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 2011年,全省城市规划工作围绕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扎实做好相关规划的编制和研究工作。(1)构建新型城镇化体系。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三化"协调发展是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核心任务。省九次党代会把新型城镇化定义为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统筹推进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加快构建符合河南实际、具有河南特色的现代城镇体系,着力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县域城镇承载承接作用和新型农村社区战略基点作用,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城镇体系规划,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2)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8月,河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把中心城市周边距离较近、基础较好的县城、县级市和特定功能区纳入中心城市空间发展体系,实行集群发展和一体化建设,激发城市组团发展活力,提升中心城市综合竞争力。《指导意见》把城市组团定义为距离省辖市中心城区30公里左右,空间相对独立、基本服务功能完善、与中心城区分工合理、联系密切的城区。郑州市编制了《郑州都市区空间规划》,平顶山、焦作、驻马店、周口等省辖市开展了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总体规划的编制。(3)城市规划编制和审批。全省继续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一是为加强城乡各类规划的充分衔接,在全省开始推行全域规划,指导济源、新密等市开展城乡总体规划。二是加快城市总体规划审批进度,安阳、新乡两市的城市总体规划通过部级联席会议,省政府批准了辉县城市总体规划。三是开展"十二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郑州、洛阳、焦作等省辖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通过技术评审。四是各市城市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全面展开,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城市排水、供水等专项规划的编制。郑州、平顶山、焦作、鹤壁等省辖市,中牟、登封、新密等县市已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五是对城市重要地段和建(构)筑物开展城市设计,努力提高原创设计能力和建筑科技创新水平,形成与地域历史、文化、环境相适应的建筑风格和特色风貌。(4)产业集聚区建设。全省180个产业集聚区空间发展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全部编制完成。以产城联动产业集聚区创建为抓手,全面推进道路、管网、标准化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截至年底,全省产业集聚区建成区面积达到1325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224平方公里,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370亿元。(5)城中村改造工作稳步推进。全省各市县在"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的指导下,全面启动城中村改造工作。省住建厅通过建立全省城中村改造动态管理台账制度,逐步明确各市牵头负责部门,建立了较为顺畅的工作通报和执行体系,使城中村改造工作实现了常态化。各市县围绕紧凑型城市建设和项目带动,加强对城中村现状和改造情况的分析研究。各地以加快城中村改造为重点,大力开展城中村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各省辖市已全部完成城中村区域改造规划的编制。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各地充分利用全省城建项目大招商的机遇,组织开展城中村项目包装和推介活动,全省城中村改造项目共成功签约163个,签约金额1945.98亿,分别占城建项目签约总数的45.91%和64.68%。各地加强部门协作,制定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采用建立城中村改造项目联审联批等措施,加大城中村改造项目推进力度。全省在建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拆迁6081.94万平方米,完成建设10029.69万平方米,实际完成投资1249.87亿元。(6)历史文化名城。省住建厅会同省文物局于4月开展了全省现有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部分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综合检查,并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安阳、浚县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情况进行综合检查。5月,在洛阳市承办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香港特别行政区发展局组织的"内地与香港可持续城市形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论坛"。(7)风景名胜区。桐柏山-淮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淮阳羲皇故都风景名胜区中心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技术评审,省政府批准了栾川鸡冠洞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2011年,全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有序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快。省住建厅先后3次召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座谈会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会,及时通报项目建设进度和管理情况。全省共完成城市基础设施投资307.21亿元。在建供水、燃气、供热项目372个,完成投资36.37亿元;在建园林绿化、河道综合整治项目576个,完成投资50.86亿元。