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居处
第二节 居处

  一、院落

  民间宅院多取南北"子午"向。坐北朝南者俗称"正宅",坐南朝北者俗称"倒座宅"。人们喜住正宅。多数人家一户一院,院内设正房(也称主房、上房、堂屋)、厢房(也称陪房、东屋或西屋)、厕所等。正房居宅地后部正中,厢房居宅地两侧,厕所多建于正房屋山之侧。正房多为长辈居住,厢房住晚辈或作厨房、仓库、牲口房等。若有兄弟数人分家,民间习按长幼之序分房:长子必住正房,其余兄弟按东屋为上,西屋为下之别依序居住,故民间有"老大媳妇多受两年气,先挑房子后挑地"之谣。院落四周习植树,有"前不栽桑,后不栽柳,中间不栽鬼拍手(杨树)"之忌。遂平一带,忌院中栽桃树,"桃"与"逃"谐音,种桃树主家境败落逃亡,故忌讳。
  院落类型主要有半拉院、厦子院、四合院等。有正房和一侧厢房的为"半拉院";有正房和两侧厢房的为"厦子院";有正房、临街房和两侧厢房的为"四合院",俗称"四阁斗宅"。一个院落内若居住数户人家,称之为"小杂院"。小杂院的住户多是婚后另立门户单过的同胞弟兄,各家分别居住二、三间房。
  旧时因贫穷,乡村宅院多无院墙。住厦子院、半拉院的人家,一般在宅院四周用高粱杆、玉米杆或树枝编结篱笆,少数经济条件许可者,才垒砌院墙,修建门楼。而城镇人家,宅院多围院墙以求严谨安全。有院墙的人家,大门若与堂屋正门相应,则在院内筑影壁墙遮挡。在正阳等县,许多人家没有院落。其房舍多为一幢三间式,一明两暗,中为堂屋,开门,迎门靠北墙处放条几或方桌.上置祖宗神灵牌位。堂屋是就餐待客的地方。堂屋两侧房间的前壁各开一窗.作卧室或贮藏室。房前侧建简易厨房,房后侧建简陋厕所。
  建国前,小杂院多为贫穷农户居住,厦子院多为小康人家居住,少数豪富或官宦之家住四合院或深宅大院。深宅大院有二进院、三进院之别,院内不仅有四合院所具有的房舍,还有过厅、屏障、砖石院墙、大门、二门等设置,大门门楼多修建得气派高大,黑漆大门,大门两侧摆放青石雕制的兽形门墩,以显其富贵和威严。
  建国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民间住房条件日益改善,但院落设置习俗依旧。80年代后,民宅建设发展迅速,多数乡村统一规划住宅区,院落排列整齐。

