二次普查的总人口50,325,511人增加24,097,062人,平均每年增加1,338,726人,18年来全省人口增长47.88%,平均每年递增2.2%。我省人口总数从这次普查前的全国第三位上升到第二位,仅次于四川省。
全省共有15,360,848户,比1964年增加4,109,750户。在总户数中,家庭户15,304,584户。每户平均4.73人(其中农村4.8人,城市4.14人)集体户56,264户。
全省人口男稍多于女。男性人口为37,949,774人,占总人口50.99%。女性人口36,472,799人,占总人口49.01%。性别比为104.05(以女性人口数为100)。
全省各地、市人口数如下:
郑州市:1,968,436人
开封市: 604,229人
洛阳市: 975,764人
平顶山市:475,946人
安阳市:504,297人
鹤壁市:315,870人
新乡市:508,604人
焦作市:487.641人
安阳地区:7,459,589人
新乡地区:5,561,530人
商丘地区:5,949,965人
开封地区: 5,624,201人
洛阳地区:6,426,446人
许昌地区: 8,026,009人
周口地区:7,987,148人
驻马店地区:6,624,581人
南阳地区:8,702,104人
信阳地区:6,220,213人
二
全省市、镇人口为10,771,790人,占全省总人口14.47%;农村人口63,650,783人,占85.53%。
在市、镇人口中,18个市7,186,024人,109个镇3,585,766人。全省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446人,比1964年的301人增加145人。全省每人平均耕地面积由1964年的2.3亩下降到1.4亩。
1964年,全省无百万人以上的县、市。这次普查有六县、一市的人口数超过了一百万人。百万人以上的县、市有:郑州市、太康县、淮阳县、上蔡县、唐河县、邓县、固始县。此外,还有19个县、市的人口在八十万人以上,其中有些县已接近一百万人。
三
1981年共出生1,505,436人,出生率为20.51‰,其中农村为20.90‰,城市为15.69‰。死亡440,993人,死亡率6.01‰。自然增长1,064,443人,自然增长率为14.50‰。
解放前,我省人民深受"水、旱、蝗、汤"之害,民不聊生,死亡率很高,平均寿命很低。根据国民党政府1938年公布的材料,全省死亡率为24.4‰,其中婴儿死亡率达167.7‰。解放后,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不断改善以及医疗卫生事业的普及,死亡率不断下降,平均寿命不断增加。根据这次普查资料计算,全省平均预期寿命为69.68岁,比1949年平均寿命32岁提高一倍多。分男、女看,女性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71.43岁,男性平均预期寿命67.87岁。
全省百岁以上的老年人为345人,其中女性304人,男性41人。最高年龄为120岁,名叫黄张氏,生于1862年,住沁阳县王曲公社西王曲生产大队。
四
全省小学及小学以上各种文化程度的人数为42,435,100人,占全省总人口的57%。其中大学文化程度的245,242人(大学毕业的182,268人,大学肄业或在校的62,974人)。高中文化程度的4,701,450人,初中文化程度的14,270,101人,小学文化程度的23,218,307人。与1964年比较,小学以上各种文化程度的人数增加1.8倍,其中大学文化程度的人数增加1.6倍,高中文化程度的增加9.7倍,初中文化程度的人数增加5.8倍,小学文化程度的增加88.8%。
全省每一万居民中,拥有各种文化程度的人数为:大学33人,高中632人,初中1,917人,小学3,120人。
全省12岁及12岁以上不识字和识字很少的人数为20,149,685人,占12岁及12岁以上总人数的36.96%。
五
全省共有42种民族。其中,汉族人数为73,622,857人,占全省总人口98.9%;少数民族为799,716人,占1.1%。在少数民族中,百人以上的民族有:回族,730,282人,蒙古族40,848人,满族22,685人,壮族1,583人,维吾尔族737人,朝鲜族545人,藏族521人,苗族515人,彝族283人,土家族277人,白族221人,侗族167人,布依族146人。不足百人的民族还有瑶族、哈尼族、哈萨克族、傣族、黎族、畲族、傈僳族、高山族、拉枯族、水族、东乡族、纳西族、景颇族、土族、达斡尔族、仫佬族、羌族、布朗族、撒拉族、毛难族、锡伯族、阿昌族、普米族、裕固族、京族、鄂伦春族、基诺族、怒族。外国人加入中国籍的161人。与1964年比较,少数民族人口数的增长速度稍高于汉族。18年来,少数民族人口增长54.5%,汉族人口增长47.8%。
六
在全省总人口中,分年龄组人数如下:
0~4岁人数7,357,828人,占总人口9.89%;
5~9岁人数8,534,360人,占总人口11.47%;
10~14岁人数10,082,037人,占总人口13.55%;
15~19岁人数9,375,468人,占总人口12.60%;
20~24岁人数4,703,935人,占总人口6.32%;
25~29岁人数6,714,387人,占总人口9.02%;
30~34岁人数5,419,091人,占总人口7.28%;
35~39岁人数3,831,527人,占总人口5.15%;
40~44岁人数3,303,427人,占总人口4.44%;
45~49岁人数3,432,735人,占总人口4.61%;
50~54岁人数2,923,269人,占总人口3.93%;
55~59岁人数2,669,480人,占总人口3.59%;
60~64岁人数2,184,994人,占总人口2.94%;
65岁以上人数3,889,754人,占总人口5.23%。
全省16~55岁女性人口18,591,330人,16~60岁男性人口21,173,332人,共计39,764,662人,占总人口53.4%。
全省少年人口率为34.9%(O~14岁人口与总人口之比),老化率5.23%(65岁以上人口与总人口之比),老化指数14.98%(65岁以上人口与0~14岁人口之比)。
全省年龄中位数为22岁,即全省有一半人口的年龄在22岁以下。
七
这次人口普查的质量很高。在人口普查登记过程中,实行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要求人口的净差率不得超过千分之一,总项目差错率不得超过千分之二。登记结束后,普遍进行了复查、抽查和人工逻辑审查,按照质量控制标准,层层进行质量验收。通过验收和质量抽查,差错率都大大低于国家的控制标准。
这次人口普查所取得的资料,经过汇总整理,分三批印刷出版。第一批为手工汇总资料,第二批为10%提前抽样汇总资料,第三批为全部机器汇总资料。此外,用1%户的抽样资料补充制作的机器汇总资料正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