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教信仰
回族信仰伊斯兰教。伊斯兰教是世界著名的三大宗教(基督教、佛教和伊斯兰教)之一。伊斯兰教又称“清真教”、“天方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因在中原地带主要是回族人信仰此教,故官方及民众又多称“回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规定统称伊斯兰教。该教的基本教义为:信仰安拉是唯一的神,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信天使,信《古兰经》是安拉“启示”的经典,信世间一切事物都是安拉的“前定”,信仰“死后复活”、“末日审判”。该教规定,念清真言、礼拜、斋戒、纳天课、朝觐等为教徒必遵的“功课”。伊斯兰教的教派很多,河南省有格底木和伊赫瓦尼两大派。宗教活动场所是清真寺,清真寺的分布以方便教徒过宗教生活为原则,小村庄一般为一村一寺,大村有一村数寺者。孟县桑坡村有10坊清真寺。主持清真寺教务的是阿訇。阿訇为聘请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多有聘请西北人当阿訇的习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河南省各地清真寺阿訇多为本地人担任。伊斯兰教的信徒称穆斯林。清真寺的事务一般由清真寺管理委员会管理。伊斯兰教对回族的形成起过重大作用,对回族的生产、生活影响很大。
二、风俗习惯
回族的风俗习惯受伊斯兰教的影响很大,很多教规已变为民族习俗。
(一)民族节日 伊斯兰教有阿舒拉日、圣纪节、登宵节、拜拉特、盖德尔夜、开斋节、宰牲节等重大节日。回族主要过开斋节、宰牲节、圣纪节。
开斋节俗称“大尔代节”、“大节斋”,节日是封斋结束后的次日。主要活动是到清真寺参加会礼、到亲人坟墓去“走坟”和向阿訇、亲友祝贺节日,十分隆重。会礼时,一般家庭都要出乜贴济贫。晨礼前炸好油香、三角等节日食品,晨礼时送到清真寺,分赠邻友,互相庆贺,其盛况如同汉族过春节。
宰牲节又称古尔邦节、古尔巴尼,俗称小尔代节、小节斋。于每年希吉莱历12月10日举行,此日的庆祝仪式没有开斋节隆重。节日特点是宰牲。各家视经济条件可宰牛、羊、鸡、鸭、鹅等,多数宰羊、宰鸡为主,加工成各种菜肴以后,送到清真寺,分赠亲友和贫困回民。
圣忌节又称圣纪节,是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的诞生和逝世的纪念日。纪念活动主要在清真寺进行,讲解穆罕默德的简历及其功绩,同时诵读多种祈祷词。
(二)习俗
1、起回回名俗称起经名。随教派不同,在婴儿出生后的第三天或第七天,请阿訇起回回名。男经名主要有阿里、姆撒、尔撒、努海、哈桑等;女经名主要有阿尔舍、法图默等。此外,还有用所喜爱的果木或其他名称作女孩乳名的,如葡萄、石榴、小果(无花果)、玛瑙等,称呼时尾音儿化。
2、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回族婚姻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倡婚姻自主,回族男女结婚由自己决定。其自主权力受法律保护,旧势力、旧习惯逐步消除。
婚嫁分定亲和结婚两个阶段。定婚时男方送给女方的礼物为聘礼,女方如接受此礼,即表示同意此门婚事。聘礼的多少根据双方经济条件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以12只羊的价格为标准,结婚日期一般选择“盘缠”(星期四)、 “主麻”(星期五)。亲友馈赠礼品,婚礼仪式一般在女方家举行。由阿訇主持,阿訇念证婚词后,用波斯语问新郎新娘“结婚是否出于自愿”等语,得到肯定的回答后,阿訇将红枣、花生、白果、糖果等,向新郎新娘头上撒去,婚礼即告完成。其间严禁燃放鞭炮。
男方有条件者设经堂席(忌称筵席)招待阿訇和宾客。阿訇或族中年长者要告知新郎新娘:父母的担子(责任)卸了。
3、丧葬 主张速葬、俭葬。朝死午埋最好,最迟不超过三天。有做讨白、施水、殡礼、下土等程序。
做讨白即死者断气前的宗教忏悔仪式。以明白教义的人守侍病人,病人神智清楚时,要向侍者交待口唤,将断气时,侍者则附其耳旁轻声嘱咐,使其坚定宗教信仰。
施水即请阿訇为死者洗身。也有主张由至亲或族内有德望者为其施水。强调男不浴女,女不浴男。施水时用温水、碱、皂角净下、擦鼻孔、牙齿、耳轮,再用清水洗周身,先右后左,先上后下共洗三遍,然后用手轻轻摩按肚腹,清除体内污秽,并洗净擦干。施水毕,将尸体轻轻移入塔布内,为其穿可凡,男三件、女五件。
殡礼俗称“站则那”,是亲友对死者下土前的祈祷仪式。仪式一般不在日出、正中午、日落三个时辰举行。先“转经”,后举行殡礼仪式。仪式与礼拜⑤同,但不叩头。礼毕,即放入塔布内,由亲友抬送出殡。
下土即埋葬。下土前在回民义地选土质好的地方挖墓坑,坑深以死者在坑内跪起来不碰头为度,坑南北长,长度长于尸体。北端用土拍一枕头。埋葬前先将坑内整理干净,再将所带香料的一部分撒在坑内,由亲属将尸体从塔布内抬出,上遮白布,慢慢放入坑内。头北脚南,面向西方,安放妥后,解开头带、腰带、脚带,将香料全部撒在尸体上,不许有任何殉葬葬品。墓形是平顶长梯形立方体,一般不树碑。死亡的婴儿埋在坟地上方,不添坟土,任坟头自灭。
祭祀活动于亡日、七日、对月、百日、周年、三年、逢十年及生殁之辰走坟。走坟日请阿訇念经,礼待亲朋宾客。宾客所添经礼给阿訇,馈赠归丧主。
(三)饮食 饮食以清真为其特点。喜食牛、羊、鸡、鱼肉。根据伊斯兰教规,无腮、无鳞的鳞介类,食不反刍、蹄不分瓣的草食类,钩嘴、无嗉的禽类均在禁食之列,如狗、马、骡、驴、猫、鼠、虎、豹、狼等。可食的禽兽中,凡未经阿訇宰的、自死的,一切动物的血、胎、胰脂、肠、生殖器等皆禁食。特点最明显的是禁猪。节庆食品主要是油香、三角、馓子。
回族所经营的饮食业一般都挂有表示清真的牌子。“文化大革命”前,在回族饮食点门前挂着画有“汤瓶壶”图案的小木牌,以表示此饮食点由回民经营。1978年以后,随着回族饮食摊点的不断增多,各市、县伊斯兰教协会都统一印制有“回族食品”四个字的纸文,并镶入玻璃框内,经营者挂出,欲食者一看便知是清真食品。
(四)习惯用语 回族使用汉语。但由于先民来自使用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的不同地区,所使用的语言仍保留有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的词汇以及汉语相混合的语言和词汇。如阿拉伯语音译:阿林(学者)、孩俩目(妻子)、耶梯目(孤儿)、哈里(顺利、好)等。波斯语音译:闪必(晚夕、夜里、礼拜六)、撇世你(中午)、五司他地(老师)、别玛儿(疾病)、哈梯(厌恶、不受欢迎)等。阿、波语意译:亡人(死者)、灾失(不幸、灾难)、习学(学习)、解明(说明、讲解)等。阿、波语与汉语混合:遭别玛儿(得病)、动耐夫斯(动怒、生气)等。有独特含义的汉词:洗涮(辩解、解脱误会或不好名声)、走坟、出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