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币流通
浙川市场上流通的货币,明代有嘉靖通宝、万历通宝、弘治通宝、崇祯通宝等。清代制钱有顺治通宝、康熙通宝、雍正通宝等10种。清末开始流通外洋,主要有西班牙银元(女王像)、墨西哥银元(鹰蛇像)、香港银元(女战人)、日本银元(龙形)。光绪十五年(1889)始造银元为主币,光绪二十六年(1900)铸铜元取代制钱。民国初年,流通国造银元有袁世凯、孙中山头像;单、双龙和帆船图案等,四川铜元间有流入。民国10年(1921),铜元贬值,淅川县商号印制"白票"在县内流通。民国24年(1935)"自票"贩值,由地方官府印制"土票"取代。同年11月,中央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发行纸币为法币,禁用银元。法币面额有1元、2元、3元、5元、10元、20元、1角、2角、3角9种。抗日战争期间,物价上涨,货币贬值,纸币面额先后发行有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10000元。民国31年(1942)流通"关金券",1元折合法币20元,关金券面额有1000元、2000元、5000元;民国36年(1947)最大面额达25000元,法币200元以下小票市场拒用。翌年,同时流通法币、银洋、冀南币、南阳流通券,10月,国民党货币全部作废。1949年3月,开始发行人民币,面额有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1000元、5000元、10000元、50000元11种;同时按一定比值收兑中州币。1950-1952年共投放人民币903.8万元,回笼891.1万元,净投差12.1万元。1955年2月21日发行新人民币,面额有1元、2元、3元、5元、10元5种,辅币面额有1角、2角、5角和1分、2分、5分6种,当年发行新人民币92万元,以1:1万比值,收回旧人民币97亿元。1957年发行1分、2分、5分镁铅合金硬币与纸币并用。1953-1957年,累计投放现金5152万元,回笼5082万元;市场流通量与商品零售额之比为1:8,与商品库存之比为1:30。50年代后期,商品购进和销售脱节,盲目扩大信用投资,导致信用贷款膨胀,物价上涨,货币贬值。1961年货币流通量236万元,与商品零售额之比为1:6.7。1962年县人民银行控制货币投放,组织货币回笼,使社会购买力与物资供应基本平衡。当年货币流通量为191万元,与商业零售额之比为1:7.9,全县人均持币5元。1964年发行中国印制的5元、10元券,收回苏联代印的3元、5元、10元券。1965年货币流通量与社会商品零售额之比为1:7,与商品库存之比为l:3.5,货币流通趋向正常。"文化大革命"十年,年人均持币量12元,货币流通速度为5.9次。1979年后,增大了现金投放量。1980年中国人民银行发行1角、2角、5角、1元铜锌合金硬币,与同值纸币并用。1979-1985年,全县累计投放现金5.66亿元,回笼现金5.06亿元,市场货币流通量3178万元,货币流通量与社会零售额之比为1:2.99,与商品库存之比为1:1.56。
二、货币管理
金银管理 淅川县是河南省十八个主要产金县之一。清代,黄金资源管理混乱,收购黄金的店铺集中于荆紫关。最早经营黄金业务的有复兴美、兴盛昌(民国24年改名宏丰),同福昌等五家。收购后,加工成锭,转卖给湖北老河口的金店,获取高额差价。宏丰商号年收黄金300两(16两制),以上商号还兼营银两兑换与杂货经营。淅川解放前,荆紫关、老城、李官桥三镇均有加工金银首饰的银匠炉。民国26年(1937),荆紫关武当山一带吴村河两岸,到处都是淘金人(即淘金热)。当时,县民团营长冯德龙和荆紫关区长张相阿相互勾结,垄断黄金收购,成立收购处,限制个体商号收金,违者罚款。宏丰商号交易公平,素负盛名,群众暗地登门售金,被冯德龙得知,罚款500元。民国27年(1938),河南省地质局采金所派驻荆紫关的豫鄂陕边采金处,为当时全国四大采金处之一,当地群众称为金矿。金矿在西峡、商南、郧阳设有分处,共有矿工百余名。民国34年(1945),日军侵入境内,金矿撤销。1948年春,荆紫关解放时,国民党法币严重贬值,每两黄金价值4亿元,到西安每两价值高达90亿元。是年6月,浙川解放后,人民政府下令严禁金银外流。8月宣布禁止金银在市场上计价流通,但允许个人持有保存,至此,金银退出流通。
淅川解放后,为稳定人民币价值,县人民银行统一收购、配售。1949年委托荆紫关宏丰商店代收黄金,年上交银行黄金百余两。1952年该商店停收,由国家金融部门统一管理。1963年春,李官桥桑树庙岗大队社员在原豫华烟厂宅子旧址平整土地时,挖掘出大量黄金,有金鸭子一只(约一市斤)、金砖两块、砂金一瓶,还有金手镯、金戒指、金耳环等。上交县银行后按售价付款,区、公社、大队共同分成,最后奖给该生产队大车一套和几头耕牛。
1949-1985年期间,国家分别于1953年和1980年两次提高金银收购价格,1982年4月,毛堂金矿成立,使用电解等先进冶炼技术。1985年6月正式投产,年底产黄金324两(10125克),成色一般为85-90%,全部交售县人民银行。
现金管理 1950年县人民银行将分散在国营企事业、机关、团体、学校和集体经济单位的现金集中银行统一管理,规定单位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元。同年,县人民银行成立货币发行支库,先后在李官桥、荆紫关、上集、滔河、马蹬、埠口、宋湾七个银行营业所设现金保管点,规定单位库存现金不超过15元。并开展划拨、清算业务,及时收回现金,减少市场流通量。1958-1960年,现金管理制度遭到破坏,只强调支持,不重视监督,致使大量现金充斥市场。1962年贯彻中央《关于加强银行工作的集中统一,严格控制货币发行工作决定》后,县银行规定:30元以上的交易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不得支付现金。1978年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和加强银行工作的几项规定》和《关于实现现金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了现金管理工作,严格现金支付审批手续;规定200元以下由银行计划股审批,200元以上由会计、出纳柜台审付。1984年8月,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需要,会计、出纳柜台审付权限扩大到500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