(1)市政公用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开展或完成了《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发展"十二五"规划》、《河南省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发展"十二五"规划》《河南省城镇燃气发展"十二五"规划》《河南省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等编制,各省辖市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加快编制城市道路、公共交通、排水、供水、燃气、供热、市容环卫等专项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制定出台《河南省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纲要(试行)》《河南省城市道路专项规划编制纲要(试行)》《河南省城市公共停车设施规划编制纲要(试行)》《河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专项规划编制纲要(试行)》等政策。大部分省辖市已初步完成专项规划编制,正在评审或报批。(2)加大燃气行业管理力度。《城镇燃气管理条例》3月1日起正式实施。省住建厅及时印发通知,安排部署宣传贯彻周活动工作。加大供气安全监管力度。督导各市从燃气管理、技术、应用等方面入手,消除燃气安全隐患,降低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率。组成专家组对省辖市燃气企业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并逐步统一发放燃气经营许可证。对18个省辖(管)市、7个直管县(市)的30家申请管道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了现场考核。(3)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改革。2010年~2011年采暖期,全省共有24个设市城市和5个县城建设有集中供热。郑州、洛阳、开封、新乡、安阳、濮阳、鹤壁、商丘、焦作、三门峡、许昌、平顶山、济源等13个城市1884.96万平方米采暖建筑实行分户计量,其中居住建筑1449.51万平方米、大型公共建筑435.45万平方米。为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一是积极建立新建建筑供热计量的监管机制,要求全省集中采暖地市要严格执行城镇建筑节能标准,所有新、改建建筑的采暖系统,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必须符合热计量技术要求。二是组织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国家奖励资金拨付使用、地方资金配套等工作。实际完成并通过检测验收380.2万平方米改造。三是督促落实供热单位计量收费实施主体责任。四是加大对热源、热力站、管网节能及计量的改造力度。全省14个城市加大对热源、热力站、管网节能及计量改造力度,逐步实施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平衡改造。(4)污水垃圾处理运营管理水平稳步提升。根据《城镇污水处理运行绩效考核办法》《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动态管理考核办法》,组织开展了全省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的运营管理考核。全省共有33个污水处理厂达到优秀等级,48座垃圾处理场达到优秀等级。全省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4%。(5)加强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组织各省辖市开展了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开展了城市供水水质管理安全、城市防汛排涝、城市桥梁安全管理、供水供气供热设施运行安全等专项检查。
【城市供水、节水】 2011年,全省进一步强化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管理和卫生监督,保证城市供水水质合格达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厅印发《关于开展2011年城市供水水质普查工作的通知》,并委托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郑州监测站对全省公共供水厂出厂水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了全面检测。7月,个别城市供水水源水质出现恶化现象,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管理确保城市供水安全的紧急通知》,对城市供水提出了加强日常监督检测、推广运用科学先进的处理工艺、加强信息报送和督察检查、建立健全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的工作要求,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管理。同时,积极推进城市节约用水工作,济源市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命名为"国家节水型城市"。
【园林城市】 2011年,全省进一步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力度,城市生态园林建设得到加强。全省城市绿地率达33%、绿化覆盖率达3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9.5平方米。组织修订并印发《河南省园林城市标准》和《河南省园林城市评选办法》。对申报国家园林城市和县城的市、县创建进行技术指导,并对其创建情况进行初审,并按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省共报送驻马店、永城2个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西峡、嵩县、宝丰3个县城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完成对永城、驻马店的实地考核。对全省2008年以前获命名的省级园林城市(城区、县城)进行了复查,周口市、开封市、新郑市、荥阳市、禹州市等26个城市(城区、县城)通过省级园林城市复查。组织开展了全省"十佳城市公园""十佳城市滨河景观""十佳城市道路"的评选和宣传报道。对开封、郏县、武陟、项城等城市的绿地系统规划进行评审和批复。对申报省级园林县城和园林乡镇的创建情况进行了现场考核。经评审,武陟县、陕县、项城市、郏县、睢县5个城市(县城)被评为河南省园林县城,荥阳市高山镇、新密市超化镇、巩义市小关镇、洛宁县故县镇、洛宁县兴华镇、洛宁县下峪镇、永城市大丘镇、永城市芒山镇8个镇被评为河南省园林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