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国政府施政
第二节 民国政府施政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建立了共和制的中华民国政府。不久,袁世凯在帝国主义和北洋军阀集团的支持下,窃取了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于1912年3月继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开始了北洋军阀的统治。
  袁世凯无视河南民意,任命其表弟张镇芳督豫,张又重用大批故旧姻亲、清朝遗老,镇压革命志士,破坏省议会,维持封建复辟势力,确立了北洋军阀在河南的反动统治。1914年9月赵倜任河南督军兼省长后,在军事上加紧扩编武装,加强对全省的军事控制;在政治上紧随袁世凯排除异己,积极拥护袁世凯复辟帝制;在经济上千方百计搜刮民财。在赵倜的残暴统治下,河南人民在政治上无任何言论、行动的自由,在生活上陷于极端苦难。
  1922年5月冯玉祥就任河南督军,颁布《治豫大纲》,惩办贪官污吏,维持社会治安,保护商业,提倡改良社会风尚,发展交通事业。10月,北京政府任命张福来为河南督军。1923年12月,吴佩孚授意北京政府任其参谋长李济臣兼任河南省长,并将省长公署迁移洛阳办公。自此,吴佩孚独霸了河南省的军政大权。1924年冯玉祥等发动北京政变后,北京政府任命胡景翼为河南督办,胡景翼拥护孙中山的新三民主义,推动了河南工农运动的高涨。1926年3月,吴佩孚重占河南。任命寇英杰为河南督理、靳云鹗为河南省长。吴佩孚二次控制河南期间,残酷镇压工农运动,大肆搜刮民财,战火不息。
  1927年夏和1928年初,冯玉祥分别被武汉国民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任命为河南省政府主席。冯玉祥任省主席期间,政治上由联共到联蒋反共,宣布六项治豫方针,颁布了《豫、陕、甘行政计划大纲》,建立起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在经济上虽然试图恢复生产,从事一些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建设事业,但收效甚微;在社会风尚的改良上有所成就。此后,韩复榘、万选才、张钫、刘峙先后分别被任命为河南省主席(张钫为代主席),在中原地区展开了连绵不断的军阀混战,给河南带来了浩劫。刘峙上任后依照南京政府“以党治国”的方针,对国民党的各级组织进行改组,制定了省政府四大施政方针。在经济上开展了兴修水利、推广农林业、兴办合作社、调查矿产、开办工厂、扶植商业的工作。在政治上,建立了行政督察专员机构,普遍推行保甲制度。在军事上,扩大和加强保安武装,建立特务组织并积极组织服务于反共军事活动的交通、电讯等事业。
  1935年华北事变后,以商震为主席的河南省国民政府为抗日工作作了一些准备。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省当局在中国共产党和抗日救亡运动的影响下,采取了一些有利于抗战的措施。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省当局按照国民党“溶共、防共、限共、反共”的方针,镇压民众抗日救亡运动,破坏中共组织,逮捕中共党员。虽然也开展了一些经济建设工作,但成效不大。
  抗战胜利后,逃至豫西边陲的河南省政府于1945年9月返回开封,抢夺胜利果实,接收日伪财产,起用汉奸、伪军;建立组织,恢复保甲,加强对全省的控制。在全省各地强征赋税。由于军事开支增加,财政入不敷出,大量印发纸币,造成货币严重贬值,粮价飞涨,饥民成群,致使以农业为主的河南,社会经济濒临崩溃。省主席刘茂恩追随蒋介石,与解放区人民为敌,继续进行反共战争。1947年国民党对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发动全面进攻,共产党被迫进行战略反攻。1948年夏,人民解放军占领省会开封,刘茂恩省政府垮台,国民党在河南的统治宣告结束。
一、北洋军阀政府时期
  (一)破坏民主共和,压制革命 1912年3月23日,张镇芳督豫后,成为袁世凯在河南的代理人,他任用旧官僚组成省军政机构,破坏共和,压制革命,践踏《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实行封建专制,取缔人民的言论、集会、结社自由。二次革命爆发后,张镇芳查封革命党人创办的《自由报》、《开封民立报》,捕杀编辑、记者;取消国民党等党派。
  1、捣毁省议会 由于张镇芳蔑视立法、纵容恶吏、任用旧官、纵火焚掠、惨杀人民等倒行逆施,遭到1912年4月成立的省议会的弹劾。张镇芳指使暴徒武力捣毁省议会,打伤议员多人,致使省议会被迫停止活动。
  2、捕杀革命党人 由省督署参谋长王灿章、省会警察厅厅长阎济宪和审判官沈德本组成军警联合会,私派人员到各地捕杀革命党人。1912年3月,河南巡防营管带陈德荣以主张共和的革命党的罪名将固始县议会议长张选青枪杀,同时被捕杀的固始县革命党人及家属还有数十人。新蔡县当局下令缉捕没留发辫之人,杀害主张共和者数十人,焚掠43家。同年7月,光山县革命党人曾广为等被县当局以组织铁血监督团、主张共和罪名捕杀。1913年7月,河南国民党人熊嗣鬻为配合“二次革命”在郑、汴一带组织反袁力量;大同民党领导人张运征联络绿林武装宋一眼部计划起事夺占黄河桥,均由于事泄被捕牺牲。与此同时,国民党人胡潜修、杨体锐、郝翊臣等在汴运动军队,在豫西、新乡等地组织反袁斗争;临汝县杨子固、扶沟县王泽普、滑县肖顺卿、信阳县李绳武、考城县杨世武组织的反袁斗争,均被张镇芳残酷镇压。8月4日,河南都督府军法科办事处枪杀了熊嗣鬻、刘伯斗、胡潜修、杨体锐、阎作霖、刘果、贾绍路、金承绪、王永修等响应“二次革命”、开展反袁斗争的河南革命党人。以后,又连续惨杀大批革命党人、青年志士和群众3000余人。张镇芳还派人到洛阳、新乡、新蔡等地捕杀知名的革命党人。二次革命前后,张镇芳在河南惨杀的革命党人、青年学生及无辜群众数以万计,以各种残酷手段来维护北洋军阀在河南的反动统治。
  3、支持复辟 张镇芳抵制民主、共和,在河南镇压反袁运动,大搞尊孔祭天活动,掀起尊孔复古的逆流。1912年6月,纵容各县守旧士绅成立“尊孔治安束发会”,以反剪发、尊孔子、保旧秩序为宗旨。9月,张镇芳通电全国赞同定孔教为国教的主张。1913年1月,张镇芳上书袁世凯,要求恢复科举旧制。信阳、沈丘、阳武、商丘4县先后成立了“孔道会”、“尊孔治安束发会”、“尊孔社会”等封建团体。
  1914年9月,赵倜接任河南督理(将军),与13省将军联名请袁世凯即速称帝。与此同时,河南孔教会也致电参政院,请“早定君主立宪”,“复尊君亲上之本”。1915年8月25日,赵倜电复筹安会,派顾宪曾为代表,入京参与 “国体问题”讨论。赵倜会同田文烈提取省库款100万元送给袁世凯作登基大典之用。护国战争爆发后,赵倜公开通电反对河南独立,攻击“共和流毒甚多,必宜铲除干净”,妄称 “拥护皇帝,即在此时。”12月12日,袁世凯宣布称帝,改元“洪宪”。25日赵倜令开封全城悬旗庆贺新帝即位,要求所有公文一律采用“洪宪”年号。
  4、取缔国民党机关 1912年5月13日,张镇芳联合10余省都督发出通电,攻击国民党人黄兴、李烈钧反对袁世凯政府。7月29日,张镇芳组织的国事维持会河南支部通电袁世凯解散议院并鼓吹恢复专制政体。30日,张镇芳及河南各界要员联名急电袁世凯及国务院、参众两院,诬蔑国民党河南支部为“叛逆机关部”,并宣布实行戒严。10月29日,张镇芳通电反对国民党宪法起草委员会所拟宪法草案,要求开除国会中的国民党议员。以赵倜为首的军界要员和河南商务分会、商会联合会随后也通电附和。11月4日,袁世凯下令解散国民党及其所设机关,14日,张镇芳饬令警察厅及各县知事,凡属国民党机关均限10日内将该党证书、徽章等上交,并将党证姓名自行销除,将反抗的民众加以“土匪”罪名,随意杀害。1915年,省当局先后在荥阳、长葛等地查禁革命党人的反袁宣传品。
  5、镇压爱国学生运动 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后,河南学生掀起反帝爱国热潮,各校学生纷纷罢课、集会、发表通电,声援北京学生的爱国斗争。5月30日,各校响应省学联决议进行罢课,并发布《河南学生罢课宣言书》。督军赵倜派大批军警包围各校,限制学生出入,禁止集会、讲演和游行。5月31日,各校学生冲破各种阻挠,毅然罢课,遭到省当局更加严厉的破坏和压制,赵倜发布布告攻击“不义之徒”煽惑各校学生酿起风潮,严令学生“安心问学,倘执迷不悟,将受惩处”,开封市内军警日夜巡逻,对学生举动稍有可疑者立即拘捕。6月7日,赵倜训令省教育厅及省立中学以上学校,严令取消一切联合会名目,即日上课。6月中旬,命令各校提前放暑假,企图以此来瓦解学生团体,涣散学生的斗志。
  1919年7~8月间,山东督军张树元、济南镇守使马良逮捕爱国学生、枪杀爱国群众。8月31日,河南省学联通电北京政府,要求解除山东戒严,释放被捕群众,撤换惩处马良。次日,又通电各省军政长官、报馆、学联,呼吁声援山东人民。同时,派代表赴京,与直、鲁、晋、苏、鄂等省代表组成请愿团。9月,开封各校学生游行示威,声援山东人民的反帝斗争,省当局令军警包围游行队伍,毒打、驱赶学生,致使多人受伤,一人身亡。12月2日,学生在开封丰乐园开会,声援、抗议日本帝国主义在福州杀害爱国群众,被军警包围。1920年10月,日军侵占中国东北珲春、延吉等地,激起全国人民反对,河南学生再度掀起反日高潮。12月1日,开封各校师生再次罢课、罢教,抗议赵倜、张凤台镇压学生爱国运动。同月5~6日,开封军警先后封闭国货维持会、学生联合会。7日,开封学生要求恢复学生联合会、国货维持会,被省当局拒绝并派军警包围学校,殴打学生,打伤学生20余人。
  (二)镇压工农运动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河南工人运动,特别是铁路工人运动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迅速开展,各车站工会组织相继建立。1923年2月1日,京汉铁路工人代表在郑州开会,宣布成立京汉铁路总工会。河南督军张福来奉吴佩孚令派军警包围会场进行捣乱。2月4日,全路工人举行同盟大罢工,张福来派军警镇压,制造血案。郑州有6人被捕,1人被迫害致死,300多人被开除;安阳、新乡、信阳等地也有许多工人被捕、被杀;焦作罢工领导人王维俭等4人被捕。在河南领导工运的中共负责人李震瀛、徐宪、姚作堂、戴清屏、解长春等人被迫离去;工人在斗争中得到的利益被全部剥夺,工会机关全部被封闭,河南的工人运动被迫转入低潮。
  除了破坏工人运动外,北洋政府还镇压农民起义。1911年,白朗率众在其家乡宝丰举行了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全国规模最大的农民起义。在孙中山“二次革命”的影响下,他们树起了“政治革命”的旗帜,打出“中华民国扶汉讨袁军”、 “公民讨袁军”、“公民讨贼军”的旗号,以大都督的名义发表讨袁檄文,将矛头直指袁世凯的反动统治。义军所到之处,沉重地打击了封建统治势力,引起了帝国主义和北京政府的极大恐慌。1913年底,袁世凯严令河南都督张镇芳、护军使赵倜对白朗起义军组织大规模的“围剿”。1914年1月,张镇芳、赵倜因对白朗起义军“剿办”不力被革职,改令陆军总长段祺瑞兼任河南都督,调集北洋军主力20万人进行镇压。起义军避开敌军主力从安徽回师河南,进入鄂北,4~5月间先后进入陕、甘。因未处理好与回、藏少数民族的关系,陷入困境,取道东下,返回河南,分散活动。7月3日,白朗率百余人回到宝丰,在虎狼爬岭被4000名北洋军包围,突围时身负重伤,不久牺牲。一场震惊中外的农民起义宣告失败。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继白朗起义之后,河南爆发了又一次较大规模的农民起义——“老洋人”起义。1922年7月,宝丰人张庆,外号“老洋人”,在豫西成立“河南自治军”,武装反抗北洋军阀吴佩孚的反动统治,曾提出“打富济贫”、 “打倒军阀”、“普渡平民”、“建立真正民国”的政治主张,建立有组织的军队数万人,流动转战于豫、鄂、皖、陕4省,纵横活动50多个县区,历时20个月。义军所到之处,捉劣绅、焚县衙、打官军、捕捉外国传教士,冲破了军阀在中原的政治秩序,打乱了帝国主义侵华的如意算盘,配合和支持了孙中山领导的民主革命。对此,北洋政府采取软硬兼施的手段对“老洋人”进行诱降与镇压。
  1922年10月,直鲁豫巡阅副使吴佩孚与河南督理冯玉祥商定三路会剿计划,由冯任总指挥,对“老洋人”实行合围进剿。10月下旬,“老洋人”和李鸣盛率部从豫西突围东进安徽,遭到安徽督理马联甲堵围,撤回豫境。11月初,张福来督豫后,即命唐之道为总指挥,田维勤旅由汝南北上,张之江、鹿钟麟部由许昌东下,李鸣钟部由归德南进,靳云鄂从漯河直取上蔡,四面围剿。11月14日,“老洋人”部在汝阳(汝南县)与靳云鄂部接触,豫督张福来派兵从开封南进夹击,吴佩孚遣一个团沿平汉线堵截,鄂督萧耀南等部自武胜关进驻长台关协剿。
  1923年元月,农民军在官军的软硬兼施下接受改编,其部被一分为三。同年10月,农民军因与孙中山进行联系的计划泄露,遂于10月中旬再次起义。10月28日,豫督张福来督5路大军进行包围清剿。
  1923底,省长李济臣亲带一个混成团、5个混成旅汇集南阳,前堵后剿“老洋人”。
  1924年1月8日,“老洋人”率残部千余人退至郏县西北老爷顶,被官军四面包围,血战3昼夜,于11日夜突围。途中,“老洋人”被其参谋长丁保成枪杀,尸体掩埋于郏县林村附近。至此,“老洋人”领导的武装反抗斗争,在国内外反动势力的勾结进攻下被残酷地镇压了下去。
  (三)国民二军支持国民革命运动 1924年底,胡景翼任河南督办(次年4月胡去世,岳维峻继任),率国民二军进驻河南。胡等消灭直吴残部,打垮镇嵩军,联合樊钟秀的建国豫军武力统一全省,推动了反帝反封建国民革命运动的高涨。同年底,国民党河南省筹委会建立,从此,国民党在省内公开活动,一些老同盟会员多被重用。
  应胡景翼邀请,继刘天章、屈武等来河南工作后,中共又派马文彦、黄平方、王克新、罗思危到河南发展组织、开展工农运动。至1925年春,开封、信阳等地中共党组织先后建立,领导机构进一步健全。