  二、房舍

  民间房屋的建筑形式多为上栋下宇式,即其顶部上有脊,下有檐,房顶由墙体支撑。住房的类型有草房、瓦房、海青房、平房、庵棚等。
  (一)草房 70年代以前,草房是农户的主要住房,多低矮狭窄简陋。木梁檩,泥巴墙或砖基土坯墙,房顶用槐草或巴茅、麦秸、稻草等覆盖,厚达尺余,门窗皆木制,正房多为双扇门,方格窗棂。草房的大小,分为三檩房、五檩房、七檩房等。建房材料多就地取材,其栋梁房架习取榆、杨、泡桐等树干制成。泌阳等地,习用枣木做檩,榆木做梁,杏木做门,以求"早积(枣脊)余粮(榆梁)幸福(杏木)门"之吉。正阳一带,多用稻草苫顶,遂平、确山、泌阳诸县,喜用槐草苫顶。70年代后,民间多建海青房、瓦房。80年代始,草房数量急剧减少。
  (二)瓦房 用瓦盖顶的房屋俗称"瓦房"。瓦房的房架与草房相同,由梁、檩、椽组成,房顶习用汉瓦即灰色弧形小瓦覆盖,瓦下铺箔席.铺席之上再覆以约2寸厚的泥巴。富裕人家,则在瓦下铺以方砖。少数讲究人家的瓦房的房脊常砌花脊5道,脊上置以鸟兽形装饰,俗称"五脊六兽";梁成双分大小,小梁架于大梁之上,大梁之下有木柱,柱下置础石,俗称"重梁起架"。
  各地瓦房房顶上瓦的行数习用单数,忌双数,相传此俗为避木工始祖鲁班乳名"双"之讳而起。瓦的放置多有阴无阳,即弧形瓦凹部向上,凸部向下,层层相错而压,两行瓦交界处,以泥灰封实。也有的在两行瓦缝上再反扣一层瓦,俗称"封岱"。
  瓦房的墙壁,根据房主的经济能力,有砖基土坯墙、里坯外砖墙和纯砖墙之别。里坯外砖墙因外边是经过烧制的砖,里边是未经烧制的土坯,故俗称"里生外熟墙"。门窗多油漆为黑色或深棕色.室内白灰粉刷。各房之间富裕者以竹、木隔扇相间,一般人家则以高粱杆编结箔席相间。80年代以后,房间多以砖坯墙相间,称"隔山"、"界墙"。隔开后的房间,里间叫"里屋",外间称"当门儿"。
  建国以前,境内瓦房极少,且多为富豪之家居住。建国后,瓦房始渐增多。80年代中期,瓦房已成为民间的主要住房。近年,乡村民间喜用机制红瓦或水泥瓦盖房。
  (三)海青房 俗称"瓦接檐"、"金镶玉"。房屋结构与草房、瓦房相同。只是房顶苫草后,再在房檐、屋山处镇以瓦,以减少雨水的冲刷,延长房屋寿命。海青房有"大海青"和"小海青"之分。用瓦封屋山、房檐的叫大海青,较费瓦;用瓦封屋山,不封房檐,只在檐下接数层砖的叫小海青,较大海青省瓦。用瓦封屋山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封三行瓦,再在两道瓦缝上封岱,称"双岱";另一种是封二行瓦,再在一道瓦缝上封岱,称"单岱"。
  海青房的墙壁为砖坯合筑。其砖基通常砌7~9层,白灰勾缝,上接土坯。也有经济稍好的人家,用里生外熟墙。
  建国后,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海青房日渐增多。70年代,民间盖海青房成风,80年代又多为瓦房所取代。
  (四)平房 为70年代以后兴起的民居。房顶不起脊,用水泥和钢筋制作的水泥板覆盖,四周垒以花墙。出一米多宽的前檐,有走廊,安装玻璃窗,房内为水泥地板。有的人家在房侧设置通往房顶的阶梯,便于在房顶上养花种草,晾晒物品。有的还在房顶的适当位置留一方洞,便于将晾晒好的粮食通过方洞直接泄入房内仓中。
  (五)庵棚 是上古巢居的遗风。至今,无论山区还是平原,在瓜园、果园或菜园,还经常可以看到古朴、简陋的庵棚。庵棚俗称"草庵"、"庵子"或"瓜庵"等,一般有两种:一是用树桩、木板搭起半人高的平台,上边用树枝和草架起棚子,既通风防潮,又遮阳避雨,能居高远眺,利于看管园圃。另一种是以四根较粗的木料搭成两个人字形,中间架横木,斜放几根稍细的竹木作椽,上面覆以秫秸、柴草等物,棚内铺草苫、凉席。多数庵棚夏季使用秋后拆除,少数不拆,只将庵棚一头用草堵死,棚内铺草,使其防冻保暖,适合冬季使用。遂平一带山区人家习于炎热的夏天在院内利用树干或木桩搭约一人高的平台,叫"天棚"。晚上睡在天棚上.既凉爽又安全。
  (六)城镇民居 城镇民居的院落,房舍建造处处显示着便于经商和安全严谨的特点。在一些城镇老市区,临大街居住的人家,其院落前是店铺,后是住房。居住于小街背巷的人家,多无店铺,一院之中多住三五户人家。建国后,市、镇不断扩大,新建市区的民居统一规划。住房大致分两种:一是旧式平房(指非楼房的住宅)和配套平房。这种民居,多为50年代的建筑,每户人家有卧室、厨房,厕所为公用。另一种则是楼房,50~70年代建的楼房多为两层,居室为不配套的单间房.厨房、厕所多为两三家合用。近年,楼房建筑向高层发展,多为一厅一室、一厅二室、一厅三室的单元住宅。厨房、厕所或卫生间设施日益齐全。但市民自建的住宅仍多为两层楼。

  三、居住信仰

  在老百姓心目中,修房盖屋是立世代基业。为了建房要花掉他们半生乃至一生的积蓄,因此,家家谨慎从事,不敢马虎。于是,便传承老辈子的习俗和禁忌,以求平安幸福。
  建房时,先请"阴阳先"相宅,看风水,按阴阳八卦确定方位、院型等,若有不妥,则设法"破"之。宅基确定后,再择"黄道吉日"焚香鸣炮后始动工。上梁时,梁檩上贴着"青龙扶玉柱,白虎架金梁"的红对联,或在脊檩中间系一上书"姜太公在此,诸神退位"、"姜太公在此,百无禁忌"的红布。房主向工匠赠送红包,然后燃放鞭炮,由工匠头在梁上撒主人蒸制的小馍、糖果等,俗称"撒上梁馍",让前来助兴的乡邻们争抢。有的工匠在撒上梁馍时,还口念"上梁歌",表达美好的祝愿。脊檩的安放,习将木料的根部向阳,谓之"晒根不晒梢",有利于房主。新房落成后,房中须有人居住,叫"不空房",有避鬼祟乘虚而入之意。遂平等地,新房落成不仅要住人,还要捉一公鸡圈于房内以避邪。
  房屋建筑,忌窗户高于房门,否则就"不知眉高眼低";忌窗户的尺寸大于门,否则就是"眼比嘴大",于主人不利;忌房屋后墙开窗,否则为"留后眼",对邻家不利;忌用楝木作梁、檩,用枣木做门窗过木。在上蔡等地,忌闰年闰月建房。
  邻里房舍之间,忌下首房子高于上首,俗称"下压上",认为对上首人家不利。若下首人家强硬,不降低房屋高度,上首人家便在自家屋脊处用砖垒一小门楼或直竖一砖,以避"下压上"带来的不吉利。忌中间人家的房子高于左右邻家,俗叫"小鬼挑担"或"二鬼抬轿",认为这样会对邻家不利。邻家的房脊如果与自家宅院垂直照应,认为是"箭射人",于自家不利,需在自家院内选妥当地方悬挂镜子,予以反射,以求平安。若院落大门直照大路,俗称"太阳门",认为于己不利,需在门前竖一青石,上刻"泰山石敢当"以防祸害。院里出水,必须是"圈门水",即水经自家门前流过,有"财不外流"之意。
  建国后,这些居住习俗在农村多数仍被传承。在城镇由于建房是城建部门的事,住房人只管居住,所以就没有那么多讲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