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1996年,焦作市的信访工作从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战略高度,从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的大局出发,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妥善地解决大量信访案件,有效地化解了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为保持焦作市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作用。全年全市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729案1028件,重信率23%。与去年同期相比信件下降2.3%,重信率下降5个百分点;接待人民来访492起526次829人,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23.5%、36.3%和19.6%;发生赴市集体上访198批4708人,比去年同期批数上升4.5%,人数下降21.6%。省定8项目标全面完成。全年全市越级集体上访得到控制,发生赴京集体上访1批,赴省集体上访7批,没有超过省定目标。赴京个人上访发生55次,低于省定60次的目标。赴省重信率、重访率和越级率分别控制在了22.6%、11%和49.2%,低于省定的30%、20%和50%的目标,省以上要结果案件查结率达到100%,信大户稳定率达到83.3%,分别高于省局90%和75%的要求。在具体办案中力度加大。县以上立案790起,应结721起,结案率为91.3%,其中市以上立案203起,应结187起,已结187起,按期结案率100%,市信访局查办工作在全省总分第三名(已连续4年省以上结案率达100%),武陟县信访办被评为全省信访办案工作先进单位,结案后90%以上达到了停访息诉;市交办案件168起,95%以上得到解决稳定;一些信访老户经过各级的努力工作。得到了较好的控制。同时逐级上访工作趋向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孟州市成为全省14个信访工作"三无"县市之一。在全市开展的。三无"活动中,修武县、中站区实现了"三无"区。在乡镇"十佳"活动中,有32个乡镇达标,占乡镇总数的37.2%。1996年,焦作市的办信工作受到省局的好评,在全省首次开展的办信工作大检查中,荣获二等奖;市信访局被评为全面完成目标优秀单位,受到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的表彰。信访信息和信访宣传工作得到加强。全年全市向省、市领导报送《信访信息》28期,《信访简报》43期,《访情快报》18期,受到领导的重视和批示,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发挥了参谋服务作用。信访宣传工作取得较好成绩,获省一等奖,修武、武陟信访办获优秀奖。省信访局在修武县召开了宣传工作现场会。与此同时,还加大了《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利用报纸、制作宣传版面、领导专题讲话、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开展活动,教育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引导群众依法进行活动。
1996年,还涌现了一批信访先进集体和个人。4月,市信访局和修武县信访办、武陟县城关乡信访办被评为全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全市有9名同志被评为全省优秀信访干部。温县县委书记姚待献同志作为全省受表彰的10名重视信访干部的县委书记在会上做了经验介绍,在全省引起较大反响。
【领导办信】 1996年,焦作市委、市政府加强了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促进了信访工作的开展。一是多次召开会议,部署信访工作。全年共先后16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信访工作。市委书记张国荣多次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并对有关问题作出批示,几次在全市性重要会议上强调信访工作重要性,要求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确保焦作一方平安。5月8日,张国荣书记又主持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决定为市信访局办好三件实事:(1)增加财政补贴,保证办案经费;(2)为市信访局增加一部新车;(3)在审批"三定"方案时,对信访部门人员的编制给予适当倾斜,保证工作需要。年内还调整加强了市信访局领导班子,领导职数由过去的的一正两副增为一正三副。二是领导亲自处理信访案件。全年市委、市政府领导共阅批群众来信224件。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其文在政务纷繁的情况下,抽空接待来访群众,批阅人民来信,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当他听到市民反映买面难的问题后,微服私访下粮站,查清问题后,责成粮食部门迅速解决了这一问题。分管信访工作的市委副书记张明亮对信访工作真重视,亲自抓,既在宏观上对信访工作加强领导,又在解决具体问题上身体力行。他曾带领有关人员到博爱、武陟、济源、修武、马村、山阳等县(市)、区搞信访工作调查,现场解决了一些信访疑难问题。三是建立工作制度,明确领导责任。按照市委有关领导意见,年内建立了市委、市政府领导信访值班周制度,县(市)、区委分管书记信访例会制度,信访办主任例会制度以及市直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逐步把信访工作纳入到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使全市信访工作呈现良性发展的局面。
【信访目标管理】 一是市政府把信访工作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之一,由市政府领导和各县(市)、区和市直34个部门、单位负责人签订了《信访目标责任书》,年终进行统一考核。二是继续推行信访工作双向责任制,同时又加大了信访工作领导抓、抓领导的力度。三是全面推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根据豫发[1996]5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关于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对发生越级上访问题较多、影响较大的单位依据规定,追究责任。对发生赴京、省集体上访的博爱县、温县、山阳区有关乡(镇)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建议温县县委、马村区区委对其党政负责人追究责任。孟州、温县、武陟、博爱、山阳、马村等县(市)、区都实行了较严格的信访工作追究责任制,对发生越级集体上访的乡镇的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分别给予了通报批评、罚款、黄牌警告等。