  胡景翼还通过李大钊,邀请苏联专家顾问组到开封帮助国民二军工作,下令释放关押在洛阳的京汉铁路罢工领导人杨德甫等。1925年3月23日,胡景翼在开封主持召开有10万人参加的孙中山逝世纪念大会。会后,举行军民大游行,其他各县也举行了同样的会议,使国民党的“一大”精神和孙中山的“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深入人心。
  1925年“五卅”惨案发生后,全省掀起声势浩大的反帝爱国运动,督军岳维峻表示誓作后盾,并与国民二军官兵参加学生集会游行,捐资援助上海同胞,还派飞机散发传单,以壮声威。在省当局的支持下,郑州豫丰纱厂和焦作煤矿工人罢工取得胜利。
  大批国民党员、中共党员和共青团员深入农村对农民进行宣传、组织和发动,各地农会纷纷建立。到1926年3月,全省建起4个县农会、41个区农会和200多个村农会,拥有农会会员20万人、农民自卫军6万人,成为国民革命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四)强行搜刮民财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全省财政收入主要靠田赋(约占70)和苛捐杂税,主要支出为行政和军事费用(占财政收入50,1923年多达84)。由于军阀混战,官吏贪婪,灾害频繁,农业欠收,工商业凋敝,财政贫乏,年均收入不足1500万元。为支付庞大的开支,各派军阀巧立名目搜刮民财。
  1、强征田赋 1923年,省长李济臣除征当年田赋外,还预征1924年丁漕,1924年,又预征1925年丁漕,且追索以前的旧欠丁漕。1926年10月,省长靳云鹗强令开封等县各户将1928年和1929年丁漕于3日内缴清。1927年春,靳又强令各县预征1930、1931、1932年共3年钱粮,除原数缴纳外,每亩加征10元,限10日内征齐。
  2、滥发货币和公债 1918年,赵倜发行面额为1元的新票10万元。1923年,吴佩孚发行五省(豫、陕、川、湘、鄂)铜票。1924年,吴在洛阳设立造币局,铸造银币、铜币。1926年,省银行发行纸币4000万元,皆为难以换得钱粮的一纸空文。仅1922~1927年间,三次即发行公债1220万元,均未归还。其中,1922年一次发行200万元,公债的发行实际上是进行摊派。
  3、苛捐杂税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河南民众缴纳的苛捐杂税达数十种之多。1913年11月,省当局规定省内买契征税按买契价6,当契按当契价3。1918年4月10日,省议会审议通过河南省丁漕改折银元案,新方案征收地丁银一两折征银元2元2角;漕米一石折征银元5元;附加税照旧征收。当年底,省长公署通令各县,自明年起,加征房地附税,凡买当各契契税各加征20。1920年,赵倜在开封各城门普设税卡,凡出入城门货物,不论多少一律纳税。1922年,赵倜、张凤台下令自1923年起,每两丁银加征1.1元,新旧合计每两丁银征收3.3元。1924年,省当局在全省利用兑换旧契搜刮民财,一次就搜刮1500万元。军阀的强征暴敛造成河南工业不振,商业衰落,农村经济濒于破产,病商累民,满目疮痍。
  (五)发展工商业与公路建设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河南省行政当局颁布了一些有利于工商业发展的政策和法令,如1923年3月省长公署发出《整理省立工厂办法》8条,规定了厂长任职条件及管理工人的办法等。这些法令的制定,对促进与发展地方工业起到了一定作用,省内官办、商办、官商合办的厂、矿企业相继出现。
  1、省营工业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省营工业多属轻纺工业,机械工业仅有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设立的河南机器局和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创办的造币厂。1913年2月,河南军政司将河南机器局改为兵工厂,添购机器,制造新式枪弹。1914年1月6日,开封铜元局(原造币厂)开工铸造铜元。国营巩县兵工厂于1922年冬竣工投产,制造步枪、机枪、迫击炮及炮弹、子弹。轻纺工业方面,1913年,在开封东棚板街设试习工厂,不久改为省模范工厂。1919年8月,创办省立第一、第二贫民工厂,第一贫民工厂设竹木、编制、铁木、机织4科,第二贫民工厂(又称第二妇女工厂),设织布、刺绣、纺织、缝纫4科。1919年,成立官矿局,开采新安、桐柏、武安等县煤矿。1920年,督军赵倜创办济民工厂,资金3万元,生产军用白布。1922年8月,省立第一、第二贫民工厂分别改为省立第一工厂、第二工厂,省模范工厂改设为省立第三、第四工厂。
  1925年7月25日,《实业周刊》载:省财政厅拨经费717元,开办妇女习艺工厂,工人60名,生产布、毛巾、袜子、枕头等。
  2、县办工业 民国初年,省督军署曾通令各县设立贫民工厂,但1912年设立者仅新蔡、临颍2县。1914年,省巡按使署命令催办。1917年,省实业厅成立后,历经多次催办并派委员巡查,且于同年制定办法,至1919年底,设立者约70余处。1919年,省督军兼省长拟定《行政大纲》,在教育项内提出推广平民、贫民工厂。1920年,由于旱灾,各县均无款可拨,工厂多数倒闭,仅存数处。1921年建厂的有鲁山县;1923年建厂的有通许县;1924年建厂的有登封、商丘2县。
  3、私营工业 清末原设有开封光豫铁公司和安阳广益纱厂。
  1912年,开封普临电灯公司建成开始发电。当时,全省有采矿区26个。
  1913年初,开封大中济记火柴公司投产,1914年拥有工人1400余人,日产火柴24箱。全省采矿区由上年的26个下降到2个。
  1914年,许昌富裕火柴公司开始筹建,资金10万元。河南特派代表与英人签订合办福中公司合同。全省矿区由上年的2个猛增至50个,次年,再增至65个,年产量达128万吨,矿区分布于修武、渑池、登封、巩县、禹县、济源等12县。
  1916年,安阳创办中兴电灯公司。开封、许昌创建制蛋公司。
  1917年,郑县面粉公司、开封自来水公司、伊阳县(汝阳县)仙人山银矿先后创建。郑县明远电灯公司开始发电。
  1918年,洛阳照临电灯公司建成开始发电。开封天丰面粉公司、新乡同和裕火柴厂建成投产。
  1919年,创建信阳光明电灯公司、武陟成兴纱厂。安阳大和恒面粉厂、新乡恒裕蛋厂建成投产。
  1920年,郑州创办豫丰纱厂,日产纱100件。据统计,当时河南共有私人蛋厂11家,新乡独占5家,郑州有志大、中华2厂,安阳有元丰、利达2厂,许昌有源丰蛋厂。
  1921年,许昌耀华电器公司成立,发电功率50千瓦。
  1922年,汲县华新纱厂创立,日产纱60件。新乡万象成铁厂开业。陕县观音堂民生煤矿开工,年产10万吨。
  1924年,筹建新安矿务公司。
  1925年,新乡福义蛋厂开业,日产4箱。
  1926年,洛阳筹建大有火柴公司,日产17箱。
  4、建立民间实业团体 1913年1月3日,河南工业促进会成立,张绍渠、杨震华分任正、副会长。1914年3月,开封成立“豫中工社”,其宗旨在于提倡国货。1916年9月,河南实业促进会在开封成立,以设立、改进本省农、工、商业为宗旨。同年10月22日,全省实业协会成立,其提倡实业,研究改良进步方法,以期普及全省,补助社会经济为宗旨。1917年12月21日,开封实业促进会组成,常芸青任理事。
  5、发展公路建设 1920年5月,省长命省河务局利用河堤堤埝修治国道。其中济源沿沁河、黄河至兰封河口的河堤经过整修,于1921年开始行驶商办长途汽车。这是河南官办的第一条汽车路。同年,商办的开封~周口、周口~漯河的汽车公司开始经营客货运输。
  1924年1月15日,北京政府派吴佩孚兼督办直鲁豫汽车道事宜。8月,吴佩孚聘任陇海路督办赵德三兼任会办。4月19日,北京政府派李济臣为会办,办理豫省汽车道路事宜。4月9日,直鲁豫巡阅使署电发《直鲁豫汽车路政大纲》七条,其中:第一,……定为官督商办;第二,督办以下设会办,由各省督理、省长兼任;第三,所经行之旧官道应加宽至8丈,1/3为民车通行,两侧挖5尺宽沟并栽树(同月23日,修改为宽6.6丈,以3.4丈为汽车路,以2.2丈为民车通行);第四,不经官道另行修筑之路,宽度以3丈为限,占地应有代价;第六,……各费由各省长官因地制宜妥筹办理。
  1925年5月,河南督军冯玉祥颁布《治豫大纲》,要求普遍浚河修路,以利交通。
  据1925年白眉初编《河南省志》载:汽车路有商(丘)——亳路、开(封)——周路、淮——漯路、信—— 固路、驻——唐路、陕(县)——潼(关)路、安(阳)—— 楚(旺)路、武(安)——邯(郸)路。这些官办、民办、厂矿办的汽路,技术标准很低,都是土路,最初的营运具有马车的营运痕迹,且规模很小,对工商业的发展作用有限。
  (六)发展农林水利事业 河南省的农业推广事业,在1912~1926年间,仅有北洋政府公布的数项农政法令和少数学校、机关从事小规模的农业示范工作而已。民国初年,于开封设立省农事试验场1处,后于开封分设第一、第二棉场,不久即废。河南为宜棉地区,其品质优良,甲于各省。河南实验棉花改良品种始于1916年。当时北洋政府农商部在安阳设置模范棉场,进行实验并推广棉花摘心、整枝等技术,在附近各县推广美国利字棉。1919年,河南官厅开始提倡改种美棉,春季免费散发种籽,其成绩最优者为河洛一带。当年全省有棉田141.8万亩,其产皮棉12.8万担。1923年,郑州农事试验场所种棉花亩产皮棉达65公斤。1924年,据《工商日报》载:河南有棉田300万亩,产皮棉42.7万担。1925年2月,省实业厅发布布告提倡“美棉”,择定植棉县份设立委托植棉场,共设委托植棉场30个。1926年全省有棉田288万亩,产皮棉达55.7万担。
  历史上,南阳一带普遍喂养山蚕,鲁山、临汝等县养山蚕者也为数较多。由于河南养蚕事业较为发达,故北洋时期河南设蚕业学校也多。据1920年林传甲著《大中华河南地理志》载:设有各类蚕业学校者达20余县,学校总数达26所之多。
  1920年,省长公署于开封、信阳、洛阳、汲县4道尹所在地各设蚕桑局1处。1924年4月,将各道蚕桑局改设为省第一、第二、第三、第四蚕桑局,隶属省实业厅,掌理栽桑、养蚕、制种、制丝以及其他提倡改良蚕桑的事项。同年7月,省实业厅又颁布《省立四个蚕桑局进行各事项规定》。规定:每局须载桑20亩供养蚕制种之用;制2000张蚕种廉价售给农民以便推广;须培育桑苗5万株以供民植,以期普及。同年,省实业厅召开各蚕桑局长会议,作出栽桑养蚕问题的4项决议。直鲁豫巡阅使署发布《饲养山蚕布告》、《劝种椿养蚕布告》,鼓励发展养蚕事业。蚕业改良推行情况:1914年,全省共有养蚕户5.8万余户,产茧41.77万公斤,产值1.5万余元;人工造丝4.66万余公斤,产值27.5万元;野丝4.96万余公斤,产值14.4万元;乱丝2.9余公斤。共产丝15.23万余公斤,产值67.53万余元。1915年,全省有2.5万余户从事人工造丝业,产丝30.4万余公斤,产值135万余元。1924年,据统计,在省属4个蚕桑局和杞县等17县开展了蚕桑事业。
  1914年11月,北京政府农商部颁布《森林法》。1915年6月,又公布《森林法施行细则》20条、《造林奖励条例》10条。奖励条例规定,造林成活满5年者,根据造林数目分别奖励。奖分5等:200亩到400亩以下奖四等奖章、400亩至700亩以下奖三等奖章、700亩至1000亩以下奖二等奖章、1000亩至3000亩以下奖一等奖章、3000亩以上由农商部呈大总统特别给奖。1916年,北京政府农商部颁布《各省林务专员规则》8条。1917年,省长公署发布《县苗圃规则》13条(1923年进行修正),规定县苗圃面积在50亩至100亩以上,年经费暂以600元为度。1919年4月2日,农商部河南林务处训令各县知事附发《劝植树白话布告》,要求植树数目:大县至少3万株、中县至少2.5万株、小县至少2万株。1921年3月,农商部河南林务处为劝导农民有组织地植树造林、保护林木,印发《乡村林业公会规则》,令各县劝导成立林业公会。同年8月31日,该处通令要求未成立林业公会各县于文到一个月内呈候核准,每县至少设立8处以上。1923年8月,省长公署颁布《河南省道苗圃规则》18条。规定道苗圃隶属于道尹公署,掌管道属育苗、造林一切事项;年经费2000元以上。道苗圃面积在150亩以上。同年9月,省长公署转发了农商部河南林务处拟定的《河南省造林奖励规则》13条。规定奖分7等:内含林务处奖2种,省长公署奖3种,中央奖1种;经营特殊林业,经林务处调查其作业足以为社会模范的,得于奖章外核其面积、株数另行题给匾额。1923年11月,农商部河南林务处颁发《河南省各县苗圃长奖惩规则》15条。奖励分:部奖章、省长公署奖章、省林务处奖状、加俸、记功(或记大功)5种;惩戒分:停止委用、撤差、减俸、记大过、记过5种。同月,该处训令建4个小林区署,办理辖区育苗、造林及保护林木各事项。以开封道属38县为第一小林区;以汝阳道属27县为第二小林区;以河洛道属19县为第三小林区;以河北道属24县为第四小林区。每区年造林面积暂定5000亩。同年12月4日,农商部河南林务处训令规定:各小林区署长、各道苗圃长,除担任林业教育外,一概不准兼差,违者撤委永不叙用。1924年1月,农商部河南林务处训令要求每小林区署每年育苗必须达200万株以上,达不到者,署长、技术员同时撤差,成效好者叙奖。要求各县知事对本年(1924年)度完不成育苗任务的苗圃圃长分别给予处分。同月25日,直鲁豫巡阅使署、河南林务监督公署联合发布造林布告,限定按人口人均植树1株。同年2月,省长训令各县知事,限植树节前完成道路林及田畔林,藉保农田而利行旅。同年5月,直鲁豫巡阅使署、河南林务公署联合发布保护林木布告,严禁个人擅入林区损伤苗木、放牧牛羊。同年10月14日,省长公署令将各县苗圃改设为林业局,直隶河南林务公署,并秉承县知事办理全县林业各事务,以县苗圃现有经费为其常年经费,局长回避本县人员。
  1915年北京政府通令要求各省设水利分局,河南省因经费奇缺,只于省长公署内设立“河南水利分会”,虽于1920年改设“河南水利分局”,但仅存3年时间即并入省实业厅,故水利建设成就很少。
