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是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基本任务之一,土地改革的总路线是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
土地改革的主要政策是从解放时起,向前推算三年,以其经济收入性质划定阶级,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及封建财产,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给地主、富农留下和农民同样一份土地和财产;废除一切高利贷;保护和发展工商业(地主、富农的工商业不予没收)。
获嘉县的土地改革,是在1949年初肃匪、反霸之后开展的,肃匪、反霸打击了国民党匪特残余势力和恶霸地主的嚣张气焰,为顺利进行土地改革准备了条件。同年2月,县委派工作组,先在大林村搞试点,尔后又在史庄、陈庄、西张巨、宋吴巷、后五福和太山庙6个村进行,以取得新解放区土改经验。11月,获嘉县第一届各届人民代表会议根据县委的建议,作出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土地改革的决议。会后即分期分批展开,到1950年3月底,全县完成133个行政村的土改任务,其余的二区5个重灾村和城关5个街于冬季结束。
土地改革大体分为宣传发动,成立农代会;划定阶级;决定没收和征收方案,开展说理斗争;总结教育,转向生产等步骤。
为保证土地改革运动健康进行,县委培训了工作队,交代政策,介绍经验,宣布纪律,防止偏差。强调划定阶级成份,只能以经济收入的性质和生活状况为依据,不许以政治态度去划分,"自报公议,三榜定案",慎重确定;必须紧紧地依靠贫农、雇农,坚决地团结中农,建立反封建的统一战线,准确地消灭封建剥削阶级,防止混淆阵线;对地主采取说理斗争,不准吊、打、捆、扣。果实分配,以行政村为单位,实行"中间不动两头平";土地分配,以贫雇农和地主富农的土地除以人口的平均数为标准,在原耕地基础上,按土地数量、质量及座落远近,抽补调整,统一分配;牲口、大农具、粮食、房屋及其它财产的分配,采取自报公议的方法,根据贫困程度,由农代会妥善确定,不搞绝对平均。
获嘉县土地改革,执行了党的方针、政策,先经过试点,尔后分三批逐步展开,因而运动健康、稳妥。经过土地改革,划清了阶级阵线,改变了贫苦农民受压迫、受剥削的悲惨地位,确定了贫雇农在农村的优势。经过土改,全县共没收地主、征收富农的土地95000余亩,牲口2000余头,大农具27000件,房屋34000余间,分配给无地和少地农民27000户,130000余口人。
土地改革结束后,遂于1950年向农民颁发土地房产证,确保地权财权不受侵犯。
1952年8月~10月,在解决土改遗留问题中,共查出漏划地主198户,没收土地5328亩,房屋8888间,查出漏划富农53户,土地财产未动。
土地改革的完成,彻底摧毁了2000多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了耕者有其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土地改革后,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整个农村呈现出劳动发家,生产致富的太平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