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货、文化用品
区内百货业经营最早的形式为肩挑货担,走村串巷,叫卖。1904年京汉铁路开通后,一些百货业商号陆续建立并发展壮大,至30年代前期和中期达到鼎盛时期。经营品种主要为鞋帽、钟表、眼镜、肥皂、扇伞、化妆品、文化用品等,市场繁荣、生意兴旺。抗日战争爆发后,1938年2月日军飞机开始对区境进行狂轰滥炸。之后,除新蔡外,其余县城均陷入敌手。商号大部被烧毁,百货业生意萧条。国民党发动内战时期,通货膨胀,百货业陷入困境。
建国初,区内百货商品由国营贸易公司经营。1952年国营百货公司在各县市建立,商品依靠上级公司转帐调拨,私营百货文化用品必须到国营公司批发。1953年后改商品调拨制为供求合同制,二、三级企业变为独立核算经济实体。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国营百货业发展迅速,商品货源充足,市场日趋繁荣。1958年,百货公司与其它专业公司合并,忽视核算,放量采购,商品积压,损失严重。1959~1961年货源紧缺。1961年后,44个大类的百货与文化商品列入国家计划经营,并对一部分商品实行高价政策。随着供求矛盾的缓和,1965年取消高价商品。"文化大革命"期间,百货商品供应趋紧,部分品种凭票供应。1978年后,市场开放。个体与私营商业在百货业市场所占比重逐年大幅度提高。国营商业坚持购名优、抓大宗,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抓好零售,扩大批发,销售有所增加。
百货 区内经营品种有大小百货、钟表、缝纫机、鞋帽、日化5个大类,主要商品有搪瓷制品、塑料制品、玻璃制品、橡胶制品、铝制品、鞋帽、洗涤用品、化妆用品、钟表、缝纫机、儿童玩具、日用小商品等。50年代前期和中期,购进主要来源于系统内计划调入、外采和地产品收购。销售方式地区公司和县市公司以批发为主,门店以零售为主。所销商品,火柴、肥皂、牙膏、鞋帽、搪瓷制品等生活必需品数量较大,钟表、缝纫机、化妆品、铝制品,由于购买力水平所限,数量较小。
1959~1961年,货源紧缺,火柴、肥皂等商品凭票或购物本限量供应。1965年,取消凭票供应,缝纫机、手表等高档商品销售呆滞。国营商业一方面采取措施供销,一方面将部分计划货源调剂到区外。1966~1969年,地区百货站调往区外的缝纫机分别为1109架、997架、2674架和2395架,占当年销售总量的比重分别为49.5%、41.0%、43.2%和43.9%;调往区外的手表分别为768只、653只、827只和991只,占当年销售总量的比重分别为37.8%、45.0%、43.0%和43.3%。
进人70年代以后,名牌缝纫机、名牌手表凭票供应,火柴、肥皂、洗衣粉、香皂、手电简、鞋油、保温瓶供不应求。为弥补货源不足,区内国营商业积极扶植地方工业发展,增加地产品收购数量,部分商品不但满足了区内供应,而且还有货源支援区外。这一时期,区内的地产品主要有布鞋、布胶鞋、塑料鞋、大头棉鞋、皮鞋、肥皂、民用剪刀、民用镜、帽子等。地产品最大年收购量691万元,占年百货商品收购额的23.4%。地产品年最大调出量为全塑凉鞋43万双,胶鞋56万双,皮鞋3万双,布鞋13万双,分别占当年销售总量的40.2%、43.1%、30%和17.1%。
80年代改革开放,有效供给增加,货源充足,市场繁荣,销售迅速增长至一个高水平。1980~1985年,区内年最大销售量为缝纫机3.2万架,手表13.1万只,钟6.5万个,保温瓶39.4万个,铝锅11.3万个,全塑凉鞋120万双,肥皂6.7万箱,手电筒31万个,手电池1541万节,洗衣粉2302吨,分别比1979年上升55%、628%、364%、123%、41%、97%、43%、192%、85%和226%。1983年后,区内地产品,有的在质量款式方面竞争力不强陷入困境,有的因价格矛盾,工厂自销为主。1985年,地区百货站地产品收购额仅为54万元,与历史最高水平的1980年相比,减少637万元,下降92.2%。