  1915年10月31日,省巡按使署令各县知事“履勘旧有各沟、渠,妥筹详核,以便恢复旧观”。同年12月4日,省巡按使署颁布《县知事办理水利功过简章》。规定:文到一个月不复者罚;疏一渠者奖;规复一渠者记功。1918年10月17日《大公报》载:赵兼省长派委员14人分赴各县勘察水利,要求确实调查、绘图并提出办法详陈于后。1919年3月20日,省长令陈留等县知事呈报应兴水利工程情形。据《大公报》载“赵兼省长整顿水利”称:调查水利公事行诸各县,仅以空文答复者不到10县,而置诸高阁者,竟有90余县之多,申令各县,限期声复。1920年1月20日,河南水利分会撤销,改设河南水利分局,以契税附加20的三成作为水利建设经费。1924年4月,河南水利分局并入省实业厅。同年6月,省实业厅兼水利局颁发《县知事办水利奖惩规则》。规定奖分5种:第一,对过境河流开辟航运便利交通并资灌溉利排泄确有成绩者,请给勋章;第二,境内河川历年泛滥能消除水害并利灌田2万亩以上者,给内务(部)奖章;第三,督开渠灌田万亩以上或排患受益2亩以上者,给省长公署奖章;第四,年督开井塘100口以上者记大功;第五,境内低洼区逐年被淹能设法铲除其害者,记功。
  (七)兴办教育 1915年,北洋政府颁布《县知事办学考成条例》,但因战乱、灾荒而多未兴办,办理者也多有名无实。1917年,省教育厅成立,1920年,教育厅颁布《省施行义务教育规程》,令各县筹办义务教育。1922年5月,冯玉祥就任河南督军后,在其颁布的《治豫大纲》中提出推行义务教育。将其查抄前督军赵倜侵吞的4000万元资产大部拨作平民教育和开办平民工厂之用,并划全省契税收入作教育专款,设立教育款产监理委员会,使教育经费独立;从没收赵倜私产中抽出一部分创办中州大学,同时开办了一些中学、小学。
  民国初年,河南原有的专门学校有法政学堂、焦作矿务大学及专为出国留学而设立的留学欧美预备学校;职业学校有蚕桑学校;师范学校有优级、初级师范。1913年,开办了农业专门学校。1921年以后,私立中学及县立中学、师范始渐萌起。
  1924年河南共有省立大学1所,高级专门学校2所,省立初级师范7所,省立中学19所。省立实业中专9所,县立实业中专61所,私立实业中专1所。全省共有高小25所,初小962所。
  (八)“禁烟禁毒”和剪发放足
  1、“禁烟禁毒” 1914年5月,北京政府颁布了《禁种鸦片烟条例》。1919年、1924年初,河南省当局连续发布《禁种鸦片烟白话布告》。1919年3月,省长公署颁布了《河南省禁烟施行细则》。规定:县知事出具切实印结,担负完全责任,军警与知事共同完全负责;各保乡董或里长出具所管各户永不违犯烟禁印结,呈具备案。禁种方面:于自有地亩私种者,除将烟犯依律惩办外,将已种地亩充公,租地种烟者,与地主无干。禁运方面:查有私运之土膏除扣留外,仍依律严办。禁吸方面:有烟癖不戒者,依刑处断。1923年,省设立查禁毒品处,掌管查禁烟毒。1924年2月,省长公署训令派员查禁烟苗,要求发现违禁种烟者就地正法,县知事如隐饬疵护者一律治罪。1925年,设立河南全省禁烟总局,并于各县设立分局。1926年8月,省长公署在禁烟布告中要求吸者立戒,售者改业,不咎既往,许其自新。1918~1926年,在开封、郑州、安阳、信阳、确山、西平、鲁山、南召、睢县等县查处了一些制毒烟犯。
  省政府当局虽然推行禁烟政策,但实际上执行的少,禁民不禁官,禁下不禁上,并采取“寓禁于征”的政策,以罚代禁,借以增加税收。1926年9月成立的省城军警督察处甚至公开贩卖烟膏、征收土税(烟土税)。各县督察分所借查烟土之名,进行敲诈勒索,致使城镇民众怨声载道。不久,为息民怒,省当局将省城军警督察处撤销。
  2、剪发放足 1916年12月,河南省长公署训令称:女子缠足于生理发达、种族强盛,大有防碍,劝导放足。1919~1924年,省长公署连续多次发布剪发、放足布告、训令;1924年,颁布了《剪发章程》、《放足章程》。方针是劝禁与强制相结合。但这些章程“各县多未切实奉行”。
二、国民政府时期
  (一)“清党”反共,强化独裁统治
  1、“清党”反共 1927年6月13日,武汉政府决定由冯玉祥组织河南省国民政府,并任命其为主席,冯于同月参加蒋介石召开的徐州会议以后,即追随蒋介石在河南开始实行“清党”。6月28日,冯玉祥以开封政治分会主席的名义致电豫、陕、甘三省政府,发布“清党”办法:不准跨党;解除共产党领袖职务,并开除其党籍;违者按“反革命”条例治罪。不久,冯玉祥又发表攻击共产党的言论。7月14日,冯玉祥将240多名共产党员“礼送”出境。9月24日,冯玉祥诱捕京汉、陇海铁路工会等团体工人,随后又在郑州、开封逮捕工人30多人。10月间,冯玉祥到处作反共演讲。1928年,冯玉祥的“清党”反共活动升级。1月,冯玉祥宣布:凡拿获证据确凿的共产党员,一律就地枪决;2月,冯下令通缉其部队内的共产党员何其亨、高煦宇等人。1928年2~4月,中共河南省委及开封等地的党、团组织先后遭到严重破坏。
  2、统一军政、编练民团 冯玉祥主豫以后,一方面加紧“清党”反共;另一方面采取“统一军政、刷清吏治、编练民团”等措施,强化统治。第一,每星期一上午8~10时为总理(孙中山)纪念周会;设视察专员,分赴各县视察县政及警务;第二,1927年秋,在郑州海棠寺开办“豫陕甘三省农村组织训练班”,培育基层行政人员;举行县长考试,录取30人,分配到各县任职。省政府还在开封开办“地方行政人员训练所”,抽调现任县长、公安局长及候用人员入所训练。1928年1月,“地方行政人员训练所”改称 “开封训政学院”,教学均按大专院校的方式进行。除了政治、文化学习外,还进行严格的军事训练。第三,对官员奖勤罚贪,民团军总部军法主任受贿600元,开封南关一收税员贪污税款60元,均被枪毙。对行政人员政绩突出者,则予以记功奖励,授以奖章,以资鼓励。第四,废除道级行政机构,由省直接管县,便于地方政令的推行。增设民权、自由、平等、博爱4县,全省县数由108县增至112县。同时,还选定豫东的尉氏、豫西的洛阳、豫南的信阳、豫北的辉县、豫中的禹县为模范县,进行各项新措施的实施,而后推行到附近各县。
  1927年8月,冯玉祥部在安阳镇压红枪会捕捉会众,杀害千余人。同月,省政府颁布《河南省地方红枪会、黄枪会等改编民团暂行条例》称:红枪会“援助民军,不惜重大牺牲,成绩显著”,但又贬称其“组织不善,分子复杂,以致行逾党规,弊端丛生”。责令各县解散、取消红枪会,编组民团。在各县署内设民团总办事处,依现有枪械、人数进行编组;10人为一牌,设牌长;10牌为一甲,设甲长;10甲为一保,设保董;每区为一团,设团总。对其加强典范令、三民主义等军事、政治训练。同年11月,在开封组建河南民团军总部,韩多峰任司令。成立4个军,豫北为第一军,军长柴春霖,驻安阳;豫西为第二军,军长何其慎,驻陕州;豫东为第三军,军长沈敬全,驻商丘;豫南为第四军,军长田镇南,驻信阳。军以下均编为师,每县至少编一个团。1929年2月,河南民团军改称河南人民自卫团,在洛阳、南阳、信阳、安阳、商丘成立区分部。经过一系列的改编,河南枪会势力大多消失,并被转化为维护冯玉祥统治的一支重要的地方武装。5月以后,韩复榘将河南民团军总部改为河南民团训练处,各县民团总办事处改设大队长,归县政府领导。
  3、“剿”共清乡,建立特务组织 1930年10月,刘峙任河南省政府主席,宣布“救济灾民”、消灭“匪共”、建设“廉能”政府、保障“革命民权”四大施政方针,以加强其独裁统治。
  1930年11月初,刘峙指使王输鸣部占领了红一军主动撤离的罗山县城;派刘凤歧部在信阳、罗山,戴民权部在息县、潢川、固始一带“剿匪”,伺机向鄂豫皖苏区进攻。12月25日,刘峙与贺国光、李鸣钟、刘镇华等人在开封筹划全省“剿”共军事。不久,刘峙专程赶赴信阳,督饬赵观涛、袁英等部进攻红军。同月,成立以刘峙为首的开封行营(1931年12月改为驻豫绥靖主任公署),统一指挥调动在豫军队对鄂豫皖苏区进行“围剿”;在全省破坏中共组织,捕杀共产党员,致使中共河南省委组织连遭破坏。1931年1月30日,成立全省清乡总局,刘峙亲任局长,专门从事 “肃清匪共”的工作。为了彻底肃清散布全省各地的民间拉杆武装,刘峙多次召开全省绥靖会议,把全省划分为6个保安区,各县建立保卫团,地方官吏绥靖不力者要予以严惩。与此同时,刘峙派王乃文部在卢氏,张钫在宜阳、临汝、宝丰、鲁山、郏县等地歼灭拉杆武装分股。
  为了进一步反共,30年代初,国民党两大特务组织C.C系和复兴社先后在河南建立组织。1934年在河南省建立国民党的C.C派特务组织,其头子有李敬斋、陈泮岭。1932年夏,以黄埔系为核心的特务组织复兴社在河南建立了分社,各区设支社,各县设小组。其外围组织“忠义会”在各县设有分会、支会、小组等。复兴社在河南的发展和活动,得到了曾任黄埔军校教官刘峙的支持,省政府各厅、处比较重要的工作人员大都被拉入该组织。此外,驻豫军队、青红帮和文教界中均有复兴社组织。1933年,国民党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设肃反专员,由陈泮岭兼任。1934年,在省政府设调统室,后改为肃反团,团长刘不同,在党务、行政、文教等组织中从事反共活动。
  4、设立行政督查专员公署 1932年8月,国民党豫鄂皖三省“剿总”颁布《剿匪区内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组织条例》和《办事细则》,令豫鄂皖三省设立行政督察专员。国民政府行政院同时公布类似条例,在全国推行这一制度。河南省政府遵令划全省为14个行政督察区,同年10月,改为11个行政督察区,共辖112县。行政督察区设专员1人。督察专员的任务是:承省政府之命推行法令;监督、指导其统辖区内各县、市政;兼任该区保安司令,对辖区保安团、警察及一切自卫的民众组织,有指导、监督之权;对辖区内各县市长的命令或处分,认为违法或失当者,及时呈报省政府核对,得以命令撤销或纠正之;对辖区内各县市所属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拟订奖惩意见,呈报省政府。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的设立强化了国民党政府系统省、县之间的职能,加强了对基层的统治。
  5、推行保甲制 保甲制是国民党政府统治人民的工具。它有5项基本任务,即:清查户口、人事登记、实行连坐、训练壮丁、惩治“匪”徒。1931年6月,国民党中央政府制定了保甲制度和法规,省政府于7月17日、25日,先后召集了保甲运动委员会会议和全省保甲运动会议,会议制定了《保甲方案》,并决定划汝南、郾城、鲁山、宝丰、伊阳为保甲特别区。1932年2月,省政府在开封召开保甲运动大会,大力宣传与推广保、甲制度。8月,国民党鄂豫皖三省“剿匪”总部颁布《施行保甲训令》及《剿匪区内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令饬各县实行编查保甲。省政府饬省民政厅结合各县具体情况,规定从10月15日起,分3期将全省保甲编查完竣。由各县政府选派地方“公正”人士为保甲编查委员,分赴各区协同区长举办。以户为单位,户设户长,十户为甲,甲设甲长,十甲为保,保设保长。凡大乡镇经编成二保以上者,应设联保,联保设联保主任。保甲编定后,制定保甲公约并具结连坐。一甲之内至少要有相邻的五家共同具结,互相监视,如有违犯规约,除本户被处以罚金或拘留外,具结之户均连带受罚。全省实际上于1932年12月1日开始办理,至1933年2月20日限期届满未能办竣,延至1933年10月始告完成。全省111县共编为762区,54572保,556282甲,5825309户,36025082口。1935年,对原划区数进行了调整合并,全省共划为404区,设区署时间分3期实行。郑县等35县于1935年9月1日实行;中牟等35县于同年12月1日实行;广武等36县于1936年3月1日实行。各地保、甲长多为地主豪绅所担任,其经费按地亩摊派。保甲制度的推行,强化了对人民的统治。
  整理保甲。抗战初期,河南各地保甲组织松散,有的被各种救亡组织所代替。1939年1月,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以后,制定了一系列与保甲制有关的条例。1939年2月,省政府训令各专员、县长,对保甲人员要“严加考核”。1940年9月,省政府拟定《整理保甲办法》,通过整理,使河南国统区百姓人人、户户套上了枷锁。
  6、反共、制造摩擦 国民党政府为向人民灌输反共思想,从思想上加强其专制统治,还专门设立特殊的教育机构,进行“特种教育”。1931年3月,省教育厅为了反共需要,组织所谓“学生特区观察团”,赴“豫南特区”参观。1934年,省教育厅成立特教处,并设立“特教巡回教学团”,直隶该厅领导,在豫南一带工作,专门进行反共、反人民的教育活动。抗战时期,特教方针有所变化。1937年11月,省教育厅长鲁荡平在其《非常时期之河南教育设施》一文中,把原来完全以反共为宗旨的特种教育,辅之以抗战的内容。1943年奉教育部命令,于5月底裁撤教育厅特教股,特教巡回教学团仍由教育厅直接领导,仍在豫南一带活动,于教育厅增设第三科,专门承办特教事宜。
  抗日战争初期,国民党统治区的中共河南地方党组织仍被迫处于秘密状态,省当局一旦发现或怀疑其是共产党员即予逮捕。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后,省当局调整了政策,进一步执行“溶共、防共、限共、反共”方针,在各地逮捕中共党员,破坏中共组织,压制和破坏民众抗日活动,制造摩擦等。逮捕中共党员,破坏中共组织。1938年夏,洛阳复旦中学、陇海铁路中共党组织遭破坏;1940年春、秋,省当局两次进行大逮捕,抓捕中共党员、进步人士百余人。1941年初,中共洛阳邮局、电报局、汽车站和卢氏、嵩县、新安、南召、宜阳赵堡中学各基层党组织,先后遭到破坏。省当局还派特务经常对洛阳八路军办事处(简称洛八办)进行监视。
  1938年12月4日,河南省第三、四两行政区督察专员利用八路军687团等部队调离之机,指使朱怀冰部和地方土顽武装,突然袭击博爱县东北许河村赵潭支队第二大队及修武县抗日县政权,制造了“许河事件”。1939年11月11日,国民党三十一集团军总司令汤恩伯指令少将参议耿明轩为总指挥,调集确山、泌阳、信阳3县常备队千余人,突然袭击新四军第四支队8团队留守处和中共河南省委驻地竹沟镇,惨杀新四军伤病员及其家属200余人,造成“确山惨案”。1940年1月4日,驻山西晋城南土岭村的中共沁阳中心县委遭到国民党四十七军围攻,20余人牺牲,70余人被俘,制造了“土岭村事件”。1941年底,国民党以洛八办 “未经蒋委员会长批准”为由,强迫撤销。省当局指示各县加紧对中共展开政治围攻,在其机关报上刊登国民党省党部委员攻击、污蔑中共的讲话和中共叛徒的“自动脱党宣言”,以图将中共组织搞垮、党员搞散。1942年10月6日,国民党“伏工团”(伏牛山工作团)和第八十五军一一○师等部在南召县进行大逮捕,6天时间,在全县逮捕中共党员234人、革命青年135人、进步人士3人,惨杀20余人,造成“南召惨案”。接着,“伏工团”又在镇平、内乡、淅川、邓县、唐河、方城、南阳等县实行大逮捕。至1943年底一年多时间里,逮捕中共党员472人、原民先队员36人、革命青年和进步人士292人。
