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营内河航运企业扭亏为盈】1984年,河南省内河航运企业扭转了内河航运企业长达21年的亏损局面。1984年,省定亏损指标为60万元,实际扭亏后又盈利9.2万元(其中黄河航运处盈利5.4万元,淮河航运处盈利3.5万元,沙河航运处盈利0.3万元)。与1983年相比,运输收入平均增长19.6%,千吨公里成本平均降低24.2%。长期依靠补贴的黄河、淮河两船厂也积累资金6万元,成绩较为显著。全省内河航运企业实现扭亏增盈的主要特点是:
1.有奋斗目标。航运局领导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明确提出"今年不亏"的奋斗目标,从上到下,同心同德,为打翻身仗而努力。
2.坚持改革,增强企业的活力。上半年,三个航运处都实行了以承包为中心的经济责任制,极大的调动了航运干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给企业带来了新的活力。
3、大力更新船舶,抓好河道复航工作。1984年省营企业更新建造钢质拖轮10艘1,350马力,半甲板驳船66艘7.590吨,并为集体航运企业建造了一批钢质拖轮和驳船。至1984年底河南船舶载重吨位已达11.5万吨,技术状况和营运效益有明显提高。
4、大力引进和培训专业技术人才,提高企业素质。1984年内河航运企业调进工程师3人,分配来的太学毕业生8人,中专生5人,选送到大中专院校学习的15人。有3名处级干部参加了厂长、经理集训考试,还对322名在职职工进行了文化技术补习。采取各种措施,落实知识分子政策,使现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安心内河航运工作,发挥科技人员作用。
5、大力组织货源,合理调度船只。1984年,全省内河航运事业本着方便货主、保证运输的原则,广开门路,多种经营,提高了船舶利用的综合效率。
【船舶更新】 1984年,河南省采用利用国家贷款和自筹资金"两条腿走路",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办法,发展钢质轮驳船,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交通部拨给河南省用于船舶更新的贷款900万元,全部用于建造钢质轮驳船。截止年底,省营企业建成钢质拖轮10艘、1,350马力,钢质半甲板货驳66艘、7,590吨;集体企业建成钢质拖轮5艘,720马力驳船48艘、4,620吨,完成投资80%。集体和个人建成投产了水泥质挂浆机船187艘、17,233吨。更新的钢质船与老的木质船相比,拖轮马力拖带量和航速各平均提高30%,千吨公里油料消耗降低三分之一,大大提高了经济效量。
【调整水运价格】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铁路、水运运价的决定,1984年,河南省交通部门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本着删繁就简、微利多运的原则,对河南省航运客货运价及计算规则作了全面调整与修订,经省物价局批准,1984年7月1日开始实行。调整的主要内容是:
1、实行上下水同一运价,取消上水高于下水的规定;
2、改不同河系(段)不同运价为航道水位基本相同的河系(段)为同一运价。货运价格由过去的20个河段减少到7个,客运价格由过去的3个河段调整为1个。全省客货运价平均提高4.1%,其中干流长途垮省运价平均提高9%,支流上游分别降低20~30%;
3、简化运价计算办法。实行按吨公里计价,递远递减,取消淮河、洪河、沙河等主要干线航道按吨位计价法;
4、规定了浮动运价的条件,范围和幅度;
5、对货物运价级差系数和部分货物等级作了调整,规定黄河渡运汽车装货不分等级,按汽车载重吨位计价。
【服务生产,方便群众】 1984年,河南省航运企业把改革的重点放在服务于商品生产、方便人民群众、提高经济效益上,使航运事业有了新的发展。黄河航运处抽调船只,开辟了兰考东坝至封丘捻庄渡口的渡运,解决了人车横渡黄河的困难。淮河航运处把水位不正常、长期亏损的南干渠,13只机动驳船(396个吨位)调到淮滨租给集体经营,一举扭亏为盈。沙河航运处为了疏通河南向华东运送物资的水路,投集7万元,仅用3个月时间,在沈丘县刘湾新建2个泊位及码头货场,使停航10年的沙颍河恢复航运能力,仅第四季度就向华东运送货物3,866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