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节 商丘地区辖区
第十三节 商丘地区辖区
  商丘地区形成于1948年,地区专员行政公署驻商丘市。初称商丘专区,以后所属辖区曾作过数次调整。1957年撤销商丘专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开封专区。1961年恢复商丘专区建制,1969年改称商丘地区。截至1987年底,该地区除辖有商丘市外,还辖有商丘、永城、虞城、民权、宁陵、柘城、睢县、夏邑等8县。
一、商丘县
  商丘县是商丘市的所在地,与山东、安徽2省交界。夏朝时为商方国地。商朝在此置商邑。西周至春秋时期,为宋国国都。战国时改称睢阳,仍为宋国都城。秦置睢阳县,划归砀郡管辖,并为郡治所在地。西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建立梁国,以睢阳为国都所在地,属豫州刺史部。此后历经东汉、曹魏、西晋等王朝,政区建制及隶属不变。东晋十六国时期,后赵、前燕、前秦、后燕、后秦等政权均在此置梁郡。北魏仍置睢阳县,为梁郡郡治,属徐州管辖。东魏、北齐时期,均为梁郡治所。隋初废梁郡,开皇十八年(598年)改睢阳县名为宋城;大业初年复置梁郡,以宋城为郡治所在地。唐朝前期因袭隋制不变,天宝元年(742年)改梁郡为宋州睢阳郡,郡治宋城,属河南邑。五代均以此地为宋州,此外,后梁在此置宣武军,后唐、后晋、后汉、后周4朝均置归德军。北宋景德三年(1006年)升梁州为应天府,以宋城为府治,至大中祥符七年(1014年)建为南京,属京东西路管辖。金朝改应天府为归德府,承安五年(1200年)改宋城县为睢阳县,为府治所在地,属南京路。元承金制不变。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五月降归德府为州,属开封府,省睢阳县;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六月复置归德府,并设置商丘县,为府治所在地。清朝沿袭明制,政区建制不变。
  中华民国时期,1914年将商丘县划归开封道管辖,1932年商丘县划归河南省第二行政督察区管辖,为专署驻地。
  1948年商丘县划归商丘专区管辖,并为专署驻地。1950年5月商丘专署迁至朱集市。1958年12月撤销商丘专区,商丘等县改属开封专区。1960年8月撤销商丘县,划归商丘市。1961年10月恢复商丘县建制,同年12月恢复商丘专员公署,1969年改称地区行署,商丘县由该行署领导,至1987年底不变。
  历史上,商丘县境内先后建有蒙城、亳城、谷熟城等,其建置没革情况大致如下:
  蒙城:在县东北。西汉时置蒙县,属梁国。东汉、曹魏、西晋等朝因袭不变。南朝刘宋政权改属谯郡。北齐时废除该县。
  亳城:在县西北。西汉时期置薄县,属山阳郡。北魏时改属梁国。后废除该县。
  谷熟城:在县东南。东汉时置谷熟县,属梁国。西晋因袭不变。后废除该县。隋开皇十六年(596年)复置谷熟县,属宋州。唐武德二年(619年)以此县为南谷州治所,四年州废,仍属宋州。元朝废除该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7月设置谷熟办事处(县级),属商丘专员公署领导。1952年8月撤销谷熟办事处,设置谷熟县,划归商丘专区领导。1954年6月撤销谷熟县,其境域分属商丘、虞城2县。
二、永城县
  永城县位于商丘市东南部,与安徽省交界。春秋战国时属宋国之地,曾置芒邑。秦正式置芒县,划归砀郡管辖,永城设县自此始。西汉时期,芒县改属豫州刺史部沛郡。东汉改芒县为临睢,属沛国。三国时曹魏政权据有此地,废除临睢县,其地划归谯郡。此后历经西晋、东晋和十六国中的后赵、前燕、前秦等政权,至北魏时将此地划入徐州辖境。隋朝末年置永城县,属谯郡。唐朝将永城县改属亳州。五代时期,先后为梁、唐、晋、汉、周5个王朝据有。北宋时永城县属淮南东路亳州管辖。金朝以县属南京路亳州。元世祖至元二年(1265年)将永城县划归河南江北行省归德府管辖。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五月将永城县改属开封府,同年十一月属归德府。清朝沿袭明制,政区建制及隶属不变。