  7、压制和破坏民众抗日救亡运动 1939年2月初,省当局公布《统一民众运动办法》规定:“民众团体之组织,一律遵照中央规定之人民团体组织程序办理;未经本党部许可组织、成立之团体,应依法改组或解散”。据此,河南省第十行政督察专员李杏村下令解散全区各县小学教师联合会、战时教育工作服务团、政教促进会、青年救国会等。先后被解散的还有襄城县的抗敌宣传队、联合会,许昌县的民众干部训练班,临颍、郾城、遂平县的青年救国团,洛阳、舞阳县的青年救国会,西华县的抗战剧团等。
  8、强迫加入国民党,实行特务统治 1938年秋,国民党为了强化法西斯特务统治,加紧整顿各级组织,大量发展党员。到1939年7月,全省有78县进行了党员登记,有66县成立了县党部,有40余县设立了专门训练党员的训练委员会,共发展党员10493人。在举办各种训练班中,多实行强迫集体入党。省当局规定,各级政府机关及军队中的官佐,必须加入国民党,入党后必须从事一些特务工作。军统河南站、中统豫室相继建立后,便在河南各地建立分站、分区室,发展特务,致使河南国统区特务遍地,抗日民众随时可能被抓、被杀。
  9、推行新县制 1939年,省当局在其统治区打着县政改革的旗号,推行新县制,规定县长由国民党员担任;县政府中的教育、社会、军事科长,需由中央训练合格的党员中选任;保长及区署的军事、教育两指导员,亦需由训练合格人员充任。强调党政基层完全配合,使地方党部、特务组织与保甲制完全结合起来。至1943年1月,全省96县实行了新县制。
  10、成立省临时参议会 省当局为掩盖其法西斯统治,奉行政院1939年1月1日关于成立省临时参议会的指令,于当年5月1日在镇平成立河南省临时参议会。从1939年5月到1946年的7年时间里,省临时参议会先后举行三届大会。该会名义上是代表民意对政府的施政方针提出建议,向民众传达政府实施抗战建国方针,协助政府推行政令,使 “上下和衷,共济时艰”,“使政府和人民能够充分运用民主政治的机动性”。实际上,除省当局允许的问题提些议案、进行“商讨”外,不起任何作用。
  (二)组织抗战 华北事变后,迫于全国人民抗日救亡运动的压力,以商震、程潜为主席的省政府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组织抗战。
  1、建立救亡团体,发动与组织民众 1937年7月20日,省当局在开封召开各机关、团体、学校代表会,筹组河南省各界抗敌后援会,并通过各县建立该组织,作为发动、组织群众的领导机关。同时,通令建立各级动员委员会。此后,全省各级抗敌后援会、动员委员会等救亡团体都先后成立。中共地方党组织也派出许多党员以普通人民身份参加这些救亡团体。真正活跃在全省广大城乡积极开展活动的救亡团体,差不多都是中共地方党组织领导的。他们通过宣传、募捐、慰劳前方将士等,从事民众的发动和组织工作。1938年2月,日本侵略军侵犯豫北,省主席程潜号召全省人民抱定“焦土抗战的决心”。4月,日本侵略军侵占豫东地区,省当局通过报纸连续发表《保卫大河南》等社论,号召“优秀的炎黄子孙,保卫大河南”,拿起武器,同侵略者搏斗。
  2、培养干部,训练壮丁 1937年10月,省政府颁布《征用高中以上学校学生参加后方服务办法》。规定对高中以上学校学生进行培训,充当县壮丁训练的政治教官。1938年初,省教育厅举办为期月余的“战区中小学教职员训练班”。各专县依具体情况对有些壮丁进行了训练。
  3、查处日方走私和特务活动 1936年6月8日,省当局在郑州成立海关稽查分处,加强对日货的管理。至7月,先后在郑州、新乡等地抓获、惩处多名汉奸并查获日本两名贩毒犯。1937年1月,在郑州逮捕了刺探情报的日本特务志贺秀二、田中教天、山口勇南等人,经外交部同意,将其驱逐出境。
  4、进行备战 由于华北事变后形势紧张,1936年开始,省当局按照国民政府决定,在豫北焦作、博爱、沁阳、滑县、修武等地修筑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碉堡和工事。次年,又在豫北、商丘至兰封、开封至郑州、巩县至洛阳间修筑碉堡、掩体等国防工事。还组织建设了一些可以服务于战争的交通、通讯工程。为增强民众的国防观念和备战意识,在郑州、开封、洛阳、安阳等城市举行防空知识巡回展览、组织防空演习。
  5、组织厂矿、学校搬迁 1938年3月起,省当局先后组织郑州豫丰纱厂和郑州、漯河、许昌等地的一些工厂移至大后方。从1937年10月起,将豫北、豫东的学校分批迁至豫西南地区。
  6、救济灾苦 根据行政院1937年9月颁布的《非常时期难民救济办法》,省当局在郑州、洛阳、许昌、南阳等地设难民转运站,先后向后方转移难民27万人,救济难民280万人。1938年3月,省政府拨款10万元举办平粜,救济灾民。
  (三)发展实业
  1、抗战以前 冯玉祥主豫期间曾多次要求保护和发展工商业。1933年3月,省政府颁发了《河南省各县工业倡导委员会组织规程》,同年5月,省工业指导委员会成立,对全省官立工厂进行了整顿与扩充,对商办工厂进行了登记与检查。同年9月,省工业倡导委员会令各县组织工业倡导委员会,为工业建设提供了一些有利条件。1934年3月15~18日,省建设厅召开全省工业会议,贯彻全国生产会议精神,讨论议案40余件。会后关于工业法规、劳资制度、改良制造、提倡振兴等均拟定方案分呈中央各部采择施行。1935年7月,成立河南经济研究会(1937年7月改组为河南经济建设座谈会),其宗旨为探讨、计划河南经济建设事宜。1937年2月,中国国民经济建设总会河南分会成立,省建设厅厅长任主席,设委员及专员59人。至5月统计,中国国民经济建设总会县支会已设立者有30余县。
  1936年,省政府行政计划提出倡办乡村工业合作社,利用农闲制造产品。并计划采取必要措施对本省固有工业进行改良。1937年,省政府行政计划由建设专款下划拨一部,并请示全国经委指定底款或招募华侨投资,建设钢铁、硫磺、酿造、毛纺、造纸、榨油等基本工业,并继续改良国有工业。
  (1)省办工厂 1927年秋,省政府成立后,对原有工厂进行调整合并,设立第一、第二工厂,妇女工厂。不久,又将三厂合并设立省工业总厂。1928年,增设惠民工厂。1929年增设省农工机器制造厂。将商办开封普临电灯公司收归官办,将商办中原煤矿公司收归第二集团军司令部所有。1932年5月经省政府会议议定,同年8月省主席刘峙令将省机器制造局并入省农工机器制造厂,以原机器制造局局址为厂址,合并后专造农工业所需的吸水、织布、轧花、凿井机及水车等。1933年5月,该厂因入不敷出实行裁员,又因农村经济破产,购买力减弱产品滞销。1934年10月,将驻豫绥靖公署军人工厂改建为残废军民工厂,收容安置残废军民,产品有线衣、线袜、毛巾、布匹、木器、藤器、服装等。
  (2)县办工厂 1927年,省政府颁布《利用庵观寺庙办理工厂条例》,各县原有贫民工厂逐步恢复。1929年,县贫民工厂改为平民工厂。同年,省政府计划各县设工业传习所。1930年,省建设厅制定《各县平民工厂章程》,以普及工业技术,改良工业制造,发展平民生计为宗旨。1931年9月,各县平民工厂改为民生工厂。1932年7月,省建设厅令各县整顿民生工厂。1933年初,国民政府内政、实业二部联合发出《县市设立民生工厂办法》及《县市政府劝办工厂考成条例》。要求:凡各县已设平民工厂者,须调查其内容,加以扩充,或整理改为民生工厂。2月,省政府颁发《各县民生工厂章程》。1934年,省政府行政计划列入筹设贫民工厂。设厂要点:设于县城内,就庙宇或公房改建;基金从地方款筹拨或向绅富募捐;招收贫民或无业游民等入厂工作;先教授木、泥、制纸、纺织、制鞋,逐步向棉织、毛织、印刷等机器工业发展;利润作本厂发展之用。1937年初,省政府颁布《河南省考核各县民生工厂厂长奖惩办法》,并依法实行考核。
  截至1937年底统计,全省各县共有民生工厂53处,拥有固定资金4.13万元,流动资金12.11万元,工徒853人。产品以织造为大宗,竹木、石印次之。
  (3)商办工厂 1928年5月18日,省政府鼓励私人自办铁工厂,规定如有人民自办铁工厂,政府则按其资本予以1/10的奖金。1931年12月,国民政府实业部公布《工厂登记规则》。1932年2月,国民政府实业部令发常年工业调查表,要求于每年3月底将上年当地工厂及手工业情形填报送部。1933年初,国民政府内政、实业二部联合发出《县市政府劝办工厂考成条例》后,省政府于3月份颁发了《河南省各县工业倡导委员会组织规程》,其宗旨为提倡指导工业的改进与发展。同年9月30日,省工业倡导委员会令各县组织工业倡导委员会并制定出省工业倡导委员会计划大纲7条,内设有提倡与扶持家庭工业及小手工业条款。1937年,省政府行政计划提出设立工业奖励基金,为奖励举办棉纺、毛纺、染色、缫丝之用。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河南商办工业的发展情况是:1929年底,全省有百数十处稍有规模的工厂、矿场。至1930年底,有规模较大的工厂94家。1931年8月统计,全省合于工厂法第一条规定的工厂仅有28所,矿场21处。1931年底统计,全省有民办工厂97家,拥有工人近万名,拥有资金665万元。1935年,民办工厂增至122家。1935年2月~1938年3月,对全省民办工厂进行了全面登记,总记合于工厂法第一条规定的工厂69处,拥有工人1.3865万人,资金总额1209.12万元。
  (4)手工业 按照当时工厂法的规定,凡不用马达且每家工人不及15人者,均视为手工业。本省手工业著称者有南召、内乡的麻纸与丝绸;禹县的棉布与瓷器;南阳、镇平、鲁山、南召的山丝绸;汜水、巩县的柿饼霜糖;长葛的珍珠绒;鄢陵、临颍、偃师等县的棉布;南阳、镇平的玉器。据1935年101县统计,共有手工业户1465家,拥有资本38.5583万元,拥有工人、学徒4200人,年产值133万余元。其业别以纺织占首要,次为木器、金属制品、服饰用品及饮食业,其他各业很少,唯手工卷烟、造粗纸、编织及竹器制造业在内地尚属发达。小手工业,据1935年不完全统计,共计51家,拥有机械561部,以纺织业为大宗,约占70;次为制米、打蛋、木器制造;余为炼油、制烛、机械制造、玻璃制造、制革。
  (5)矿业开采 河南矿产在1930年前,因战乱开采很少,呈准的矿业权仅有52起。1930年,国民政府颁布《矿业法》后,省建设厅转发商民,使其依法取得矿业权。同年12月,省建设厅将全省矿产划为豫北、豫西两区,分派专门技术人员前往实地进行调查,再根据调查结果拟定整理方案,令饬矿商遵照办理。其调查分区情况为:安阳、汤阴、修武、博爱等县为豫北区;禹县、密县、巩县、荥阳、新安、陕县等县为豫西区。1931年5月,成立省地质调查所,购置设备、配备人员,对安(阳)、修(武)博(爱)、新(安)渑(池)、禹(县)密(县)、宜(阳)洛(阳)、临(汝)宝(丰)、南召、商(城)固(始)八大煤田的储量、矿质种类、经营情况等一一进行登记,令亏损矿停办。印发国民政府所颁矿业法规,令有志矿业者申办。1931~1935年,部颁新增煤矿为武安、巩县各29处,登封30处,安阳35处,禹县63处,密县132处,合计新增煤矿428处。1933年春,为鼓励商民开采,省建设厅除令省地质调查所进行调查外,并委派该厅技术人员分赴有矿县份进行评查,根据调查所得,拟具开采计划,制成图表布告商民进行开采。1934年,省建设厅为保护国家矿权,防止私人乱采。拟责成产矿各县县长,将办理矿案成绩作为考成。
  截至1936年9月底止,历年来共设矿业权149起,除历年注销41起外,尚余采矿70起,探矿4起,小矿34起,共108起,总计矿区面积169.74万公亩。
  2、抗战时期 省政府遵照国民政府的“抗战建国”总方针,实行“一面抗战,一面建设”。1938年2月,省政府确定“去缓济急,以协助军事发展为中心”的建设计划。1939年10月,卫立煌接任省政府主席,把“努力生产建设”列为河南政务四大纲领之一。省建设厅提出1941年建设事业的宗旨:一方面配合军事的需要,一方面确立民生日用、永久自给自足的基础。1942年1月,李培基接任省政府主席,其施政方针中也有“增加生产”一项。抗战期间,河南大部地区沦陷,国统区内的生产建设仅在1942年以前还有些新的建设,以后就没什么像样成就。
  (1)工业 1939年,省政府饬令产煤各县,对商办煤矿、矿场治安切实维护并整修道路、征调车辆运输,严禁私自开采。1940年3月,省建设厅在南召县李青店设立农工商合一的省柞蚕改良场,设缫丝、织绸、印染等部。当年,经政府提倡并派员视导和进行技术指导,商人投资办矿者日渐增多,据统计核准领照者大矿120处、小矿30余处。与此同时,省建设厅与第一战区长官司令部决定投资150万元,合办龙门煤矿。同年,全省新登记工厂3个,资金总额33万元。1941年9月,省政府会议决定设立河南纺织厂(1942年4月投产,7月省政府会议决定改为省纺织改进所)。1941年11月,省政府会议决定:有建设厅与第一战区长官司令部合办省机器铁工厂,生产水泵、水闸及石印、纺织、弹花、轧花机械。同年12月,省政府通令要求自本年起,按照各县等级情形,筹拨基金,一律设民生工厂1处。1942年,省化学试验所筹设附设工厂,制造石油及腊烛、肥皂等产品。1943年,省财政厅购机器10部,设立纺织传习所,招收贫苦妇女学习。同年12月,省政府饬令省纺织改进所广设推广站,招收民众,传播纺织各科知识。同时,省建设厅将与第一战区长官司令部合办的龙门煤矿、省机器铁工厂收归省办。1944年,省建设厅计划扩建龙门煤矿,增设新井2眼,日增产煤250吨,但未实现。1944年中原战役后,省、县、商办厂矿多陷于停产。
  (2)手纺业 抗日战争爆发后,河南省各大纱厂或沦陷,或内迁,省内棉纱来源极为短缺,为解决军需民用之急,省政府倡导开展手纺传习。
  1939年,省政府函请全国农业促进会补助1万元,作为本省手纺业开办经费。同年9月,在南阳、新野、邓县、卢氏、嵩县5县各开办手纺训练所1处,共训练男、女学员125名。