文化用品 50年代和60年代,区内文化用品经营种类主要有笔墨、纸张、办公用品、油印器材、照相器材、体育用品、中西乐器、演出道具等。1950~1957年市场供应充足。1958~1961年货源趋紧。1961年后,21类文化用品列入国家计划。"文化大革命"期间,因"大字报"和群众集会游行风行,文化用品畸型消费,笔墨、纸张、锣鼓等供不应求。1966年文化用品销售额达727万元,较上年增加312万元,上升75.2%。但1967年受学校停课"闹革命"影响,文化用品销售额迅速回落,尤其是铅笔销售更为反常,年销售量仅56万支,较1965年减少312万支,下降84.8%。
1978年后,电子计算器,复印机、钢琴、电子琴等相继进入市场,各种测绘用品,教学器具不断更新,小商品品种日益增多,加上多种经济成分参与竞争,市场呈现前所未有的繁荣活跃。
二、纺织针织品
19世纪,区内纺织品以家织土染、自给自足为主,极少用于交换。19世纪末期,机制平布开始进入境内,因系进口,俗称"洋布"。新中国建立前夕,驻马店市和各县城都有专业经营或兼营纺织针织品的商店,大多规模较小,品种不多。当时,区内规模最大的要数驻马店市"祥盛公一言堂布店",有3间门面,批零兼营,货源主要自汉口流入。区内的经营品种主要是花色极少的棉平布,袜子、毛巾、床单,棉直贡呢与哔叽呢销量甚微。
建国初,纺织针织商品由各县市贸易公司经营,后改由百货公司兼营。1952年,国营商业大力推销苏联花布,政府也号召党政工作人员带头穿苏联花布。1953年1月棉花实行统购统销。次年9月棉布与棉纱统购统销,从该年起每年分两批发放布票,凭证定量供应,限期选购,过期无效。与此同时,各县市纺织品公司相继成立。其货源依计划调拨,销售按计划凭证定量供应。1960年2月,棉花因灾减产,从该年起布证发放量每人减发1.33米(布票发放最少时每年每人仅有51厘米),凭证范围扩大,供应更为紧张。1961年,国营商业对部分呢绒、绸缎及少数针织品与服装高价敞开供应。1965年,供求关系有所缓和,高价商品取消。1965年7月,河南省纺织品公司驻马店地区批发站建立,具体负责全区纺织针织品的收购、调拨、运输与储存,组织全区纺织针织品的供应和销售。1966年后,国营纺织品公司与其它专业公司时分时合,机构不稳,经营品种单调,花色陈旧,购销增长缓慢。
1970年后,涤纶、腈纶、维纶、丙纶等合成纤维工业发展迅速,合成纤维纯纺及其与其它纤维混纺的织物逐步充实市场,花色品种越来越丰富。
1979年后,市场开放,纺织针织品的生产能力不断扩大,产品总量不断增加,大部分品种货源充余,国营商业库存增大,积压严重。1981年末,区内国营商业纺织针织商品库存额高达4647万元。1982年1月20日,纺织针织商品全国性统一调价,化纤(包括涤棉)织物下调26.6%,纯棉织物上调24.4%。这一价格实行后,虽然刺激了部分化纤织物的销售,但库存积压的状况并未改善。1982年9月25日,河南省商业厅紧急通知,本省生产、长期积压的涤棉卡叽、纯涤纶织物、涤粘帐纤维布及用以上原料加工的成衣实行一次性削价处理,削价幅度20%~30%。1983年1月20日,河南省商业厅通知,化纤纺织品再次降价13%~25%,纯棉织物提价3%。1983年10月,为减少库存积压,地区纺织站经省批准,对纺织针织品进行一次性削价处理,平均削价幅度达30%。受以上三次商品削价影响,地区纺织站这个原本年盈利近100万元的企业,1982~1984年却累计出现政策性亏损791万元。1983年12月1日,纯棉织物全国范围免收布票,棉布统购统销成为历史。