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镇压反革命
1951年3月9日,中共内黄县委召开县、区干部大会,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并根据条例中关于“镇压一切反革命活动,严厉惩治一切勾结帝国主义、背叛祖国、反对人民民主专政的国民党反革命罪犯和其他怙恶不悛的反革命首要分子”的要求。从3月10日开始,领导全县人民大张旗鼓地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县委按照党中央规定的方针和政策,实行公安机关和群众相结合的方针,坚持首恶者必办,协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发动广大群众揭发、检举和清查反革命分子,取得了很大胜利。1952年镇反运动基本结束,全县取缔东方镇、一贯道、西华堂、佛西门、圣道会等反动会道门34种;处理地富倒算279起,登记悔过的地主分子171人;查获反革命分子的长短枪124支,手榴弹1161枚,子弹79粒;逮捕各类反革命分子×××名。关一批,管一批。处决了恶霸地主李莲芳、国民党特务组织“国防部三十五纵队”(群众称“暗杀团”)首犯王海章、张起印、王新等一批罪大恶极分子,消灭了反革命势力的主要力量,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稳定了社会秩序,保证了抗美援朝和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二、整风整党
1950年5月1日,中共中央针对民主革命胜利后,党员中滋长的骄傲自满、以功臣自居、贪图享受、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和命令主义、官僚主义的作风,以及革命到头的“退坡”思想等问题,发出《关于整党整干工作的指示》和《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中共内黄县委根据中央指示精神,于10月27日集中县直及区、乡主要干部258人,进行整风学习,历时15天。然后,又组织县、区干部深入农村,分片包干,在村级干部中结合总结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了党内存在的居功自傲情绪、命令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以及少数人贪污腐化、堕落颓废、违犯纪律等错误。
1951年冬,中共内黄县委根据党中央的部署,决定在全县农村中开展整党运动。首先,分两批集训了整党骨干943人(其中县、乡党员干部104人。农村党员干部839人)。1952年冬,整党运动全面铺开。整党运动结合农业合作化、“三反”、“五反”及其他中心工作进行。分为学习、登记、审查和处理四个阶段。通过整党对全县413个基层支部的7757名党员普遍进行了一次党员标准八项条件的教育;同时也处理了一批确实不够条件的党员,以及混进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叛变分子、投机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全县受处分党员559人,其中警告158人,撤职32人,留党察看125人,开除党籍244人;另有248人被劝其退党。整党运动到1954年4月结束。通过整党,发展新党员365名,壮大和纯洁了党的队伍,继承和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提高了党的战斗力,加强了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为大规模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作了重要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
三、“三反”“五反”
1952年,中共内黄县委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在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内部开展了以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为内容的“三反”运动;在资本主义工商业中开展了“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
1952年1月3日至6日,县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平原省委《关于增产节约,开展“三反”运动的决议》和中央有关指示;1月24日,召开动员大会,“三反”运动在全县铺开。在运动中。县委贯彻“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自觉坦白,不追不逼”、“除恶务尽,实事求是”和重点打击大贪污犯的政策,先后经过宣传发动,普遍检查;检举揭发、深入“打虎”(时称贪污犯为“老虎”);对证退赃,定性处理和民主建设四个阶段,集中开展了四次“打虎战役”。全县参加“三反”运动的678名干部,犯有不同程度错误的268人。占干部总数的44.07%;受各种处分的41人,占干部总数的6.74%。是年3月中旬,县委又领导全县人民开展“五反”运动,揭发和批判资产阶级的“五毒”行为。根据党的政策和检举材料,把私营个体工商户划分为守法户、基本守法户、半守法半违法户、严重违法户、完全违法户等5种类型,对有“五毒”行为的工商户分别进行了处理。1952年6月中旬,“三反”、“五反”运动基本结束。这次运动,虽然出现打击面过大和逼供信现象,但在定案处理中基本上得到了纠正。“三反”、“五反”运动的胜利,打退了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清除了干部中的腐败分子,纯洁了党的肌体,保证了为政清廉;同时巩固了工人阶级和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为实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基础。
这一阶段不仅巩固和加强了人民民主专政,同时也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保证和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恢复,使战争创伤最严重的县南沙区也超过了战前生产水平,全县农业总产值为1949年的1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