  1940年,省建设厅提出在工业方面以推广棉纺为中心的方针。2月2日,省政府会议决定,在未沦陷各县成立手纺传习班,以推广新式手纺织机。为普遍推广手纺技术,在洛阳设手纺训练所1处,招集后方68县学员,分4期进行训练,每期1个月,每县1人,至5月底训练完毕。毕业学员委为县手纺推广员,各发给手纺机具1组,回县办理流动传习班。每县传习区域规定为18处,由县政府择定地址,按区域依次传习。每班训练男生5名、女生15名。传习时间每期1个月,要求12个月办完。至年底,共推广新式纺机2000部。
  1941年春,为增加棉纱生产效率,在国统区各县普遍开办手纺流动传习班。12月12日,省政府会议决定各县手纺流动传习班结束后,所有机具移交县民生工厂接收,由厂纺织科继续组织传习。至年底,共传习技术人员24000余名,推广新式纺机6500余部,组成纺织生产社(或棉纺生产社)90余所,参加社员3000余名。为进一步增加棉纱产量,选定了以往成绩较优、需要殷切及产棉多比较安全县份20个,自1942年元月起,继续传习半年,传习地址及班次由县选择较大适宜乡镇2~3处,每地传习2~3期。
  各县手纺传习班一般在10期左右,在1942年内先后结束,办传习班最多的为偃师县,共办24期。
  (四)整理财赋、金融1、整理财赋 抗日战争爆发以前,河南财政紊乱,金融紧张。为此,省政府一方面用公债形式收回西北金融流通券;一方面清理田赋、划一税则,对各县地方附捐及官产、滩地、谷仓着手进行整理。第一,在各县设立征收处,专司财税征解,严防中饱;第二,整理旧公债,杜绝流弊;第三,开办财政学校,培养专门人才。抗日战争开始以后,省财政更年年亏空严重。1938年底,收入锐减,省库欠债已达900万元之巨。1939年以后,省政府采取裁并机构,紧缩支出,整理田赋、营业税,推行督察制度等措施整理财政。
  (1)改进财政收支办法 1934年,全国第二次财政会议将烟酒牌照税和40的印花税划归地方。1935年,丁、漕、租稞合并改征田赋。同年,国民政府制定《财政收支系统法》,将财政划为中央、省、县3级财政。明确划分省、县收支范围:田赋除上交中央5成外,其余5成41归省,59归县。省保安附加省分45,县分55。营业税省分70,县分30。营业牌照税全归县。县政府经费由省拨80,自筹20。
  (2)整理县田赋附加 1933年,全省田赋正税实征523.6万元,附加完成1149.6万元,是正税的2.2倍。1934年,各县随田赋征附加税达58种之多,还有五花八门的杂捐94种。具体到每县,少则十几种,多则几十种。针对田赋附加之多及五花八门的杂捐,1934年,国民政府财政部及鄂豫皖剿“匪”司令部令饬制定《核减附加具体方案》;省政府通令各县限制附加,明令规定附税不得超过正税,并布告实行检举。当年,共废除杂捐、附加360余种,但仍有捐税44种,年收入近150万元。1935年,省政府拟定《废除苛杂实施步骤》,要求分3步完成。
  (3)土地陈报 1930年,省政府改组后,因土地久未整理,赋税失实,省政府令逐步进行整理。同年10月,省财政厅令各县调查田地等级、亩数、科则等项。1931年1月,责成区长督同保长分保调查。1934~1935年,省政府根据国民政府行政院《办理土地纲要》,先后制定《河南省土地陈报办法大纲》、《河南省试办土地陈报章程》及《陕县试办土地陈报各种章则》。决定土地陈报分3期举行。1934年4月,省政府会议决定土地陈报工作由民政厅主办,财政厅协办。1935年10月,成立省土地陈报处,专门从事土地陈报工作。其进行情况为:1935年秋,在陕县试办,并在年内结束。1936年,在灵宝、禹县、陈留、睢县、太康、淮阳、商丘、汝南8县进行。1937年,在鹿邑、襄城、叶县、沈丘、项城、柘城、方城7县进行。前后共在16县进行了土地陈报。陈报结果,共增粮地1149.7万亩,赋额比陈报前增加56.6万元。抗日战争爆发后土地陈报停止办理。
  1941年1月1日又恢复省土地陈报处,同年8月1日,省土地陈报处由财政厅领导改归省田赋管理处接办。择定16县分2期进行,每期半年。第一期自2月1日起至8月20日止,在许昌、临颍、长葛、新郑、密县、荥阳、巩县、孟津8县进行,如期完成。第二期自10月1日起至1942年3月底止,计划在舞阳、宝丰、郏县、鲁山、伊阳、郾城、南召、邓县、淅川、登封10县进行,嗣因郑州战局紧张,1941年11月4日省政府会议决定将郾城、登封2县停办,改办洛宁、宜阳2县,期限改为1941年11月1日起至1942年4月底止。据统计,截至1942年底,全省有63县的田地得到了进一步核实。据巩县等45县统计,土地陈报后增加田地1622.8万亩,较原赋税田增加58.2;增加赋额34.3万元。
  (4)整理屠、牙各税 1931年,省财政厅令县政府饬征收员将屠、牙税款随同表册于次月10日前报省。1934年,省政府饬财政厅对原定规则加以修正,并通令各县县长督同县商会彻查境内各种牙行家数、营业人数、每年说合货物价值及所得利益。将包办制撤销,依照营业税法的规定,归并营业税机关办理。
  (5)整理田赋 第一,加强经征处催征力量,通令各县调拨政警,专负催粮责任。第二,健全催征机构,拟定《各县保甲长催粮办法》,制定《各县催征田赋提奖办法》。截至1939年11月底,各县所征起旧赋,实解到省库者约250万元。第三,整顿推收。推收所办理的土地转移登记改由县政府兼办后收效甚微。1939年,择定上蔡等15县及已办土地陈报各县,由省政府直接派员接办。对于土地转让,尽量使其能及时推收过户。第四,豁免战区田赋及抗战附加。指定安阳等25县为战区县,豁免1937年以前欠赋。开征1938年田赋,每丁征正税1元、附收抗战附加1元。安阳等战区25县,对于1938年新赋附收的抗战附加,一律免征。第五,裁并省土地陈报处。河南沦入战区后,省政府厘订《各机关经费紧缩停减办法》,规定农林、水利、凿井、地政等款,自1938的3月起暂予停支。同时决定撤销省土地陈报处,其业务移交财政厅办理,县土地陈报处归并县政府办理。截至1940年11月底,各县实解到省库款约610万元。
  (6)推行公库制度 1938年,国民政府财政部公布《公库法》,统一全国库政。省政府公库称省库,由财政厅主管。市、县公库为市、县库,由市、县财政局主管。推行公库制后,所有政府赋税、非赋税收入,以及政府一切费用支出,均由公库直接处理,不经财政机关转手。其主要效果在于加强预算制度机能、弥补征收制度的不足,使财政基础健全。省政府先后制定的法规有:《河南省公库实施章程》、《各机关职员薪俸筹拨支出办法》、《公库实行前各机关收入结束办法》、《库款收入暂行办法》等。
  (7)整理营业税 营业税为省财政大宗收入之一。省政府督饬各县局照章整理。第一,调整机构,增设专局。抗战前,河南设专局24处,抗战开始后,减少到14处。1939年下半年增设了上蔡、舞阳等10余处,1940年又增设郏县、临汝等12处。各局并增加税警名额,协助征税。第二,改善征收办法。修正《行商营业税征收章程》,免除苛税,便利以商民为主的战时运输,行商经过县境不得借故查验税票、货物,以利货源畅通。第三,豁免唐河、新野、确山、泌阳等受战争影响各县的营业税。第四,颁布《取缔伪造帐簿办法》、《整顿乡区税务办法》、《征收行商税补充办法》、《各营业税局罚金提奖办法》、《军用货物免税办法》、《商业团体职员协助税务办法》等规章。据统计:1940年1~11月,各局实解到库税款共340.30万余元。
  (8)调整县财政支出 第一,各县普通经费支配,以实事要求为原则,节约重于生产,支出力求合理减缩。第二,增加偿还债款,购储军粮及协助游击队与地方团队的特别支出。
  (9)创立督察制度 1937年12月,省政府将全省划为5个督察区,选员分赴各区县督察催征,对于赋税征榷及经征人员厉行督导纠察。1939年,为解决员额少、辖区广难于顾全的问题,省政府又将全省完整县划为10个督察区,各派督察1人,分区巡回督察。督察主要事项:第一,督导各县切实推行法令。第二,考查各项法令实施效果。第三,考查财务及经征人员是否称职、有无舞弊行为等。督察制度建立以后,1939年6~12月底,田赋收入352.5万元,营业税收入111.14万元;1939年全年田赋收入629.82万元,营业税收入162.44万元。
  (10)整理自治财政 1940年,省政府颁布《非常时期监督县地方财政办法》,以适应战时需要。并先期于1939年先后设立豫南、豫东、豫北3个财政整理处,负责整理各该区财政。至1940年底,豫南各县已整理就绪;豫北除沦陷区外,孟县等6县已查编征册,分别予以减征、停、缓赋税,安阳等县正在查编征册;豫东扶沟等4县部分整理就绪。1943年国民政府颁发《整理自治财政纲要》,省政府交由省财政厅负责筹办策进,将全省政权完整县份分3期实施。自1943年元月至1944年6月完成。第一期为鲁山等11县;第二期为洛阳等22县;第三期为潢川等25县。
  2、整顿金融 河南农工银行成立于1928年春,为全省统一的金融机关,系官商合办,初定基金200万元,官股、商股各半,后因商股募集难滞,难以发展。1934年,省政府将其进行改组,退还商股,完全改为官办。
  抗战初期,日军入侵,河南省各金融机关纷纷撤退,紧缩信用、收回放款,资金转往后方。此后不久,河南地方唯一金融机构只有省农工银行,省政府采取措施调整金融:第一,成立全省金融网,陆续增设5个支行、处,以策动战区金融。第二,推行省钞,限制法币外流,抵制敌伪吸收法币、套取外汇、扰乱金融。第三,稳定法币信用与价格,加强收兑银元,取缔私收金银,严防敌伪吸收。第四,农工银行办理小额贷款救济灾苦,辅助手工业生产,减少失业,复活农村金融。针对日伪在沦陷区发行伪币、掠夺物资、严重影响河南经济的情况,1939年2月,省政府通令各县执行财政部《取缔敌伪钞票办法》。7月,又制定《对敌经济侵略办法》。查禁伪钞防止现金法币流出。第五,发行公债。1938年,省政府为供应急需,发行公债500万元。
  (五)兴办农林水利 1928年11月,省农林指导委员会成立。1929年2月,各区农林试验场、桑蚕局合并,于汲县、辉县、尉氏、洛阳、商丘、信阳、南阳设立7个农林试验场,负责试验与推广农林事业。1934年9月11日,整理河南水道改良土壤委员会成立,其任务是整理已堵塞的河道、水渠和改良盐碱化土壤。同年,省建设厅派员进行农林业调查,内容有产量、病虫害、耕地面积、荒山、荒地、农村经济等项。1937年,省政府制定《各县农林推广办法》,饬县遵办。
  1、兴办农业 1928年2月,省政府会议通过:购置机器犁耙,提倡改良农业。同年4月,各行政长会议议决:将各县官地扩充农场,如无官地,应将原有农场竭力整顿,妥加改良。1928年9月,省政府颁布《农业畜产条例》,鼓励农民养殖家畜、家禽及养蚕,奖励分奖章、奖金、免收小学学费3种。1932年3月,省政府公布《河南省各县农事试验场章程》。规定以改良本县农作物并普及农业科学知识与技术为宗旨。1932年7月,省建设厅制定《推广农林方案》。要求“将各农林局地亩,除试验农林及培育苗木应用者外,余均辟作示范农场”。1933年冬,国民政府行政院指令于专署所在地设立规模较完备的大农场1处,附设农林试验学校及农林讲习班,教、学、作三者并重。
  抗日战争爆发后,1938年国民政府成立中央农业促进会,辅导后方各农业机关。1939年冬,省建设厅为提高县农业指导员的业务水平,将县农业指导员加以集训。同年,省第三农林局拟定《发展镇(平)、内(乡)、淅(川)等县柞蚕计划》,并派员指导鲁山县的山丝生产。1940年2月,省建设厅将1938年成立的省农林局改组为省农业改进所,总管全省农林建设事业。拟具了《发展油桐》、《奖励畜牧》等计划。规定由省农业改进所蚕丝系与柞蚕改良场共同进行柞蚕改良。指定以禹县、许昌为蓼蓝推广区;以洛阳、宜阳、洛宁、临汝、宝丰、偃师、许昌、叶县、方城、南阳等11县为棉蚜防治区;以南阳、洛阳等13县为小麦示范区。在省农改所增设蚕桑系,加强蚕桑业务指导,并在南召县李青店设立农工商合一的省柞蚕改良场。省政府令各县自1941年元月份起,一律设农业推广所,并从本年起,各县农场、苗圃面积均须达40亩以上。1940年8月,全国农业促进会与省农业改进所合设洛阳农业推广实验县,从事县农业推广实验。1941年,于主要产麦区许昌、南阳等19县,推广麦种20.9万公斤,播种4.6亩。1942年,省农业改进所制定《推广棉种办法》15条,饬各县遵办,计划先在13县进行推广,面积1.03万亩。同年12月,省政府制定《河南省各县牲畜保养办法》8条,令各县执行。1942年推广种植麦种20万亩,增收150万公斤。1944年,建设厅直接在郑县、新郑等26县推广改良小麦8900亩。
  2、发展林业 1927年8月,省政府颁布《各县县长创办苗圃考成条例》,把培苗、造林的成效列为主管厅、县人员考绩、考成的主要事项。同年10月,设立全省森林办事处,专门掌理全省林务事宜。次月,省政府颁布《河南省各区营林局章程》,将原设的一、二、三、四小林区署改设为一、二、三、四区营林局,并于商丘增设第五区营林局。各区营林局、县苗圃受全省森林办事处的指挥与监督,分掌省、县公、私林营造及推广事宜。1928年2月,省政府会议决议:以2月29日为全省植树运动日,3月20日为全省植树日。同年4月,国民政府将3月12日定为植树节,并公布《孙中山逝世纪念植树式各省植树暂行条例》。同年5月,省政府颁布《承领荒地造林暂行条例》。规定私人承领荒山、荒地造林免税20年。同年9月22日,省政府制定《河南省植树奖励章程》。对私人植树,按其所植株数、面积成活满3年者,按等给奖。1929年8月,省政府颁发《暂行森林保护条例》作为森林法未颁发前保护森林的地方法规。条例规定:对非法进行樵采、放牧及损坏新栽苗木者,处以罚金或拘留。同月,全国林政会议拟定林业政策4项,指出政府当以全力谋公私森林的发展,尤须注意对村有林、民有林及林业社的保护、奖励、指导及监督。1932年9月,国民政府颁布《森林法》。1933年5月,省政府会议通过《县苗圃章程》,要求县苗圃面积须在300亩以上。1938年成立省农林局,1940年改为省农业改进所,统管全省农林事业,制定了《发展油桐》等计划。
  3、兴办水利 1915年巡按使公署成立省水利委员会。1918年各县设水利分会。1920年省水利委员会改组为省水利分局。1928年,省政府政务会议将省水利分局改为省水利局,并筹建水利分局48处。1929年4月,将原设各水利分局按河流区域改组为淮河、白河、汝洪、汝颍、贾鲁、惠济、洛河、丹卫、漳淇、沙河、沁河11处水利分局。1930年4月,省水利局裁撤,业务并入建设厅第四科。1932年,建设厅将原11个水利分局合并,改设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水利局分设在开封、信阳、洛阳、新乡。1935年8月,撤销4个水利局,成立省水利处,隶属建设厅。1940年成立省农用水利贷款委员会,1941年6月该会裁并入省水利处。1943年8月,省水利处改设为省水利局。