从此,集体与个体商户由1979年市场开放初期对纺织针织品的部分经营转为全面经营,工业自销也逐年增大。纺织针织品市场呈现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多条流通渠道、少环节的流通格局。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国营商业纺织针织品销售额由1981年的11636万元降至1984年的6254万元,下降44.5%。1985年底略有回升,但也只有8319万元,与1981年相比,差距依然很大。
纺织品 纺织品的经营品种主要有棉花、棉布、棉纱,呢绒和绸缎。建国初期,由于受经济条件和传统习惯限制,农民衣着基本上用土布。直到1955年,区内农民的机制棉布年人均购买量仅有27厘米,穿绸缎者更为稀少。当时经营的品种纯棉布占主导地位,其花色主要有白平布、湖兰青平布、190士林平布和元平布,另有极少的斜纹直贡呢和哔叽呢。50年代后半期,纯棉卡叽、华达呢、花平布、大花吱、小花吱等陆续上市,厚织物增多,花色品种增加。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小农经济体制被打破,土机土布销声匿迹。1962年后土机土布虽有抬头,但已不占主导地位。60年代初,人造纤维布上市。70年代开始,合成纤维织物面世,主要有纯涤纶织物,涤纶与棉花混纺织成的平布(俗称的确良)与卡叽(俗称涤卡)、涤纶卡丝织成的绸缎和涤纶与其它纤维织成的平布、中长纤维布和化纤毛织品,花色品种更为丰富多彩。直到70年代后半期,纺织品市场总的来讲处于供不应求状态,销售呈逐年增长趋势。全区的纺织品年销售额1968年为2135万元,1969年为3598万元,1970年为4776万元,1976年达到5211万元,1977年升至6025万元,1981年创历史最高水平,达到8212万元。1981年后,国合商业受竞争冲击,销售急剧下滑,1984年仅为4211万元,较1981年下降近50%。
针棉织品类 针棉织品经营的品种主要有毛巾、袜子、汗衫、背心、棉毛衫裤、卫生衫裤、服装、床单、毛线、棉毯、毛毯、毛巾被、木纱团、围巾、手帕以及众多的其它小针织品。因受棉花资源影响,从建国初到70年代末,市场总的来看供不应求。1954年棉纱、棉布统购统销后,部分品种凭票供应。1961年5月,床单、被单、毛巾被、线毯、浴巾、睡衣、毛巾、袜子、汗衫、背心被扩大为凭布票和购买证供应范围。1965年后,供求矛盾缓和,区内的针棉织品年销售额逐步上升,1968年为776万元,1969年为1111万元,1976年达到2053万元,1982年增至2851万元。此后,受市场竞争影响,国合商业的年销售量降至2000~2400万元之间。
20世纪60年代以来,区内先后建起地区内衣厂、驻马店市针织厂、驻马店市织袜厂、上蔡县毛巾被单厂、驻马店市制线厂等一批生产厂家。在短缺经济时期,他们的产品除供应区内市场外,还有部分供应区外。区内国营商业调往区外的针棉织品额,最低时,1968年为52万元,最高时,1975年为717万元,此后直到1982年始终不低于400万元。但因区内产品竞争力不强和工业自销扩大,从1983年起,国营商业针棉织品的年调出额减至45~80万元之间。
三、五金家电化工
建国前,区内五交化业仅有少量经营五金和化工部分品种的私人店铺。
建国初,五交化商品由百货公司兼营。1956年,各县、市设立五金销售部,列入国家计划的铅丝、圆钉、交电产品、化工原料实行指标调拨,计划供应,其它商品自购自销。60年代至70年代初,五交化与其它专业公司几分几合,经营受到一定影响。1972年12月,地区五交化站重新设立。次年,各县、镇五交化公司相继建立。五交化商品开始统一经营,统一管理。计划商品由上级公司或产地站按计划分配调拨;铅丝、圆钉、纯碱、石蜡、染料按计划分配供应;电视机、名牌自行车凭票供应。商品销售额逐年上升,1982年达到3100万元,较1973年增加1411万元,上升94.1%。
