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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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 长 魏正武
  副局长 齐俊英 常 磊 赵玉众
  纪检组长 李庆煜
  办公室电话 3939213
概况】 2002年,焦作市国税系统组织各项收入14.58亿元,同比增长8.8%,增收1.18亿元,占年计划的100.2%。其中:工业企业完成12.57亿元,占总收入的86.2%,同比增长8.6%,增收9981万元;商业税收完成1.24亿元,占总收入的8.5%,同比增长20.3%,增收2092万元;乡镇企业税收完成2.15亿元,同比增长19.8%,增收3554万元;个体税收完成6714万元,同比增长8.7%,增收536万元。见表22-2。年度内,涌现出百名纳税大户。见表22-3。


机构改革】 2002年9月,焦作市国家税务局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市、县(区)国税机构调整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对2001年4月机构改革时设立的机构进行调整。(1)撤销市国税局征收局,变更城区管理局名称。撤销市局征收局,原征收局负责的税收计、会、统职能部分划归市局机关新设的直属机构计划征收科,其他职能划归相应的城区国税局。市国税局各管理局根据机构所在地统一进行名称变更。名称变更后的各城区国家税务局,承担市区及周边地区税源管理职能、税款征收职能和部分检查职能。具体变更:焦作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管理局更名为焦作市中站国家税务局,管辖解放区、中站区,设税源管理科6个;焦作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管理局更名为焦作市山阳国家税务局,管辖山阳区、焦作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市区的全部涉外企业,设税源管理科7个(含涉外税源管理科);焦作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管理局更名为焦作市马村国家税务局,管辖马村区、中铝工业区,设税源管理科3个。各城区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统一为: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计划征收科、征收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稽核评税科、涉外税源管理科(仅在焦作市山阳国家税务局设置)、税源管理科。(2)市局机关的内设机构进行调整。从2002年11月1日起。焦作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税政管理一科、征收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财务管理科、人事科、教育科、监察室等8个行政科室;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正科级)、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副科级,由人事科代管)、12366纳税服务中心(副科级,由征管科代管);设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2个事业单位;设计划征收科、税政管理二科(国际税务管理科)2个直属机构。
税收征管】 增值税管理 2002年,市国税系统增值税管理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1)审批退还146户福利企业增值税3000余万元,免征(退)31户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约3329万元,免征12户饲料生产企业增值税568万元,免征121户粮油企业增值税4200余万元。(2)继续清理陈欠税款,杜绝和压缩新欠,严格税款滞纳金的加收和账外核算工作,全年国税系统清理陈欠1691万元,占省分计划1000万的169%。(3)对全市260户一般纳税人2001年度的税收资料进行了调查,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国税局。(4)对全市2540户一般纳税人全部开展年审,基层局根据重新设计印制的年审表,按时完成2002年度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全市应年审一般纳税人2444户,实际参加年审户数为2425户;年审后,保留一般纳税人资格户数为2328户。其中A类84户,B类393户,C类1851户;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户数116户,取消率为5%。