  中华民国时期,1914年将永城县划归开封道管辖,1932年划归河南省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9年永城县隶属皖北行政公署管辖,1952年1月划归河南省商丘专区领导,1958年12月撤销商丘专区,永城县改属开封专区。1961年12月恢复商丘专员公署,至1969年改称地区行署,永城县属该行署领导,至1987年底不变。
  历史上,永城县境内先后建有酂县城、太邱城、建平城等,其建置沿革情况大致如下:
  酂县城:在县西南。秦朝置酂县,属砀郡。西汉时酂县属沛郡,东汉时属沛国。西晋时划归谯郡。东晋义熙年间(405~418年)在此置马头郡,北魏因袭晋制。至北齐时,郡县俱废。隋朝复置酂县,属亳州。唐朝前期因袭隋制,开元年间(713~741年)废除该县建制。太邱城:在县西北。西汉时置敬邱县,属沛郡,东汉改称太邱,属沛国。建平县:在县西南。西汉时置县,属沛郡。东汉以县属沛国。西晋时废除该县建制。
三、虞城县
  虞城县位于商丘市东部,与山东、安徽两省交界。夏商王朝为虞国地。春秋战国时期属宋国。秦在虞城县北置虞县,划归砀郡管辖。西汉时虞县属豫州刺史部梁国。此后历经东汉、曹魏、西晋等王朝,政区建制及隶属不变。东晋十六国时期,先后为后赵、前燕、前秦、后燕等政权据有。北魏曾改置萧县,属沛郡,至北齐时废除萧县建制。隋朝开皇十六年(596年)置虞城县,隶属梁郡。唐朝武德四年(621年)置东虞州,次年州废,以县属宋州睢阳县。五代时期,先后梁、唐、晋、汉、周5个王朝据有。北宋初属宋州,后属京西东路应天府。金朝时虞城县属归德府。元世祖至元二年(1265年)将该县划归济宁府(后称济宁路)。明洪武二年(1369年)正月虞城县复属归德府。清朝沿袭明制,政区建制不变。
  中华民国时期,1914年将虞城县划归开封道管辖,1932年划归河南省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9年5月虞城县划归河南省商丘专区管辖,1958年12月撤销商丘专区,虞城县改属开封专区管辖。1961年12月,国务院决定恢复商丘专员公署。至1969年改称地区行署,虞城县属该行署领导,至1987年底不变。
四、民权县
  民权县位于商丘市西北部,是中华民国时期设置的县级政区建制。1928年析杞县、睢县部分地区设置民权县,县治驻李坝集。1932年民权县划归河南省第二行政督察区管辖,1948年4月改属第十二行政督察区。
  1949年5月民权县划归河南省商丘专区管辖,1958年12月改属开封专区。1961年12月恢复商丘专员公署,至1969年改称地区行署,民权县属该行署领导,至1987年底不变。
五、宁陵县
  宁陵县位于商丘市西部。商周时属葛国地。春秋战国时期置宁邑,属宋国。秦统一六国后,该地划归砀郡。西汉元狩初年正式设置宁陵县,属兖州刺史部陈留郡管辖,此即宁陵设县之始。东汉将宁陵县改属豫州刺史部梁国。此后历经曹魏、西晋王朝,政区建制不变。东晋十六国时期,先后为后赵、前燕、前秦、后燕、后秦等政权据有。北魏时期,宁陵县属徐州梁郡管辖。北齐时废除该县建制。隋朝开皇六年(586年)复置宁陵县,初属宋州,至大业初年属梁郡。唐朝前期因袭隋制,天宝元年(742年)属宋州睢阳郡。五代时期先后为梁、唐、晋、汉、周5个王朝据有。北宋初属拱州,大观四年(1110年)改属应天府,政和四年(1114年)还隶拱州,宣和六年(1124年)复属应天府。金朝改属南京路归德府。元朝时期,仍属归德府。明清两朝均置宁陵县,属归德府管辖。
  中华民国时期,1914年将宁陵县划归开封道管辖,1932年划归河南省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8年宁陵县划归商丘专区管辖。1958年12月该县改属开封专区。1960年8月撤销宁陵县,划归睢县。1961年10月,国务院决定恢复宁陵县建制,同年12月恢复商丘专员公署,至1969年改称地区行署,宁陵县仍属该地区领导,至1987年底不变。
  历史上,在宁陵县境内曾建有已吾城,位于县西南。东汉永元十一年(99年)置已吾县,属陈留郡。西晋时省县,北魏复置该县,改属马头郡。东魏时期以此为仁州及临淮郡治。北齐时州郡俱废,并将已吾县省入下邑县。
六、柘城县
