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鄘南书院改为高等小学堂。当时,学堂分为高等小学堂和初等小学堂。初等小学堂课程有:国文、算术、历史、地理、格致、体育、修身、读经等8科,学制为5年;高等小学堂增加图画1科,学制为4年。宣统元年(1909),有高等小学堂1所,学生65人;两等小学堂(即完全小学)4所,学生138人;初等小学堂9所,学生238人。另有一些乡村私塾。
民国元年(1912),学堂更名为学校。民国3年(1914),全县36所学校改称为国民学校。课程设有国语、修身、算术、自然常识、美术、劳作和唱游。
民国7年(1918)8月,新乡县历史上第一所女子学校在城内大西街成立,名为新乡县培根女校,招高、初级各l班。初级班学制4年,课程有:国文、算术、习字、体操、音乐、手工、图画;高级班学制2年,增加历史、地理课。招生年龄不限,有学生约80人,全部免费。教师5人,经费由县劝学所供给。全校革新教材,取消《四书》、《五经》,音乐课学唱《放脚歌》和反帝歌曲。民国17年(1928),女子学校与第一义务小学合并为县立第二小学。
民国16年(1927)1月,省政府颁发庙产兴学的通令,县教育局长孙运兴奉令主持其事。完小扩至6处,初小扩至224处,县城内西街、东关和北关天妃宫设立义务小学各一所。
民国24年(1935),施行国民义务教育,完小增至14处,78班,学生3429人;初小增至23l处,605班,学生23290人;改良私塾103处(学生2057人)。全县入学儿童28776人,失学儿童大为减少。
民国27年(1938年)2月,新乡论陷,县城学校全部停办。半年以后,日军为推行其奴化教育,恢复和设立了部分学校。民国34年上半年有完小13所,学生4018人;初小161所,学生9016人,教职员544人。日军对县城较大的学校均派有日本教官,进行所谓"精神讲话",宣扬"大东亚共荣共存"等殖民主义思想,进行封建奴化教育。
日军投降后,民国政府接收日伪时期的学校。民国35年(1946)至37年(1948),中心国民学校有27所;村镇、私立小学有182所,教职员1023人。教学课程有所变更,取消日语课,增加童训课,改修身为公民课。由于内战影响,教师多不安心,教学秩序混乱,学生学业荒废。
1949年至1950年,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教育面向工农的方针,采取村聘请经县批准的办法任用教师319人,并先后开办师训班5期,培养师资335人,为发展小学教育奠定了基础。1950年底,全县小学增至152所,其中新建初小5所,完小5所。初小课程有:国语、算术、音乐、图画、体育;高小增加历史、地理、自然和政治常识。
1952年,全县小学发展至192所,教职员增至638人,在校生28502人,其中超龄生7392人,占学生总数四分之一强;女生9820人,占学生总数三分之一强。工农子女由1950年的40%提高到85%。
1956年,开始使用普通话教学。1958年,小学增至204所,教师由1957年的914人增至1070人,在校学生增至36621人,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2%。由于在校生迅速增加,致使师资严重缺乏,出现了小学毕业生教小学的现象,加之过分强调师生参加劳动等原因,教学质量受到很大影响。
1961年秋,开始纠正"大跃进"中教育战线左的错误,压缩中小学教育规模,停办部分民办小学。次年在校生减至25339人。
1965年,贯彻毛主席关于减轻学生负担的"七·三"批示,各校制订出实施方案,规定小学生每天在校活动时间不超过7小时,睡眠不少于10小时,减少学生干部会议,增加文体活动。在教学上提倡"启发式"教学,坚持"少而精"的原则,要求学校领导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实事求是,讲求实效,不提不适当的口号,不搞形式主义。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部分学校停课"闹革命"。1968年学校虽然复课,但教学秩序仍未恢复正常,"读书无用"论使许多青少年受到毒害。1973年,"马振扶事件"发生后,"四人帮"借此批判所谓修正主义教育路线"回潮",鼓吹"白卷英雄",实行开卷考试等,一时造成教师欲教不能,学生欲学不成的怪现象,教学秩序再度遭到破坏。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学校恢复与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教育逐步走上正轨,教育事业开始稳步发展。1979年,全县小学在校生49906人,普及了初等教育。1981年,县教育部门组织各校举办观摩教学,通过试验课、过关课、教学质量大检查等活动,教学质量显著提高。为加强对小学教育的领导,1982年建立公社教育办公室(简称教办),并设立40个学区,任命了学区校长。学区校长在公社教办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各社教办均办有中师进修班,以提高小学教师的业务水平。自是年冬开始,每年开展一次全县性的优质课评比活动,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