  所得税管理 2002年,全市国税系统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在内资企业所得税方面,审核审批各类所得税项目89户次,涉及金额3200万元;在涉外企业所得税方面,审批涉外企业所得税各类减免税约432万元。(1)从2002年1月1日起,所有新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管理和征收。市国税局整理汇总1994年以来国家出台的各项所得税政策及管理规定、国务院决定.汇编成册,发放到基层和广大纳税人。截至年底,全市共有356户新办企业,纳入国税系统征管。(2)1月~5月,全市开展所得税汇算清缴。内资企业所得税方面:2001年度,全市缴纳中央级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253户,其中:就地纳税的171户中有54户盈利,应纳税所得额3688万元,实纳所得税1219万元;亏损企业117户,亏损金额1.11亿元。汇总纳税企业82户,2001年度纳税调整前所得1.55亿元,纳税调整增加额7762.94万元,纳税调整减少额1293.7万元,应纳税所得额1.59亿元。通过对54户企业的汇算清缴审查,审增应纳税所得额758.8万元(市区683万元,县局75.8万元),查补所得税84.4万元(市区59.4万元,县局25万元),罚款245.69万元。涉外企业所得税方面:全市外商投资企业163户,已开业的70户企业全部进行了所得税汇算清缴,汇算面达100%。在76户汇算企业中,盈利企业共32户,亏损企业共38户,亏损面为54%。汇算企业的收入总额为19.86亿元,比上年增加了2.76亿元;扣除项目金额为16.63亿元,比上年增加2.03亿元。通过汇算清缴,申报应纳税所得额2.04亿元,比上年增加5200万元;申报应纳所得税额为6714万元,比上年增加4499万元,增幅为67%;减免税企业户数为19户,其中工业企业18户,其他企业1户;实际减免所得税为4868万元,比上年增加3726万元,增幅为76.5%;实际应纳所得税为1846万元,比上年增加775万元;全年预缴税额为1610万元,比上年增加990万元;预缴率为87%,比上年上升了1个百分点。(3)及时办理审核审批,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内资企业方面:全市共审核审批资产损失19户次,4690万元;呆账112笔,人民币6820万元,外汇9.14万美元;亏损弥补8户,3652万元;分解工行、中行、建行、农发行4个系统业务招待费104万元、业务宣传费182万元。涉外税收优惠政策方面:为涉外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采购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出口型企业所得税减免、先进技术型所得税减免、财产损失等5项20余户次优惠政策审核审批工作,共办理减免所得税4800万元,财产损失1700万元,采购国产设备退税126万元。(4)做好所得税信息化建设业务需求编写工作。该业务需求389页,包括管理服务系统、征收系统、稽查系统、处罚系统、执行系统、救济系统、监控系统等7大系统,共分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管理、待批文书等30个模块。
  出口退税管理 2002年,全市国税系统严格出口退税管理和审批,对2001年度出口退税清算工作结束,应清算66户,已清算66户,清算面为100%。清算期受理企业申请出口退税审批4270万元,审批结束3092万元。全年共审批出口退税9120万元,实际办理出口退税退(调)库7800万元。
税务稽查】 2002年,市国税系统贯彻落实省国税局"查大、管小、清欠、服务"的八字工作方针,以"查大"为重心,行业专项检查并行,查补收入3747.52万元,其中查补税款2261.59万元,罚款361.66万元,滞纳金68.27万元,入库收入4005.7万元,其中入库税款3740.15万元,罚款151.19万元,滞纳金113.73万元。查补率达到74.95%,整体处罚率10.9%。入库率106.92%。(1)宣传政策,动员企业自查。通过分类筛选,对市区12户省控重点税源企业和26户能遵章守法的纳税户先后三次召开自查动员会,宣传税收政策,企业通过自查,查补税款1100万元。(2)开展行业专项检查,整顿行业经营秩序。一是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检查。焦作市国税系统落实个体最低税额标准制度,实行分类管理,对集贸市场内的所有纳税人实行属地管理,全市市场内业户,基本上都持有"两证一票",并纳入了CTAIS管理。对550户进行了税额调整,其中调高202户,增加税额3万元(月),调低348户,减少2.7万元(月),月净增加税款3000元。通过调整税负,全市开业个体户月均税负252元,比全省平均税负225元高出27元。在城区物资城探索实行"集中开票,集中征收"的管理方式。抽调52名税务人员,组成了16个检查组.通过开展集贸市场自查、税务人员重点检查等手段,查处346户,其中有问题277户,查补税收77.61万元,其中.增值税64.07万元、滞纳金5200元、罚款13.02万元。清理漏征漏管户114户,查补入库税款3.12万元,罚款50元,经过对集贸市场的检查,全市共调整550户,其中调高202户,增加税额3万元(月),调低348户,减少2.7万元(月),月净增加税款3000元,被查纳税户的定税额普遍上调10%以上,公平个体税负,有力地整顿了集贸市场税收秩序。二是开展加油站专项检查。经过对辖区内298户加油站全面检查,查处有问题151户,查补收入312.31万元,其中:税款278.51万元,罚款41.09万元,滞纳金1.81万元。三是白酒行业专项检查。通过对8户白酒生产企业及销售公司的检查,查补收入54655.92元,其中增值税32970.46元、从价消费税2184.51元、从量消费税131元,罚款19369.95元。四是煤炭行业专项检查。市国税局开展的煤炭行业专项检查,查结38户,查补增值税303.21万元、罚款19.68万元、滞纳金6.4万元。(3)部门联合,打击涉税犯罪。市国税局与公安局、地税局联合开展打击涉税犯罪专项斗争,加大对逃避追缴欠税的打击,移送42起涉税违法案件,其中偷税29起,逃避追缴欠税13起,追缴入库税款、罚款百余万元。(4)控管大要案,严把举报关。市国税局查处大要案15起,初查偷税3500万元,上报省国税局5起,定性偷税570万元。受理各类举报188起,已查结161起,涉及税款613万元,罚款179万元,滞纳金5.75万元。