  1928年初,省政府决定“修堤以防水患”,提倡凿井灌田。1929年3月,省政府令于4月8~14日,全省分县举行水利运动会。其宣传大纲要求:疏旧渠开新渠、疏泉打井、修闸吸水灌田。11月5日,省政府会议决定在黄、淮、卫、沙、洛、漳诸河筹建机械灌田场8处,先建4处。1931年3月20日,省政府会议通过《河南省兴办交通、水利工程征用义务劳工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凡以省款兴办的工程按本条例办理;征工期每人每年不得超过30日;每户征1人,以20~50岁男丁为限。同月27日,省政府会议通过省建设厅制定的《县建设局训政时期发展交通水利计划》,规定渠、沟分2期完成:1931年度(1931.7~1932.6)为第一期完成渠沟期(干渠);1932年为第二期完成渠沟期(支渠)。井泉分3期完成:1931年为第一期,60亩地户打一井;1932年度为第二期,30亩地户打一井;1933年度为第三期,20亩地户打一井。10月17日,省建设厅召开各水利局长会议,议决30案,内有导黄入卫、贾鲁、惠济3河及疏浚卫河、挑挖贾鲁河,以及开辟渠道、设备蓄水池等项。1936年,省政府决定本省建设工作自本年起,以水利建设为中心,先完成豫东水利网(运河网)。3月15日,省政府拟定《豫东运河网计划》,拟挖新渠4道,联络惠济、贾鲁、涡河3河,以调剂水量、便航运、排水患、灌田和冲碱。11月10日,国民政府行政院颁布《各省建设中心工作兴办水利实施方案》。同月26日,省政府会议通过《河南省公务员及民众修护公路兴修水利奖惩办法》11条。截至1937年底,全省先后完成的水利建设情况为:治河工程。惠济河:1931年8月竣工,完成土方496万公方。沙河治理:1934年竣工,完成土方21万公方、石工2500公尺。培修卫河南堤:1935年底竣工,完成土方55万公方。培修漳河南堤:1936年3月竣工,完成土方156万公方。疏浚洛河洛阳段:1936年5月竣工,完成土方5万公方。同年,整理颖河、双洎、贾鲁3河,完成土方814万公方。汤河治理:1937年7月竣工,完成土方128万公方。排涝工程。最大者有位于洛阳、偃师2县境内的夹河渠,1934年底竣工,免淹田地4万亩;疏浚洪业沟,1936年7月竣工,完成土方111万公方;惠贾渠,1937年6月竣工,可排、可灌,并可增加开封附近与豫东航运的便利。农田水利工程。1929年开建的周口、新乡、洛阳3个机灌场,于1931年建成。1932年省建设厅令沙河、丹卫两水利局及洛阳棉作试验场分别兼办3个机灌场。1932年,疏浚洛、宜2县的协济渠,于5月竣工,灌溉效益2.2万亩。开挖洛宜渠,1933年5月竣工,完成土方30万公方,灌溉效益1.5万亩。疏浚罗山富瀛湖工程,1935年7月竣工,1936年复进行筑堤工程。建筑固始县大港水闸,1936年3月竣工,灌溉效益10万余顷。开挖沁、温2县的复兴渠,1936年5月竣工,完成土方9万公方。1937年冬,整理沁河灌区的广济、甘霖、永川3渠。
  在兴修河渠水利的同时,省政府还开展了新法打井工作。1928年2月9日,省政府训令各县府“购买凿井机(省立第一工厂制造),以资提倡”。1933年10月,开办省凿井训练班,提倡新法打井。1935年7月,成立省凿井事务所,由省农林水利机关及省农合会长期组织凿井队67班,分赴各县实施新法凿井,各水利局亦于1934年成立凿井队,推行新法凿井。1935年11月8日,省府委员会会议通过《省凿井委员会简章》、《推广凿井工作办法》、《考核凿井办法》及《各县选派人员学习凿井技术办法》。简章规定,委员会统管省建设厅、省农合会、省水利处、各农林局的凿井班,设委员会6~8人。1936年起,省凿井队扩至110班。每口井需工料费10~20元,由农民自己承担,工人工资由国家供给。截至1937年底,凿井队发展至150班,遍布70余县,已代农民打机井4800余口,其他由农民自行组班实行新法凿井者亦不在少数。在打旧式水井方面,据开封等67县统计,1930~1933年,共打砖井14.5万余口、土井2680口。
  抗日战争爆发后,全省进入非常时期,境内水利建设非常有限。1939年8月,省政府会议通过《河南省公务员及民众修护公路、兴办水利奖惩办法》。1945年,省建设厅确定小型水利工程的方针是:侧重凿井、浚塘。
  抗战期间,省办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完成情况为:1939年完成的有镇平县柳泉铺渠、柳泉村渠、淇河渠;淅川县蒿平渠、东岳庙渠、下集渠、滔河渠;内乡县灌河石堤及别公堰修复工程;邓县土山渠。1940年完成的有镇平县贾宋渠;邓县土山支渠、竹筲坡渠;伊阳、临汝2县的三民渠。1942年完成的有邓县彭桥泉眼工程;伊川县永新渠一期工程;洛阳通津渠。1943年完成的有鲁山县民乐渠;伊川县永新渠二期工程;唐河县三峡河渠;禹县颍阳渠。1945年,省建设厅计划大型水利工程侧重湍惠、白惠2渠,原定在汛前完成白惠渠一期工程及湍惠渠末期工程,因3月日军发动豫西南战役,计划未能实现。
  (六)发展合作事业 1931年,省政府拟定《河南省农村合作社规则》。1934年4月9日,河南省农村合作委员会(简称“省农合会”)成立,合作社形式分预备社和正式社,正式社分基层社、联社。按业务性质又分为信用、利用、运销、供给等类。
  自中央至省县均设有管理指导机关。“省农合会”成立前,农村合作指导工作由建设厅负责。初期选定在郑县等14县推行。1934年5月分派人员到各县设立办事处开展工作。至1936年春,推行县扩展至65县。
  1934~1936年,“省农合会”分别指导组织信用、利用、运销、供给以及兼营两种以上的合作社,并组织合作社联社。至1936年底,全省成立的各类合作社2829个。其中信用社兼社1642个,专业信用社716个,利用社320个,运输社126个,其他社23个。社员总数为176569人,认股总数209168股,股金总数为50670元。至1937年底,合作社总数增至3484个,社员总数270181人。区联社为合作的再联合组织,联合经营大规模业务。截至1936年底,全省共有区联社19个,辖基层社243个。预备社为办理农村救济工作的一种简易合作组织。至1936年底,共设预备社624所,社员总数达2.8万余人。
  抗日战争开始后,因受战争影响,合作事业曾一度陷于停顿状态。1940年合作机构进行改组后,工作始又恢复并有所推进。
  1940年1月,省政府制定《河南省合作事业推进实施步骤》。分为准备时期、推行时期和自营时期。同时,省政府将原省农村合作委员会改为省合作事业管理处(简称“省合管处”),受省建设厅指挥监督。县合作事业机构由省派遣指导人员,择重要及中心县份设置农村合作指导员办事处。推行区域66县。至1940年,全省共建各种合作社7386所,社员总数486140人,合作金库15处,合作供销处8处。
  在办理农贷方面,河南省合作农贷大部分为中国农民银行投资,开封沦陷后停止贷款。1939年10月1日开始,经正式签约,农民银行办理农贷300万元。1939年冬,“省农合会”与农本局签订50万元农贷合同,自1940年3月份开始贷放,贷放县份为镇平等14县。1939年农民银行与农本局为河南省第七、八、九专区贷款50万元。
  (七)实行战时物资统制政策 抗战开始后,由于日军占领了河南主要的交通线路,造成交通梗塞,各地出现重要货物供需失调、物价悬殊、销运不畅、购买困难等局面,严重影响了河南国统区的经济。为了应付困难局面,省府当局采取了一些临时性措施。
  1、建立战时贸易 1938年初,由河南农工银行出资50万元,组织河南省贸易局,从事粮食、煤炭、食盐等日用品运销。为抵制日军经济侵略,1939年7月,省政府制定了《对敌经济侵略办法》,禁销日货,防止土货资敌,在沦陷区重价收购土产,吸收内地货源。1939年秋,省贸易局改为战时贸易委员会后,与财政部贸易委员会合作,定购、收购游击区土产、土货及生活必需品(粮食、燃料、油类等),调剂供需。1939年8月,省政府设立查禁敌货委员会。1940年1月,于洛阳设立人民生活用品社,负责平抑物价。1940年2月,财政部郑州战地货运稽查处成立,第一战区长官司令部为防止日货输入,特于周口、新安等6个渡口设立渡河检查所。战时贸易的主要任务是:收购物资,转运出口,以换取外汇;购用军需物品;调剂盈亏,平抑物价。
  2、封购粮食 1939年夏秋,河南部分县遭受水灾,全省收成平均在八成左右;秋冬之间,粮价高涨,各地富户趁机囤积。省政府为安定民心,维持军民食宿,免致资敌,稳定战局,制定《封购食粮办法》,以紧急命令形式通饬各县、区遵行。共封户数23443户,查封各种粮食谷物219186担(每百斤为一担)。
  为防止在接近游击区地带粮食资敌,1940年9月13日,省政府会议通过《查禁粮食资敌注意事项》,严定查缉办法。10月2日,省政府发布布告,严禁商人囤积居奇,抬高市价。1943年1月15日,省政府再次重申《调剂民食暂行办法》及《推行地方救济事业办法》,规定各县富户存粮除备自食完纳田赋外,一律封存,平价出售,违者以防害总动员的有关条例论处。根据国民政府实行限价、专卖和统购统销政策,省政府制定《管制办法》,通令实施,限价以1942年11月30日各地原有价格为标准,要求做到同一地区、同一时间、同一物品只有一个价格;同年2月,省主席李培基制定“计口授粮”等粮食管理三原则,通饬各县办理。
  3、查禁敌货 日军侵占河南后,造成国统区东、北、南三面临敌,全境与日伪控制区接触。为实施经济反封锁,省政府实行严厉查禁敌货输入,防止游击区物资、土货输出等办法。1939年8月10日,省政府通令全省各县,严禁桐油外流。10月26日,省盐务办事处规定售盐办法10条,布告遵行。11月,省内盐价飞涨,淮盐每斤售价由60元涨至210元,省盐务处决定开始在洛阳计口售盐。
  4、允许进口汽油 汽油原规定禁止进口,抗战时期,由于缺乏汽油来源,行政院电令暂停禁止汽油进口的有关规定,以利于群众随时携带入境。1940年8月1日~10月31日期间,省政府对于汽油不征收省税,以利输入,并转电各区专员饬县遵办。同时电令省贸易委员会、查禁敌货委员会所属警察局、各营业税局遵照办理。
  统制物资政策,在抗战初期起过积极作用。如1939~1940年,每年可挽回经济损失8万元。1941年以后,由于国民党政策发生变化,加上官员腐朽,河南各地货物奇缺,物价日涨,物资走私资敌现象相当严重。第一战区副司令长官汤恩伯,在界首设苏鲁豫皖四省边区物资管理处,从开封、商丘、南京等地采购货物,以高价在国统区出售,并将国统区的土特产运销沦陷区赚钱。上行下效,各地官员、驻军,纷纷与日伪做起走私生意。一时间,从周口到漯河,黄河铁桥至郑州,铁谢至洛阳,成为公开的走私线路,统制物资政策成为空文。
  (八)办理交通、通讯事业1、公路建设 1927年,省政府公布《修治全省道路计划大纲》,规划省道网以开封为中心的纵干路、横干路和黄河南堤干路。纵干路又分南北干线、东南干线和西南干线;横干路又分南部干线和中部干线,加上黄河南堤干路总长2700余公里。南北干线自开封起,南抵宣化店;东南干线自开封起,东南抵安徽境;西南干线自开封起,南达湖北省;南部干线自固始起,南达紫荆关;中部干线自永城起,东入安徽,折入鹿邑,西抵潼关;黄河南堤干路,自郑县起,北至京水镇,沿大堤东达山东境。1928年3月3日,省政府通令修筑省道。1929年10月22日,国民政府铁道部首次公布12条国道路线,途经河南的有两条:一是南京至蒙古的京——蒙线;二是南京至西藏的京——藏线。1931年初,省政府颁布《征用义务工办交通、水利工程办法》。3月27日,省政府会议通过省建设厅制定的《县建设局训政时期发展交通水利计划》,令各县政府督饬建设局分两期实行。第一期(1931.7~1932.6)每县应完成县道至少须达100公里,以交通的繁简为先后修筑的标准。1931年8月,驻豫绥靖主任公署为反共需要设立豫南特区筑路委员会,后改为第九区筑路处,改属省公路局领导。1932年11月,蒋介石为了“围剿”鄂豫皖等地的工农红军,召开了豫、鄂、皖、苏、浙、湘、赣七省公路会议,动员大量军、民劳力,修筑七省联路公路,确定河南省应修公路干线5条、支线9条。干线有:京——陕、汴——粤、洛——韶、归——祁、海 ——郑;支线有:临汝——太和、洛阳——潼关、开封—— 曹州、新乡——濮阳、南阳——鹿邑、鹿邑——商丘、罗山——宣化店、潢川——经扶、商城——三河。5条干线在河南境内全长1800公里。并规划了豫南山区公路和豫西洛阳至卢氏,卢氏至潼关等山区公路。1933年,省政府为使本省公路建设与各省干支各线互相衔接,重新划定全省县道网计划,要求各县务于1935年4月底以前一律完成。1934年,省政府行政计划提出“修筑县道为训政工作之中心”。要求达到县道与国道、省道密切联络,以利交通。
  1931~1936年6月,公路分别完成的情况为:国道于1932年8月开始修筑,至1936年6月止,完成2190公里。省道于1931年3月起,至1933年2月止,共完成路基1136公里,另由军工修筑者240公里。县道于1931年7月动工,至1936年6月底共完成237条,总长11764公里。1927年,全省通车路线主要有:商丘至安徽亳县,亳县至漯河,开封至周口,驻马店至南阳,信阳至固始,陕县至潼关,清化镇至济源,济源至黄河铁桥,安阳至楚旺等路线,其总长约1300余公里。至1937年底,全省完成公路通车路线计有信潢等44条,总长5700公里,其中铺筑路面者有信—— 潢、潢——三、开——许、商——亳、洛——叶、洛—— 潼、偃——登、洛——博、商——永、开——郑、孟—— 新、洛——巩、开——郑——北共13条,长1700余公里,路宽3公尺,其余31条均无铺筑路面,为土路。抗日战争前,由全省长途汽车营运部直接开辟的营运路线共23条,总长2800余公里,设汽车站90个,专业营运汽车208辆。全省较重要的城市多已贯通,豫鲁、豫皖、豫鄂、豫陕均可乘车直达。
  抗日战争爆发后,1938年冬,豫东、豫北相继沦陷,公路线仅剩洛——潼、张——华、洛——郑、偃——登、南 ——洛、叶——界、南——孟、南——坪、邓——内9线。《1941年省建设工作的重要事项》一文称:公路方面将着重于偃——登路、郑——登路桥涵的完成,新洛——潼路的改善,各路桥涵的整修,林森桥的接修,南——洛路的修复。1941年,共修补公路368公里,同时研究解决了用木炭代用汽油作汽车动力问题。1943年底,公路通车里程只有1200公里,其有路面者仅占1/2强。1944年夏,中原会战之后,公路仅剩南——坪、南——孟、邓——内3线。1945年春,日军进犯宛西,南——孟、邓——内2线又遭破坏,南——坪线未毁坏者仅剩豫陕交界的30余公里。
