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民兵的作用
第三节 民兵的作用

一、抗日战争时期

  民兵执勤、放哨、站岗、巡逻,处处监视和扰乱敌人,为县大队、区干部、野战军传送情报、救护伤员、抬送担架、输送给养、配合部队作战。据统计,全县民兵共参加大小战斗8941次,打死打伤、俘虏敌人83426人,缴获小炮25门,轻重机枪450多挺,长短枪30457支,割电线320多次,长达400公里,涌现出许多抗日英雄。

二、解放战争时期

  1946年9月3日定陶战役,范县出动400付担架,200名民兵参加了定陶大杨湖、小杨湖战斗,冒着枪林弹雨,日夜抢送伤员,运送战斗物资。
  1946年10月3日,范县出动500付担架、基干民兵300人参加了巨野龙凤集和龙固镇阻击战,协助主力部队击退国民党新五军的进攻。
  1946年11月18日,出担架100付,民兵20人,协助主力部队攻克滑县邵克寨。
  据统计,范县在12次支前活动中,共出担架7540付,参战民兵6080人,为解放全中国做出了重大贡献。
  1947年4月27日,中央军委命令:冀鲁豫军民预备船只,准备运送刘、邓大军过黄河。范县是大军渡河的关键地区,境内几十里河岸线,占渡河线全长的二分之一。因此,冀鲁豫区党委指示,建立"范县黄河河防指挥部",专门领导渡河准备工作。首先把县内外船只全部集中起来,组织木工300余人,铁炉工100余人,调到船厂造大船、修旧船。同时发动民工挖引河建船坞。县武装大队400余人,全部开赴河岸作保卫,以防南岸敌人偷袭和干扰。随后组织训练水手。全县青年基本上全部投入支前工作,留在村里的老弱和妇女儿童还要向工地运送各种用料、粮柴等。同时腾房搬家,准备部队来后使用。6月30日晚,刘、邓10万大军开始夜渡黄河,每只船一夜往返八、九次。拂晓后敌机开始轰炸,部队停止过河。3个夜晚主力全部渡过黄河。7月22日,刘伯承、邓小平写信嘉奖慰问黄河渡口员工。冀鲁豫黄河河防司令部,通令嘉奖范县黄河河防指挥部及部分个人。范县县委、县政府追认渡送大军过河时被敌机炸死的9人为烈士,并为百余人记了功。
  在解放战争中,还先后3次掀起大参军热潮,广大青年踊跃应征,濮、范两县参军人数达12000人,为主力部队输送了大批新生力量。

三、社会主义建设时期

  1958年冬至1959年春,全县民兵以营为单位,在田间地头搭起帐篷参加生产。据统计,龙王庄公社民兵深翻土地3000亩,挖成深6尺、面积为5亩的美景水库一座,造护堤林200余亩,积肥6000万斤。1974年,全县出动8万民兵,平整土地4万亩,深翻土地1500亩,完成大小工程1062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广大民兵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党的富民政策,并在致富道路上大显身手,起模范带头作用。
  全县民兵履行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护秋、护麦、打更、巡逻,担负"元旦"、"春节"、"8月1日"、"10月1日"等重大节日的执勤任务,同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法分子作斗争。
  建国后多次黄河泛滥成灾。每次黄泛期间,广大民兵站在抗洪抢险最前列。1958年7月,是历史上少有的一次大洪水,全县投人民兵65470人。以营为单位,分工把守,日夜守护黄河大堤,协同全县人民奋战7昼夜,完成了省委提出的"不分洪保证大堤安全"的任务。1982年8月,是继1958年以来最大的一次洪峰,洪水淹没了149个自然村。全县组织5000名民兵日夜守护大堤,多次潜水搭救落水群众,被誉为"没有领章帽徽的解放军"。
  全县民兵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起了模范作用。带头完成征购任务,主动交纳税款,带头修桥铺路,捐资兴学,兴办公共事业,带头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自觉遵守乡规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