发票管理】 2002年,焦作市国税系统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保管和发售工作。坚持双人上岗、24小时值班制度.不定期对基层局专用发票库房值班情况进行实地和电话抽查,经常进行报警器测试工作;对票库进行检查,坚持"三清"、"六防"和按季盘存制度。(1)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做到开箱进库至少两人在场,严格专用发票出入库手续,对手续不齐全的坚决不准出入库;搜集基层用票数据,合理制定专用发票计划,保证发票及时供应。全年购入增值税专用发票321箱.计52万份.发售211箱。抓好发票双奖工作,积极探索"以票管税"新途径。(2)推行"刮刮奖"发票。5月28日,全市国税管理的发票第四期抽奖活动结束后,与武汉大学结合,在全市推出了国税管理的普通发票"刮刮奖"活动.制定了《焦作市国家税务局普通商业发票即开即奖实施方案》,在《焦作日报》上进行了连续刊登;5月26日为"刮刮奖"发票宣传日,市局印制3万份宣传材料、1.5万份不于胶标语、5000张大型宣传单和200张发票票样全部用于基层局宣传活动。全年完成"刮刮奖"发票布奖10期,全市兑奖发票奖金15万元。(3)研制开发"焦作市国家税务局发票监控系统",所有数据均来源于CTAIS系统,8月投入使用,实现发票信息与个体定税信息的结合。通过发票领购率、发票领购率办理率监控个体户的发票领购情况;通过双定户申报准确率监控发票开具金额与核定税额比较情况,对开具金额超过定税30%的自动进行检测报警;通过发票违章率监控发票缴销、验旧中发现的发票违章情况及处罚情况。各基层国税局利用此监控系统对发票开具金额超过定税的523户个体双定户进行了税额调整,调增定税6.57万元。同时通过对发票流失情况的监控,加强了税源责任人对日常巡查的重视,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非正常户的产生及发票的流失。1月~6月,此系统使用前,全市失踪732户,平均每月122户;下半年,全市使用此系统后,失踪户减少,仅117户。(4)9月,开展了对全市国税管理的普通发票现状的调查,提出了简化发票验旧手续,提高售票速度的操作方法,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措施,探索实行"一窗式"服务,保证双休日有人值班售票,使纳税人能及时买到发票,对纳税人推出电话预约服务,对用票大户实行特殊服务,上门验旧,购票预约等。
税源建设管理】 2002年,市国税系统为了加强税源管理,规范税源管理制度,减少税收流失,2月20日~3月20日,组织开展了全市范围的税源户清查工作。通过自查、互查和抽查等扎实细致的税源清查,全市共清查出新开业户、漏管户2164户,查补税款17.53万元,罚款4610元,进一步澄清了税源。同时针对税源清查发现的漏管、停业户操作不规范、亮证经营不到位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税源管理。推行税源监控系统。1月~8月,全市查处个体假停业231户,查补税款3.17万元,罚款5400元,扣发税源责任人考核奖3750元。7月,安排基础数据准备和地址码校验,组织人员进行面积测量、测算等。12月,重新进行了数据清理和维护并组织对基础数据再次进行核准;组织了数据测算,确定了三大类124个行业系数、351个路段系数、1392个经营状况系数;组织好了数据录机,准确进行数据在CTMIS中回填。截至年底,全市共有1.05万户个体户实行了计算机定税,占全部个体户的60%,税负上涨4234户,上涨税款14.45万元,税负下降156户,下降税款3149元,净增长14.2万元,税款上涨幅度为4.27%。税源监控的所有功能都得以顺利实现。
纳税服务】 2002年,市国税系统开展优化纳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统一制定全市的优化纳税服务制度,包括首问负责制度、公开办税制度、限时服务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纳税人信息反馈制度;制定税务岗位服务责任制,重点强调与纳税人接触环节的工作职责、服务标准和服务时限等;制定全市最佳办税服务厅考核制度,把评选最佳办税服务厅的重点由硬件建设和软性考评转向服务厅的工作效率和硬性指标考核上来,考评与考核相结合,提高评选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采取多种措施,结合执法责任制考核,进行相关人员责任的追究,通过考核追究,促进优化纳税服务水平的提高。10月,市国税局成立了专门服务纳税人的机构--12366纳税服务中心。截至年底,受理纳税人各种咨询投诉举报百余起。