  2、办理电讯 1932年2月9日,省政府会议通过了省建设厅拟具的《架设本省西南部许昌等17县长途电话计划草案》,并于当月19日转令有关县政府进行办理具报。草案称:线路规划以南阳为中心点,联络豫西、豫南各县,以期东可与平汉路沿线长话接通,北可与洛阳所属各县长话接通,西可与镇平、内乡、淅川等县现有环境电话接通。以许宛直达线为干线,其他线为支线,回环相通。同年3月1日,省政府会议通过省建设厅所拟《架设周、项、沈长途线路计划》。4月1日,又通过《架设信——潢、汝—— 潢、信——确等县长途线路计划》,所用电杆、料款由各该县筹摊。1933年,省政府令发《河南电话管理计划及添设新线办法》,省建设厅令发《河南省保护长途电话杆线办法》。同年11月,省建设厅令将所有各县环境电话统归省电话管理局督察兼管,以便联络通话。
  河南省架设长途电话始于1922年,至1929年通话者已达70余县。嗣因军事,干支各线破坏无余。1931年后,次第修复,并规定杆、线长度、种类令各县筹款列换。至1931年底省办专话线路64条,总长2565公里,通长话者达60余县。1934年,国民政府交通部动工架设苏、皖、鄂、湘、粤、浙、鲁、豫、冀9省长话,全线使用双铜线。该线在豫境内的郑——徐、信——汉、郑——西线于1936年建成。1936年春,交通部为发展晋豫交通,决定架设博爱 ——晋城长话。至1937年春,郑、汴、许、信、洛、陕、新、安均可与邻省各大城市互通长话。至1936年上半年,已修复及扩充的长话线路总长5173公里,通达县镇130余处。至抗战前,长话线路总长达6584公里。环境电话,各县多自行架设,1933年11月起,统归省电话管理局督察兼管。至1936年上半年,全省已架设环境电话县份达80县,总长13170公里。
  (九)发展教育 1927年8月,省政府颁布《河南省各县县长办学奖惩条例》,对各县办学好坏规定了奖惩的条件和等级。1928年1月,省政府通令将庙产移作办学经费;2月,省政府会议通过《开封市普及小学教育办法》。同年7月28日,省政府令称:“普及教育,以兴办学校为主,以设置露天学校为辅”。同月,全省教育局长会议议决:为保证教育经费来源,每两丁银附加教育经费2~8角,呈准省府实行。1928年10月,省教育厅根据国民政府大学院训令,拟定《河南全省及各市县义务教育委员会组织大纲》,以会议形式辅助省和市县实施义务教育事项。1930年12月,省教育厅通令:各县长不得干涉契税行政,以重专款。1931年,省教育厅召开教育行政会议,藉以推进地方教育。1932年9月,省教育厅遵照国民政府教育部先后颁发的《短期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第一期实施义务教育办法》,拟定了《河南省短期义务教育实施计划》,要求年长失学儿童于一定期限内补授义务教育。因推行不力,计划很少实行。1933年1月,国民党鄂豫皖“剿总”为了反共的需要,特制定《实施政治教育化,教育生产化,生产教育化原则大纲》,并饬各省妥拟实施计划。省建设厅会同民、财、教3厅拟定各种委员会组织规程及《河南省政府教育生产改进实施计划》。1935年,省教育厅遵照国民政府教育部令实施义务教育,拟定《推行实施义务教育计划大纲》。该计划大纲规定:学龄儿童除入普通小学者外,限5年内完成一年制义务教育,以求全省儿童均能受到小学教育。以行政督察区为中心,统一领导义务教育的实施。9月13日,省政府会议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委员会组织规程》,组建了省义务教育委员会。省垣小学实行二部制,省立、私立中等以上学校及社教机关一律开办一年制短小。1936年10月,省教育厅召开县教育局长会议,通过《国防教育》、《励行中小学教学之集训》、《地方教育视导大纲之确立》等50余条议案。11月17日,省政府会议通过《河南省乡村保教合一实施计划大纲》。1937年初,省政府制定《河南省各县政府及县教育局办义务教育奖惩办法》。据统计,截至1935年底,全省共有中等学校240余所(内县中41所、县师103所、私立中学73所),小学17700所,在校中、小学学生102万人。1936年,中、小学校数增至19779所,在校生增至113万余人。
  抗日战争爆发以后,河南大部分地区逐步沦陷,教育事业受到严重摧残,但国统区的众多学校,在中共地方组织的影响和实际领导下,既提高了教学质量,又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抗日宣传活动。
  1、改进小学教育 1931年,省教育厅成立了小学实验指导部,聘请对小学教育富有研究及经验者充任指导员,制定实验方针、教学大纲及其他办法,指定在省立第一、第四、第十三小学首先实验。1932年夏,为扩大实验范围,省教育厅联合河南大学将小学实验指导部改组为“开封城厢小学及民众教育实验区委员会”,以改进并扩充开封城厢小学及民众教育,实验各项教育计划及制度。1932年,该会实施的措施有:编辑小学活用教材、组织学校卫生教育、设儿童科学馆供各校儿童轮流试验、择城内手工业集中的区域设“杏花园教育镇”、择城外贫民聚居之地设“大花园教育村”,划定区域设立学校办合作社。1934年,教育厅设立 “杞县莲花坡乡村教育实验区”,拟从实地实验中发现乡村教育办法。与此同时,在中国社会教育社的提议下,省教育厅与该社、洛阳县政府、洛阳县吕庙村合办“洛阳社教实验区”,课程参照国民政府教育部部颁标准并参照地方需要,注重劳动生产。以村为单位,谋“教、养、卫”合一。同年,省政府令教育厅制定《义教实验纲领》,作为全省推行义教的模范。并决定自本年起,仿照江、浙成例,制定《督学临时测验县立中等学校办法》,规定各督学得于视察之便,自拟试题,就近抽考,视测试成绩,报厅予以奖惩。1936年,省教育厅依照部颁《短期小学制实验办法》,指定省立开封师范及开封女师附小、省立开封第六、第十小学分别设办实验短小班,每期实验结果除供本省短小改进的参考外,并汇总报教育部,以供研究。
  2、发展大学教育 1927年11月,中州大学、河南农业专门学校、河南法政专门学校合并成立河南大学。私立大专有焦作矿务学校。1933年8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准私立焦作工学院立案。1935年,省教育厅遵教育部令裁撤河南大学法学院,以所节经费充实理学院及医学院的设备。1936年,省内高等学校有:河南大学、焦作工学院和省立水利专科学校3校及私立焦作福中矿物专门学校。1937年,全省大学班级共12班,在校生721人,应届毕业生137人,拥有教职员162人。
  3、改进职业教育 1927年秋,依照省教育厅拟定的《职业教育改进计划》,将原设省立甲种商业学校2所、农校4所及蚕校进行调整合并后设职业学校5所,第一职业学校设织染科;第二、三职业学校设农蚕科;第四职业学校设蚕丝、织染科;第五职业学校设蚕桑科。商业不设专校,于省立第一高中附设商科。1928年12月,省建设厅创办职业讲习所,内分织染、缝纫、化学制造3科。1931年7月,省教育厅召开职业教育设计委员会会议,制定了《河南省建、教协办生产教育办法》、《河南省实用职业传习所章程》及《河南省职业教育实施方案》。方案规定:初级职业修业年限定为3年,仍就农、蚕、织、染各科充实内容,注重实习,并指定第一职校添招高级织染班。同时令行各县尽先发展职业教育,限制普通中学的发展。1932年8月,于郑州创办省立职业学校,并改省立第二职业学校为省立汝南生产教育园艺实验区。1933年3月,省教育、建设二厅拟定在各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所在地《筹设农场及农林实验学校办法大纲》。至年底,各专署所在地全部完成农场及实验学校的筹备工作。1933年7月,成立省建教合作设计委员会,并筹设了镇平工艺学校,设机织、漂染、雕塑3科,附设工厂施行工读,注重实习。同年,汝南生产教育实验区改称汝南园艺实习学校。1934年,省政府于南阳增设省立蚕丝织染职业学校,以促进地方丝业的进步。1936年,省教育厅成立河南省职业教育设计委员会,为议定、推行全省职业教育方案的机关。同年,由省职业教育设计委员会与全国经济委员会、河南大学合作设立省立陕县高级棉科学校,招新生两班。1937年夏,河南增设省立高级工科职业学校。1935年全省省立职业学校共有7所,其中高级1所、高初级合办者3所、初级3所。县办初级职业学校25所。县办高级职业学校1所。1936年统计,共有中、初级职业学校37所,共设班级101班,在校生3306人,教职员418人。
  5、推广社会教育 1927年,省教育厅设立社会教育推广部与教育厅第三科共掌社会教育工作。先城镇后乡村开展民众识字教育。1928年10月,省政府划定教育经费的10~20专办社会教育,要求各地、各机关开办民校、半日学校、露天学校。1928年冬,省教育厅颁布《河南省县立露天学校章程》,并相继颁发《河南省民众学校暂行章程》、《河南省私立民众学校办法》等,整理已建立的各种成人初等学校。1929年5月,省平民教育处设立。同年8月,省教育厅为培养民众教育人才,在开封开办省立民众师范。1929年夏,省垣民众学校与省平民教育处合并,成立省实验民众学校,至1933年,在校生近千人。1931年,省政府设立省识字运动宣传委员会。同时,为了扩大识字运动,省教育厅会同省党部联合出版《注音白话报》,并令各县各区政府督促所属乡镇设立“乡(镇)注音符号传习所”。1932年5月,省教育厅设立“河南省注音符号传习所”作为推行注音符号识字的指导机关。自此,各县“注音符号传习所”相继建立。
  1933年,省教育厅遵照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的《识字宣传计划大纲》,陆续制定了《河南省识字运动实施办法》、《河南省推广民众学校办法》。规定实行中心民众学校制,各县每学区设中心民众学校1所,对该区所有民众学校负辅导责任。1935年12月,省政府颁布《河南省民众识字办法》,规定自1936年2月起,由县政府及区署督饬保甲长切实认识与研究,自4月开始,每两月为一期,由保长负责辅导所属民众,学会认识《河南省民众识字课本》第一册,要求至1937年4月底分期分批学完,并随时派员进行考察。1936年6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1936年度扩大识字教育计划》,强迫组织、训练民众。8月,省政府令发《各县联保主任第一期(7月1日~12月底)工作纲令》,要求联保主任对民众教育作好调查失学人数、编制入学名册、调整民众学校设备工作。根据国民政府教育部《1936年扩大识字教育计划》,11月6日,省政府会议通过了《省会民众补习教育计划大纲》、《省会民众补习教育实施办法》、《河南省各县失学民众强迫入学办法》、《河南省办理民众学校奖惩办法》。根据国民政府教育部《实施失学民众补习教育办法大纲》精神,省教育厅于1936年拟具《河南省实施失学民众补习教育六年计划大纲》。要求分期举行,全年办两期,每校办两班,每班以50人为限,大县办40校,中县办30校,小县办20校,每县每年应增设20校,要求用6年普及。1937年,省教育厅开办省会民众补习教育管理处,推广独立民教,限期普及省会民众补习教育。同年,省教育厅拟定《失学难民补习教育实施办法》,以解决各地来省难民的补习教育问题。据统计,1935年,全省共有民众补习学校2443处,在校生达9万余人。1936年全省各县民众学校达3000余处。除了办理民众学校以外,在社会教育方面还设立有省图书馆、省博物馆、学校成绩展览馆等,1935年全省各县共有民众教育馆232处。
  6、实行国民教育 抗战爆发后,河南教育事业遭到严重摧残。1938年下半年,河南战局相对稳定,搬迁到后方的各大、中学校相继开课。1939年3月,省政府制定《对游击区教育推进办法》,规定县教育局不得离开县境,县教育局长擅离岗位或不称职者,由县长选派合适人员充任;县政权达到的地区,乡村小学要设法维持。同年7月,省政府又制定了《河南省中等学校在游击区联合招生办法》,要求依此办法派员到豫北、豫东沦陷区招生。
  1940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国民教育实施纲领》。省政府根据该“纲领”制定《县各级组织纲要》,令乡镇设中心国民学校、保设国民学校,规定乡镇长兼中心国民学校校长,使“教育目的与政治目的一贯”。从1942年9月起,各校实行导师制,旨在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控制。省政府在教育领域也加强实施“新县制”的国民教育制度,“管、教、养、卫合一”,“儿童教育和失学民众、补习教育合一”。此一时期,省教育厅还制定了《强制入学暂行办法》,用政权直接控制教育,用教育来加强政权。把基层教育和政治、经济、军事的目的有计划地沟通起来。同时,重新厘订中学、师范、职业课程标准及新生入学训练办法,加强学校军训、童训。
  1941年夏,鲁山县成立河南战时第一中学,供从沦陷区招来的学生免费就读。除游击区43县外,非战区68县2364联保、25018保,每联保设一中心国民学校,每保设一国民学校。至1941年底统计,共设中心国民学校1151所,国民学校5199所。计初小部9532班,学生474825人;高小部2005班,学生76316人;成人部685班,学生271391人;妇女部423班,学生20084人。
  1942年,各县原有县立初小、乡村小学分别改组为中心国民学校及国民学校。同年,第一战区副司令长官汤恩伯呈请国民政府教育部批准,在叶县城南苗圃兴建苏鲁豫皖边区学院,次年秋开课,为4年制本科,分机械、土木、纺织、农垦4系。省内唯一公办大学——河南大学于1938年先后从开封迁到鸡公山、镇平后,又于1939年5月从镇平迁到嵩县县城及潭头镇。屡经搬迁,在校学生人数下降,1942年春、秋两届毕业总共89人。
  省政府把办理“国教”列为县长等各级行政人员考成的主要内容。1942年省教育厅决定于第一、五、六、七、八、九、十、十一等专区创办师范学校各1所,以补师资的不足。
  据1944年初统计,全省已实施国民教育的有郑县等69县,共设中心国民学校1698所,国民学校13324所。1945年底,据全省1485个乡镇统计,学龄儿童345.7万人,失学儿童127.5万人;12岁以上儿童150.8万人,失学的113。5万人。实际上,抗战期间河南大部分地区沦陷,多数地区并无教育可言,能够实施国民教育的县仅有40个左右,但也谈不上真正实施,故上述统计数字多数不实。