  柘城县位于商丘市西南部。春秋时为陈国株野地。战国时为楚国据有,置柘邑。秦置柘县,划归陈郡管辖,此即柘城设县之始。西汉时期,柘县属兖州刺史部淮阳国。东汉章和二年(88年)改属豫州刺史部陈国。三国时曹魏政权据有此地,以柘县属豫州陈郡。西晋废除该县建制,其地划归梁国。东晋十六国时期,先后为后赵、前燕、前秦、东晋、后秦等政权据有。此后历经北魏、东魏、北齐、北周等王朝,均未设县。隋朝开皇十六年(596年)置柘城县,划归梁郡管辖。唐朝初属梁郡,贞观元年(627年)废除该县建制,其地分属宁陵、谷熟2县;永淳元年(682年)恢复该县建制,仍属梁郡;天宝元年(742年)以后属宋州睢阳郡。五代时期,先后为梁、唐、晋、汉、周5个王朝据有。北宋初属京东西路应天府,崇宁四年(1105年)改属拱州。金朝时划归南京路睢州管辖,后省。元朝复置柘城县,属汴梁路睢州,元末废除该县建制。明朝洪武四年(1371年)八月恢复柘城县建制,划归开封府,十年五月省入宁陵县,十三年十一月复置柘城县,属归德府睢州管辖。清朝沿袭明制,以县属归德府。
  中华民国时期,1914年将柘城县划归开封道管辖。1932年划归河南省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8年柘城县划归商丘专区管辖,1958年12月改属开封专区管辖。1961年12月恢复商丘专员公署,至1969年改称地区行署,柘城县归属该行署领导,至1987年底不变。
七、睢县
  睢县位于商丘市西部。春秋时期属宋、陈2国地。战国时置襄邑县,划归砀郡管辖,睢县设县自此始。西汉时襄邑改属兖州刺史部陈留郡。东汉因袭前制不变。曹魏至西晋时襄邑县属兖州陈留国。东晋十六国时期,先后为后赵、前燕、前秦、后燕、后秦等政权据有。南北朝时一度为刘宋政权占据,划归谯郡。北魏仍置襄邑县,属徐州梁郡管辖。北齐时改属阳夏郡,后废除。隋朝开皇十六年(596年)复置襄邑。唐朝初年属杞州,贞观元年(627年)属梁郡,天宝元年(742年)梁郡改称宋州睢阳郡,仍以县属之。五代时期,先后为梁、唐、晋、汉、周5个王朝据有。北宋建立后,划归京畿路开封府;崇宁四年(1105年)升襄邑县为拱州,称东辅;大观四年(1110年)置四辅,废除拱州,复以襄邑县隶属开封府;政和四年(1114年)襄邑县复为拱州,仍称东辅;宣和二年(1120年)再罢四辅,拱州改属京东西路。金朝天德三年(1151年)改置睢州,襄邑县为州治所在地,属南京路。元朝因袭金制,政区建制不变,属河南行省汴梁路。明朝初期襄邑县省入睢州,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六月改属归德府。清朝仍以睢州属归德府管辖。
  中华民国时期,于1913年将睢州改称睢县,1914年划归开封道管辖,1932年划归河南省第二行政督察区管辖,1948年4月,改属河南省第十二行政督察区。
  1948年睢县划归商丘专区管辖,1958年12月改属开封专区。1961年12月恢复商丘专员公署,至1969年改称地区行署,睢县属该行署领导,至1987年底不变。
八、夏邑县
  夏邑县位于商丘市东南部,与安徽省交界。商朝于此地置栗邑。春秋时属宋国地。战国时代,为宋国下邑地。秦正式置栗县,划归砀郡管辖,此即夏邑设县之始。西汉时改置栗国县,属豫州刺史部沛郡。东汉至西晋时在今安徽砀山置下邑县。东晋十六国时期,先后为后赵、前燕、前秦、后燕、后秦等政权据有。南北朝时刘宋政权曾据有此地,划归梁郡;北魏孝昌二年(526年)改属砀郡。此后历经东魏、北齐、北周等王朝,至隋朝时期在夏邑县城区置下邑县,属梁郡。唐初因袭隋制,天宝元年(742年)改梁郡为宋州睢阳郡,以下邑县属之。五代时期,先后为梁、唐、晋、汉、周5个王朝据有。北宋时隶属京东西路应天府管辖。金朝将下邑县改属归德府。元承金制,政区建制不变。明朝洪武初年将下邑改称夏邑,仍属归德府。清朝沿袭明制,政区建制及隶属不变。
  中华民国时期,1914年将夏邑县划归开封道,1932年划归河南省第二行政督察区管辖。
  1948年夏邑县划归商丘专区管辖,1958年12月撤销商丘专区,夏邑县改属开封专区。1961年12月恢复商丘专员公署,至1969年改称地区行署,夏邑县由该行署领导,至1987年底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