金税工程】 2002年,焦作市国家税务局每月坚持召开金税工程联席会议,税政、信息中心、稽查、服务单位4个部门互通情况,协调解决问题,保证平稳运行。(1)3月完成"金税工程"和CTAIS两系统信息共享。组织基层局对CTAIS申报与金税工程抄报税进行比对,经比对1月~3月CTAIS申报销项与金税工程抄报税情况,有211户企业存在金税工程抄报税大于CTAIS申报销项税额,差异额为7502万元,通过评估、分析差异户形成原因,核实有193户属正常原因,其差异额为7134万元;对经核实查明原因确属未申报的8户企业即时进行了处理,补缴入库税款22.5万元,并对不明原因的10户企业,移交税务稽查部门进行进一步查处。经过市国税局、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三级比对,全年全市存根联采集率均达100%,在全省国税系统排名连续12个月名列前茅。(2)组织安装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截至年底,全市2583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163户安装防伪税控系统,420户未安装防伪税控系统,安装率达到83.7%。
税控系统建设】 2002年,市国税系统大力加强税控系统硬件设施建设。(1)对全市的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336台,组织更换税控加油机697台,并按规定查封了22个社会加油站的32台加油机,将无法改造的18台老型号加油机废弃。对加油站的加油机强制检定情况进行检查,严格实施出厂检定、安装后首次检定和周期检定制度。同时对中石化公司74条加油枪和社会加油站521条加油枪进行了初始化。社会加油站的初始化工作全部结束。市国税局制定了《焦作市加油站行业税收管理办法》,从加油站的日常管理、申报征收、税务稽查等3个方面进行了规范。经过监控,发现5个加油站申报数据与税控装置读卡数据出入较大,监控少申报销售额68万元,调增销项税额12万元。另有1户因申报数据与申报数据相差35万元,移交稽查局进行检查,税控装置监控工作取得初步成果。(2)进行税控收款机的试点工作,选择市区新开业的2个大型家电量贩进行了税控收款机的试点安装工作,2个企业安装4台税控收款机,自开业以来全部按照税控装置计算税款,运行正常。
电子申报】 2002年4月~5月,市国税系统在全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全面推行电子申报的换版升级工作,在对有关税务人员和全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后推行。升级后的电子申报系统数据和CTAIS接口,为税务机关读取纳税人纳税申报信息,实行增值税纳税评估计算机化奠定了基础。7月~8月,全市例征期准期申报率分别达到99.59%和99.85%,列全省第一,实际申报率分别为99.75%和99.88%,在全省国税系统居于前列。截至年底,全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559户中进行电子申报的户数为2487户。
纳税评估】 2002年4月,市国税局对2001年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行业进行了增值税税负测算,商业分为家电、百货、建材等20个行业,工业分为机器机械、纺织、冶炼等20个行业。经测算,2001年度全市商业平均增值税税负为1.11%,工业平均增值税税负为4.35%。根据测算出台了《焦作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纳税评估操作规程》,供全市国税系统在工作中试运用。6月,运用纳税评估软件进行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基本信息录入以及纳税评估岗责设置和评估操作培训等准备工作。7月,全市国税系统正式全面实施纳税评估工作。评估对象是全市所有进行电子申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7月~12月,对1.49万户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施了评估,其中接收数据无问题的为1.49万户次,接收数据有问题的为43户次。进行计算机初审1.49万户次,初审后无问题1.45万户次,直接移交稽查26户次,进行人工评析的376户次。通过人工评析,进行约谈举证125户次,评估环节直接处理56户次,补税168万元。经过约谈举证后,移交稽查69户次,稽查环节对30户进行了查处。
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S)顺利上线】 2002年,市国税系统成功度过TMSIS河南省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和CTAIS并行期,为CTAIS的全面独立运行奠定了扎实基础。1月1日起,TMSIS前台运行,CTAIS后台运行。将TMSIS数据与实际数据相比对,保证TMSIS数据的正确性;CTAIS数据与TMSIS数据相比对,验证CTAIS数据的正确性。1月,两套系统并行期间办理税务登记188户,认定一般纳税人110户,发售发票34.72万份,征收税款1.03亿元。通过数据比对,经CTAIS处理的各项税收业务与TMSIS处理的各项税收业务完全一致。1月30日,组织召开全市国税系统CTAIS正式运行工作会议。2月,C1、AIS正式上线,TMSIS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