【宣传贯彻《信访条例》】 《信访条例》发布实施后,焦作市广泛开展了宣传学习、贯彻工作。一是要求各级信访部门首先要组织好自身的学习,各级领导同志更要带头学好,把信访条例列入党校培训干部内容,徐富长局长亲自授课。二是运用新闻媒介,扩大宣传效果。2月在《焦作日报》上全文转登了《条例》,3月份由徐富长局长就《条例》有关问题以答记者问形式在《焦作日报》上连载刊发。4月在全市开展了《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市信访局组织市直单位制作了宣传版面21块,在市委门前集中展放15天,并设立了咨询台现场解答群众询问,取得了良好效果。各县(市)、区也都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宣传工作。特别是温县、孟州市搞得很有特色。温县的宣传声势大、时间长、范围广。孟州市的宣传长期化、固定化,把《条例》、逐级上访等有关规定固定在各乡镇、村庄的墙壁上,使群众在赶集、串亲、访友或下田收工后都能随时看到有关信访规定或问题的解答。5月~6月,又在全市村以上征订印刷了《条例》宣传版面,进一步扩大了宣传效果。10月28日在《条例》发布一周年之际,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侯趁意又在《焦作日报》上发表了专题讲话,号召全市抓住这一时机再次掀起宣传高潮。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全市各级信访部门出动宣传车109辆次,制作宣传版面266块,拦街横幅标语56幅,印发宣传材料5.3万份,设立咨询台解答群众信访问题1170余人,受教育群众10万余人。举办各类培训班18个,参加培训462人。全市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传,并注重把推行省逐级上访制度、市信访工作双向责任制和《条例》的贯彻衔接起来,让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引导他们依法从事信访活动。
【控制集体上访】 1996年,焦作市把控制和减少集体上访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主要采取五项措施:一是加强接待,正确对待集体访。群众集体上访,如果不能正确对待,就很难处理好,因此在思想上应高度重视,快速反应,及时控制。一般情况下,一旦出现集体访,分管局领导都要及时到位去做工作,必要时局主要领导也要亲自出面,接待处理,化解群众情绪。群众情绪比较激烈的,一方面向市领导汇报,一方面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并请求有关单位来做工作,现场处理,使集体上访的化解工作取得最佳效应。通过对来市161批集体访的接待、疏导、处理,90%都控制稳定在了市以下。二是认真排查,就地分解集体访。坚持每月排查一次不安定因素制度,防患未然,注意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全年共排查不安定因素66起,90%以上控制解决在市以下。如10月21日上午,解放区上白作乡一男童在河阳新村玩耍时,爬到变压器上触电身亡,虽经区检察院做了大量工作,但家长拒不同意将小孩尸体抬下,致使河阳新村500余户居民停水停电3天,群众欲越级集体上访。23日市信访局接到信息后。立即给市委领导汇报,市委副书记张明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功佩听到汇报后,当晚立即赶到案发地点,召集由公安局、检察院、供电局、信访局、房屋开发公司、解放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亲自部署解决问题,避免了一起越级集体上访的发生。三是掌握信息,超前控制集体访。在全市强化了基层信息网络的组织建设,落实责任制,建立起纵横交错、上下沟通、联络四方的信息网,做到人动我知,及时劝阻,就地解决。如11月27日,孟州市委、市政府通过基层信访信息员,获悉该市槐树乡龙台村群众欲赴省集体上访后,市委副书记卢书国、副市长姚乃如及时赶到现场做工作,在群众执意要赴省上访后,他们走在群众中间做说服工作,从孟州一直步行20余里走到洛阳郊区,从凌晨到早晨6点多,不厌其烦,耐心疏导,直到把群众劝返。四是突出重点,集中解决集体访。8月份,焦作市对集体上访问题比较突出的县区、乡,进行了重点排查,集中督办,对排查出的4个重点县区,13个重点乡,由市委、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分别包乡、包案,深入到这些地方调查研究,听取汇报,跟踪处理,重点解决。很快扭转了当时全市信访工作的被动局面,到第四季度全市来市以上集体访得到明显下降。五是加强值班,努力减少集体访。针对集体访上势头从元月开始组织各县(市)、区赴省值班,协助省信访局接待焦作地区的群众集体访,并做到及时报告信息,上下联络通气,全年共派值班人员46人次,接待劝返集体上访13批,个人访50次85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省信访部门的接待压力,促使了一些上访问题的尽快解决。
【信访基础建设】 1996年,全市各级信访部门在加大信访工作力度的同时,注重加强基础建设。一是开展创建文明接待室活动。按照省信访局要求,县、乡信访部门搞好文明接待,倡导"五个一"活动,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盆清水洗尘,一杯茶水解渴,一本政策解决问题,提高接访质量,开展优质服务,实行文明用语。制定文明用语54条,有5个单位初步达到文明接待室标准。二是完善县、乡信访网络,就地依法解决问题。首先,市、县(市)、区两级都把信访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并层层分解指标,落实到各乡镇、办事处,对完成好的予以奖励,差的追究责任。其次,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订推行逐级上访制度的规定和办法,促使此项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其三,狠抓乡级基础建设。在全市各县(市)、区和绝大部分乡镇建立健全了领导接待日制度、领导包案制度、领导阅批信访案件制度、立案查办制度和催办制度、定期排查和消除不安定因素制度、回访制度、乡镇信访干部例会制度、初访处理一步到位制度、双向责任卡并收取稳定金制度、村级信访民调员例会制度。6月,组织了3个检查组对全市11个县(市)、区31个乡镇、办事处信访工作进行了检查。发现各项信访工作制度,在全市县(市)、区一级都得到了较好落实,在乡镇一级90%以上得到落实。其四,逐级上访工作的操作与运转步入正轨。大多数起始单位都能做到对自身处理的信访案件实现一步处理到位,在查处前与上访人签订《双向责任卡》,并收取稳定金;属集体上访的与上访代表签订《群众集体上访双向责任书》。每个案件查处后都能按规定填写《意见书》。其五,在乡(镇)一级开展评选信访工作"十佳"乡镇活动,经评选,已有32个乡镇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