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濮阳方言语法
第四节 濮阳方言语法

    濮阳方言属北方方言中的"中原官话",其语法与普通话大同小异。普通话中的各种语法现象,在濮阳方言中大多都有。只是在使用词缀和运用一部分虚词(助词、副词、介词等)时稍有差别。
    一、词缀
    普通话中的名词词缀"子",在濮阳方言中的说法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也说"子"(·zi),只是"子"有时不够轻,这主要是范县、台前、濮阳城关及周围数乡农民和在市、区、县机关工作的部分干部及各级各类学校的师生;第二种情况是把"子"说成"得"(·dê),这种说法主要存在于濮阳县(城关镇及周围乡村除外)、清丰县及南乐县南半部乡下的农民;第三种情况是把"子"说成"的"(·de),这样说的主要是南乐县北部数乡(寺庄、西邵、梁村)农民。

    此外,其他词缀(加点的汉字是词缀)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