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延津市场流通的货币,有金属铸币和纸币两大类。
一、金属铸币
金属铸币包括铜铸币和银铸币,自汉代起,延津境内流通的铜铸币有方孔铜钱和铜元。方孔铜钱有汉"五铢钱",唐"开元通宝",宋"崇宁通宝",元"大元通宝",明"洪武通宝"、"万历通宝",清"康熙通宝"、"咸丰通宝";铜元有清"光绪元宝"、"大清铜币","民国开国纪念铜币"。银铸币有银两和银元。银两分银锭、银饼、元宝;银元有大清银币,袁世凯像银币、孙中山像银币。
二、纸币
民国24年(1935)后,民国政府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民银行发行的纸币为法定货币,取代金属铸币在市场流通。日本侵占时期,又有日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纸币进入市场。民国37年(1948),民国政府规定金元券为本位币,取代"法币"在市场流通。
建国前夕,革命根据地发行的"冀南"、"鲁西"、"中州"、"北海"、"西北"、"晋察冀"六种纸币进入境内市场。1949年7月,统一的人民币发行到县,面额十一种。最低额为一元,最高额为五万元。金元券作废,革命根据地发行的六种货币,用人民币兑换回收。1955年3月1日,新版人民币发行,以一元折合旧人民币一万元的比价收兑旧人民币,全县发行新币五百多万元,回收旧人民币五百亿余元。新币面额有一元、二元、三元、五元、十元五种;辅币有一分、二分、五分、一角、二角、五角六种。1957年发行一分、二分、五分三种铝合金辅币,与同面额纸辅币同时流通。1964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指示,1955年发行苏联代印的1953年版三元、五元、十元三种纸币在市场停止流通,兑换回收。1980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一角、二角、五角三种铜质辅币和一元镍币,延津仅存样品,未在市场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