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家 庭
第二节 家 庭

  一、家庭结构

  本县在长期的封建社会里,崇尚“五世同堂”的大家庭,民国初年,全县有百口以上的大家庭13户,其实也是家中有家,矛盾重重。20口以上的家庭约占总户的百分之三四,也多属地主富农家庭。一般小户人家因经济生活的制约,兄弟之间娶妻生子之后即行分居。解放以后,经过土地改革,封建大家庭解体,从1949年到1987年,全县每户平均人口基本上稳定在4.5人左右。据二安乡前花固村第二居民小组调查,全组106户,470人,每户平均4.4人,其家庭结构有如下类型:
  (一)壮幼独立式的核心家庭73户,310人,占总户数的70%,占总人口的65%。这类家庭由青壮年夫妇和年幼子女组成,一般男治外,女治内,不受长辈人的约束,便于安排生产和生活,也便于锻炼青年夫妇理家,矛盾也少,但不便于家庭分工和多种经营,也不利于教育子女和赡养老人。
  (二)两代联合式家庭15户,70人,占总户数和总人口均为14%。这类家庭由老年人和中年人组成,第三代已经分居,老年夫妇或只剩一方,由儿子赡养。还有的是中年夫妇,子女有的已经结婚,有的尚未结婚。这类家庭对赡养老人有利,也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安排和劳动分工,但是,一旦子女结婚,矛盾增多,还要分居。
  (三)三代联合式家庭11户78人,占总户数的10%,占总人口的16%。这类家庭,祖孙三代,6至8口之家,单传者多。其优点是有老有少,有理家经验,老年人没有孤独感,可以操持家务、教育孙子。壮年人可以集中精力从事工作和生产活动。不足之处是婆媳关系不好处理,随着精神文明教育的开展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这类家庭是发展趋势。
  (四)老年独立生活的5户10人,夫妇双方健在,多能从事生产活动,也能帮助儿孙操持部分家务,如看门、带孩子等,有的种一、二亩地,由子孙帮种,生活不足之处由儿子补贴;有的不种地,全靠子孙摊派。老年夫妇图清静,生活也好安排。
  (五)“五保”户2户2人,生活费用全靠集体提留供养。

  二、家庭关系

  家长与成员的关系 “家有千口,主事一人”,在解放前,家长主宰一家之事,多由男性充当,如家长之上还有长辈,遇事仍需商量,越是富裕大户,家长权威越大,贫苦之家不大讲究。解放以后,提倡民主家庭,遇事开家庭会,共同商量,家长逐渐养成民主作风。
  夫妇关系 解放前,男为主,女为奴,丈夫打妻子是家常便饭,故有“娶来的妻,买来的马,任我骑,任我打”之说,这种男尊女卑的思想贫苦人家轻于富裕人家。解放以后,特别是贯彻《婚姻法》之后,夫权思想大为削弱,加之妇女参加社会活动,参加集体生产,成了家庭财富的创造者,又有政治和法律保障,新型的夫妇关系逐渐建立,打破了男尊女卑观念,有不少妇女不但在治内上处于支配地位,在治外方面也超出了丈夫,打骂妻子已成个别现象。
  婆媳关系 解放前,媳妇一进门即承担全部家务,起在人前,睡在人后,孝敬公婆,侍奉丈夫;封建地主家庭的媳妇每天还要向公婆问安,稍不如意便遭到责骂,或唆使儿子打媳妇。解放以后,媳妇成了家庭生产的主力,地位逐渐提高,婆婆退居次要地位,帮助媳妇操持家务,媳妇参加生产或上班,婆婆带孩子,管家务;农村娶媳妇不易,公婆盼望孩子成家,对媳妇不但不敢虐待,反而过于疼爱和迁就,致使个别媳妇视公婆为累赘,甚至虐待、遗弃老人,社会上出现了“娶个媳妇卖个儿”、“媳妇好当,婆婆难做”的俗语。1979年以来,提倡尊老爱幼,尊婆爱媳,树立“五好”家庭,表扬模范媳妇,婆媳关系较为好转,前花固第二居民组婆媳关系90户,相处密切的48户,相处一般的40户,关系恶劣的2户。
  妯娌兄弟关系 一般说兄弟关系较好,妯娌关系较差,兄弟不和也多由妯娌不和引起。在这对矛盾中,多因家庭财产纠纷或对老人赡养处理不当所致。解放前这类纠纷较多,甚至发生兄弟械斗。解放后,随着生产关系的改变和家庭生活的变化,矛盾激化的现象已不多见,但是矛盾依然不断发生,最后以分家解决。当然也出现了一些兄弟妯娌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的好家庭。
  翁婿母女关系 解放前,翁婿仅是亲戚关系,招婿入赘和把岳父岳母接家奉养者甚少。解放以后,虽然《婚姻法》规定夫妇有赡养双方老人的义务,但除个别无男儿者外,一般均未实行。七十年代以后有少数男到女家,也有少数妇女接父母一起生活。

  三、家庭管理

  家庭生产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也是生产单位。解放前,家庭生产多是男耕女织的小农生产,只求自给自足,束缚着经济的发展。五十年代以来,随着农业合作化的发展,家庭生产被限制在自留地和饲养家畜等小范围内。“文化大革命”中,曾一度兴起“割掉资本主义尾巴”之风,自留地统管,家庭生产几乎禁止,给家庭生活带来很多困难。1979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重新成为生产的基本单位,家庭成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生产水平大幅度上升,并开始向工副业、商业、建筑、交通、服务行业发展。家庭生产由传统封闭式的自然经济向开放型的商品经济转化,随之而来的市场信息、科学技术、生产计划、经营管理等进入家庭,不少户经营两三种甚至四五种家庭生产。1987年,全县共有家庭企业和商业3495个,家庭生产和家庭生活较1978年大为提高。但也出现了少数家庭生产经营不好,甚至荒芜土地。同时出现了重钱轻粮的观念。
  家庭教育 重视家庭教育是内黄人民的传统美德,“养不教,父之过”家喻户晓,因各家政治、经济情况与文化素质不同,家教的目的、内容与方法各异。但家庭教育受社会教育的影响和制约,旧时代的家教均不外以忠孝节义为内容,教子成才为目的,不过富家教子侧重升官发财、光宗耀祖;贫家教子侧重听天由命、安贫守业。解放后,政府以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道德规范教育人民,批判旧的教育内容和听天由命的迷信思想,家庭教育随着转化。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从社会到家庭常以阶级斗争、忆苦思甜为教育内容,提高人们的阶级觉悟,工农家庭教育子女政治求上进,争取参军、当干部、进城当工人;一般地富家庭教育子女谨言慎行,遵纪守法,政治上不求进取。1979年以来,教育子女苦学求知识,拿文凭,为建设“四化”出力,成了各阶层家庭教育的主题。但在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泛滥的影响下,一些社会教育口号只是喊在口头上,家庭教育也显得无力,少数家庭失去控制,青少年犯罪率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加上独生子女的增多,遵纪守法和道德教育就成为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
  文明家庭 1981年,全县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和“五好”(即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处理好;劳动致富,遵纪守法好;学习科学文化好;遵老爱幼、家庭和睦好、扶助贫困好;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好、计划生育好)文明家庭评比活动,1984年,全县共评出村级文明家庭6300户,其中乡级文明家庭520户,县级文明家庭41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