  (十)开展“新生活运动” 1934年2月19日,蒋介石在南昌倡导“新生活运动”,厘订方案推行全国。“新生活运动”的纲领是:“明礼义、知廉耻、负责任、守纪律”, “一为铲除恶劣的风尚,一为建树良好的风气”,实现生活军事化、生产化、艺术化(“三化”)。其根本宗旨在以封建伦理道德统治人心,并巩固其反革命专政。
  河南省按行政督察专员区划分为11个新生活运动指导区,由各区行政督察专员就近指导全区运动的推行。成立县、乡镇各级新生活运动促进会,组织各机关、团体、学校、军队劳动服务团。河南省组织新生活俱乐部,举办工人店员新生活讲习会,举办省会保甲长公民训练等,以推动新生活运动。
  在组织上,1934年,省新生活运动委员会为督促、考察各县工作,拟定《河南省推行新运分会指导办法》。1935年,省新生活运动委员会制定《河南省县属各区、镇新生活运动促进会组织大纲》,通告各县于繁盛市镇及区公所所在地组织相应机构,以谋划一;在其余一些地区组织的新生活运动会,均由县直接领导。全省110个县均成立了县新生活运动委员会。
  (十一)赈灾 1942~1943年河南省遭受了严重旱灾,除15个县无法统计外,其余各县无县不灾。其中特重灾县31个,重灾县15个,次重灾县17个,轻灾县8个。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死于这场旱灾的达300万人之多。
  灾荒发生后,国民党中央政府及河南省政府,为安定社会采取了一些措施与办法。省政府要求各县设立救灾委员会,规定救灾为1942年秋~1943年6月施政中心工作,通令各县查封大户存粮贷售给农民,并办理平粜。制定了《紧急救济实施办法》、《收养灾童办法》、《开仓贷谷办法》及《专员县长办理救灾奖惩办法》等。但由于国民党政治上日趋反动,官员腐朽,救灾并未见多大成效,而地方田赋则照收,直至1943年8月13日国民政府才下令免征河南省1941年以前各年实欠田赋。1943年春,省政府举办平粜时,派赴陕西购粮的官员却利用所带现款,大做走私生意,发灾荒财。部分官员利用手中权利,克扣救济粮款,中饱私囊。省平粜委员会主任刘汉珍,贪污平粜款达1亿元。救灾粮款由于被层层克扣贪污,真正发到灾民手里者很少。
  在灾荒给河南人民造成极大危害的同时,国民党当局仍借“抗战”名义重征军费,就地筹粮、筹款,更加重了河南人民的负担。河南为抗日前线,经常屯兵百万,军费开支庞大。国民党军队除参战部队外,其军事机关、法院、学校、随军家属及工程勤杂人员,每人每月60市斤小麦,均由地方配给,军粮、军料、军柴、军草等等,各种摊派,难以统计。加上日本侵略者狂轰滥炸,田园荒芜,农业生产破坏严重,人民生活异常困苦。
  (十二)抢夺抗战果实,挑起内战
  1、单方受降 1945年8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抗日战争取得最后胜利。八年抗战中,中共领导下的河南军民坚持抗战,先后抗击和牵制日伪军20万人,作战万余次,毙伤俘敌及争取伪军反正10余万人,攻克县城40余座,收复国土10万平方公里,解放人口2000万。至抗战胜利,除流亡到豫西边境的省政府控制一狭窄地带和其豫东南行署控制着10余县外,全省广大地区都为中共领导下的抗日军民所控制。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第一、五战区部队从豫陕边、鄂西等地向河南推进,国民党河南省政府从后跟随,从卢氏县朱阳关分两路进发,于9月16日到达开封。9月22日,省主席刘茂恩和第一战区司令长官胡宗南、第五战区司令长官刘峙在郑州接受日军第十二军代表的投降,侵豫日军的装备被国民党军队接收。随后,省政府当局和国民党军队开始在其抢占的城镇建立组织,充实人员。
  据统计,河南省当局依照国民政府财政部1945年8月颁布的《收复区敌伪资产处理办法》,共接收日军掠夺的小麦69623包、杂粮34187包;接收工厂25个。河南全民抗战的胜利果实被国民党独吞。
  省当局还利用汉奸收编伪军,各县伪地方团队大多被改编为县保安团,使汉奸部队摇身一变成为国民党的县地方武装。日伪河南省主席鲍文樾在日本投降后被判无期徒刑,后被接到重庆,实际被保护起来。曾任许昌伪烟税局局长的孔绍周,1946年4月竟成了河南省参议员。
  2、挑起内战 抗战期间,逃至豫西边陲的河南省政府,把限制、消灭坚持抗战的中共及其领导的武装作为“当务之急”。为限制中共力量发展,省主席刘茂恩把豫西、豫西南地区划为清剿区和守备区。在伏牛山守备区采取纵深横广配备,构筑碉堡、据点,扼守主要道路及关隘村镇,架设电话线路,掌握优势机动兵力,以歼击中共力量。在洛阳、渑池、遂平、舞阳、泌阳、南阳、上蔡、西平、罗山、信阳一带,国民党沿大小道路及主要村镇修建碉堡,构筑纵横交错的封锁线,由各县地方武装担任守护,分地控制兵力,防止中共活动。另外,还集中区、县保安团,统一指挥,机动使用,对中共进行“围剿”。
  1945年8月,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更把加紧消灭中共视作当务之急。一面清查户口,严密保甲组织;一面修筑碉堡,整理团队,加强训练,配合国民党正规军加紧向各解放区进攻。中共中原军区部队被迫突围向西转移后,刘茂恩下令第六、第十和第十一行政督察区派部队进行拦截和“围剿”,企图把中原军区部队歼灭在伏牛山区;还连续召开绥靖会议、地区军事长官会议等,对晋冀鲁豫解放军“决予清除”。
  (十三)“戡乱”总动员 1946年夏,内战全面爆发后,解放区军民被迫自卫作战。7月初,蒋介石发布“全国动员令”,以“戡平共匪叛乱”。省当局积极响应,于10月9日制定《河南省戡乱完成实施计划》。刘茂恩接连发表《告全省民众书》、《告全省绅士书》,要求全省各界配合政府、配合 “国军”“戡平匪乱”。并饬省、专区保安司令部及各县县长 “认真实行联保连坐,严密基层组织”,对戡乱计划“奉行不力,敷衍塞责者,定以军法严惩”。要加强地方武装,先后建立5个保安旅、8个保安大队、3个突击大队。制定《各县戡乱动员委员会组织通则》,从省城开封到各县,相继成立动员委员会;对辖境18~45岁的公职人员、学生及工农商民进行训练,充实地方武力。1947年春,省政府派员督修开封至许昌、开封至周口、开封至新乡等公路;后又于年底架设开封至各县及县与县间电话线17条,总长1000余公里。撤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于情况特殊地区改设绥靖区司令部,现任官员成绩卓著者,改任政治专员;提高县长职权,各县县长除军事兼职外,免去一切兼职,县政府无用军政人员,尽量裁汰;省政府成立联合办公厅,每日上午,各厅厅长、处长、省保安副司令、军管区副司令、师管区司令联合办公。
  省当局为进行内战和“戡乱”,不断强征滥派。1946~1947年,全省大部分地区遭受风、旱灾害,小麦不及半收,荒芜田地占土地总面积的30~40。1946年,全省征兵10.2万人,每一新兵3000元饷项,均由地方摊派。1947年,省政府又在全省筹措“戡乱”经费6000亿元。驻军增加,就地筹饷,致全省出军粮96.5万大包,超过规定8倍。筑城墙、修碉堡费用,亦出自民间。修武县仅两次筑城墙、修碉堡,百姓即支付26.7亿元。繁重的内战经费和各种摊派,造成物价飞涨、商业倒闭、饥民成群。1947年5月,开封杂粮每公斤由1万元涨至2.2万元;1948年春节前后,面粉每公斤由1.8万元涨至3.2万元。开封商店,1946年底倒闭104家,1947年初的半月时间即倒闭41家,年底,倒闭163家,1948年的头两个月倒闭181家。漯河的百余家商店,仅1947年底即歇业60余家。省当局称,1946年春全省难民858万人,1947年春800万人,1948年春650万人。在国统区地域人口急速缩减的情况下,难民数字不减,可见河南的社会经济已濒临崩溃。
  在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的情况下,中共领导的解放军于1947年夏对国民党军实行战略反攻,国统区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解放军。
  至1948年夏,全省近百座县城被解放军解放,国民党河南省当局的政令已难出开封城门。
  1948年6月,人民解放军首次攻克开封,刘茂恩以 “多有迨误”为由,“电请中枢,坚请辞职”,蒋介石允准。以刘茂恩为首的省政府倒台,国民党对河南全省的统治至此终结。

附:日伪政府时期


  1937年11月5日侵华日军攻占河南安阳,当月27日在安阳成立伪河南省自治政府。1938年4月,伪省自治政府改称河南省公署。1939年3月,伪省公署迁往开封。1943年12月,改称河南省政府。伪河南省行政长官先后由肖瑞臣、陈静斋、田文炳、邵文凯、鲍文樾5人担任。1944年,日军侵占豫中、豫西后,为统一领导豫中、豫西占领县的行政,由日军设于郑州的军政部向各县派出知事、指导官等,具体负责各县的军政事宜。
  1945年日军将豫中、豫西新占领区划为中原省,设伪省长公署于郑州,由张澄云任省长,后因抗战胜利,日本侵略军策划的中原省未能实现。日军以血腥屠杀占领豫北、豫东等地区后,通过扶植伪政权、组织伪军,对沦陷区加紧经济掠夺和奴化、毒化教育。
一、建立伪政权,组织伪军
  1937年11月,占领安阳的日军头目土肥原贤二在安阳成立伪“河南省自治政府”,下设民政、财政、建设、教育、警务5厅,汉奸肖瑞臣出任伪河南省政府主席,实权操纵在日本人串畑武三手中。这时的省伪政权只是协助日军维持社会秩序,作些奴化宣传工作。1938年4月伪河南省自治政府改称河南省公署,肖瑞臣出任省长。伪省公署下设秘书处、宣传室及民政、财政、建设、教育、警务厅,筹备豫北各县伪政权,行使伪省政权职能。1938年4月起,豫北各县伪县公署全部设立。1938年8月在开封成立伪豫东行政委员会,对豫东各县代行监督、指导。1939年3月伪省公署由安阳迁到开封,直到抗战胜利,开封一直是伪河南省政权所在地。伪省政府统辖豫北、豫东沦陷区43县的伪政权。1939年4月伪省公署在安阳、商丘分别设立派出机构——豫北、豫东道尹公署,陈敬斋、王墨庄分任首任道尹。日军占领豫北、豫东地区后,又建立县级伪政权—— 维持会,设会长;后改为伪县政筹备处,设行政主任;继改为伪县公署,委派行政长官县知事。1938年2月~1940年初,豫东各县伪县公署相继成立,一般设秘书室、民政、财政、建设、教育科和警务所。1943年12月伪河南省公署改称河南省政府,陈敬斋、田文炳、邵文凯、鲍文樾先后任日伪河南省省长。各县伪公署改为伪县政府。1944年于一等县增设宣传科,二等县于秘书科增设宣传股。
  1938年6月15日开封市维持会成立,8月1日改设市政公署,1943年12月改设市政府。其内设机构几经变动:1940年起改局为科,设秘书室及总务、财政、教育、建设4科,公安局撤销后改设省会警察厅,由伪省警务厅直接领导。
  1938年2月日军侵占焦作后,成立以李润身为会长的治安维持会。1941年3月成立矿区行政委员会,李为委员长。1938年10月信阳失守后,组织以周汉臣为会长的治安委员会,次年改为县政府,周转任县长,设有警察局、保安队、合作社等。其属侵华日军中派遣军操纵,与河南省伪政权无隶属关系。
  日军在河南占领区组织有正规军、地方部队和游击队。正规军主要有:盘踞安阳一带,以李英为头子的“剿共”第一路军;盘踞汤阴、浚县一带,以孙步月为头子的“皇协军”第七军;新乡一带以王大同为头子的“中华自治军”和焦作一带的“兴亚巡抚军”。豫东地区及苏皖边界有以张岚峰为头子的豫东“剿共”军。信阳及其周围地区有投敌的陆军十二师张启璜部。1942年以后投敌的孙良城、庞炳勋、孙殿英部也列为正规军。地方部队有1938年成立的省保安队,1942年8月成立的省警备队。各县有警察、警备队和保甲自卫团等武装。游击队多为日军在沦陷区收买会道门、枪会、乡村自卫团首领后将其部改编而成的武装。
二、经济掠夺
  侵华日军实行“以战养战”的方针,在河南沦陷区疯狂进行掠夺。通过军事管理在沦陷区掠夺工矿业;通过产销掠夺商业;通过垄断掌握沦陷区资源的开发和工业生产;通过滥发纸币进行金融掠夺。日军为控制河南占领区的交通运输业,强迫民众修筑铁路、公路,开办运输公司。据统计,1940年7月~1941年6月,日军在河南沦陷区掠夺的物资达37万吨,其中外运5万余吨。在沦陷区,日伪还通过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掠夺农产品。同时,以修工事、服劳役、充军等名目,乱拉壮丁。据修武县5个村的统计,被日本侵略军抓走的青壮年占5村青壮年总数的70~80。日军以制造无人区以及修铁路、公路、碉堡、封锁沟等,毁坏、占用了大片土地,造成沦陷区耕地面积锐减。据1943年统计,全省耕地面积损失39000多万亩。
三、实行殖民
  统治日军在河南占领区通过汉奸贯彻其措施,进行殖民统治。1939年7月起,由伪民政厅、警察厅具体负责,推行保甲制,实行连坐法。次年,进行户口调查登记。1940年7月1日起,实行“良民证”制和旅行人士证明书制度,进一步强化其殖民统治。
  1941~1942年推行5次“治安强化运动”。第一次,实行保甲,对占领区百姓加强控制与迫害;第二次,加强地方武装及对河南爱国力量镇压;第三次,建立大东亚兵站基地,对河南加紧实行经济封锁与掠夺;第四次,“勤俭增产”,强迫人民群众捐义金、铜铁等,供其发动太平洋战争之用;第五次,进一步建立反共体制,强化反共意识等。
  1943年1月起,日本侵略者又在河南推行“新国民运动”、“强化治安”、“革新生活”等,从物资、精神方面实行总动员,以进行大东亚战争。此外,日军还在沦陷区推行奴化教育。自1937年冬日军进犯河南起,所到之处,学校均遭破坏。1937~1938年,日军为了推行奴化教育。在沦陷区逐渐恢复、创建了一些中小学和大学,用高薪聘请或培训师资,引诱和强迫学生入学接受“中日亲善”,“共存共荣”、“大东亚战争必胜”等奴化教育。日伪先后创办了《新安阳日报》、《新乡新声报》、《新河南日报》,通过报纸进行欺骗宣传。由各级新民会出面组织新的新民图书馆、阅览室、识字班等,鼓吹武士道精神,灌输反共思想。1939年,侵占豫北的日军强迫武安、涉县、安阳、林县、汤阴、淇县农民种植鸦片近6万亩;在博爱县大辛庄设“忠河公司”,专门制造毒品;利用日本人在沦陷区以开纸烟店为名,经售毒品;在各城镇广设妓院,实施毒化教育,麻痹中国人民。
  1944~1945年日军侵占豫中和豫西南地区后,推行基本与豫北、豫东地区相同政策。河南沦陷区成了日军的殖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