五金 建国前,区内五金行业主要经营土木工具,小件农具,品种很少,销售有限。建国后,五金商品由国营百货公司兼营。1956年各县、市设立五金公司或五金销售部。铅丝、圆钉等主要商品按计划分配供应,其余商品自购自销。随生产发展,五金类经营品种及规格型号逐年增多。主要有民用建筑材料、水暖器材、机械零配件、金属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消防器材及杂品。1973年,五金类商品归国营五交化公司管理经营。当年实现销售额554万元,其中销售铝丝660吨,圆钉286吨。"75·8"特大洪灾后,由于修复水毁房屋的需要,1975~1977年,铅丝、圆钉销售骤增,最高年销售量分别为1736吨和870吨,较1973年上升1.74倍和2.32倍。1979年后,市场放开,各种经济成分参与竞争,商品购销多渠道分流,市场更为繁荣兴旺。
交电 50年代和60年代,群众购买力处于低水平,交电类商品销售量不大,1966年销售额仅640万元。商品购进主要依靠省外和省内区外调入。70年代以后,工业生产发展迅速,农村用电逐步普及,各种照明灯具、电工器材、电讯配件、电器测量仪器、半导体收音机、黑白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大量上市,自行车除凤凰、永久、飞鸽三个牌号凭票供应外,其它牌号敞开供应。进入80年代,洗衣机、电冰箱、空调器、电视机、录放机逐步进入市场,并呈热销状态。由于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行,货源空前充足,交电市场购销两旺。
化工 建国前,区内化工经营品种为各种染料。建国后的经营品种主要有油漆、染料、石蜡、纯碱、硫磺块、松香、明矾等。建国之初,化工商品由国营百货公司兼营,货源由上级公司计划调拨,市场敞开供应。1973年,化工商品由国营五交化公司统一经营,当年销售额为492万元。以后逐年递增,1978年达到735万元,为历史最高水平。此后便徘徊在500~600万元之间,销售比较平稳,市场起伏不大。
四、副食品
区内副食品制作历史悠久。早在商周时期,人们就已掌握了酿酒和制作糕点的技术。然而,以后在漫长的自给自足经济占主要地位的封建社会里,其生产始终未能脱离作坊式的窠臼。盐自汉代实行专营以来,始终为官商控制。解放前夕,区内各县甚至各乡镇都有众多的小酒厂存在。糕点多系油炸制品,即产即销,产量不大。经营副食品的商店数量虽相对较多,但规模很小。
建国后,人民政府在1950年就对酒和盐实行专卖。1953年,粮食统购统销,糖果糕点甚至某些小副食品列入国家计划。同年,各县糖业烟酒公司相继成立,糖烟酒并入一个部门统一经营。建国初直到1957年,整个副食品市场在平稳、规范、有序的基础上不断发展。1959年后,国家经济困难,副食品供应十分紧缺,一部分商品凭票定量供应。为缓和供应紧张的情况,及时回笼货币,抑制通货膨胀,1961年,酒和食糖在原来平价的基础上,国家决定拿出一部分高价出售,当时称为"双高"政策。以后,高价商品的范围又扩大到糕点和其它小副食。1962年5月,国家规定对鲜蛋收购实行奖售政策,食糖和食盐被列入奖售范围。1963年,随着"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的落实,国民经济恢复很快,副食品花色品种增加,供求矛盾缓和。1965年底,高价商品被取消。"文革"期间,因生产受到影响,部分商品紧俏。1979年后,市场开放,酒、糖、糖果、糕点类商品由统购包销、计划分配、统一调拨改为收购、选购、代销并存,且不受进货环节、进货渠道限制,生产发展、市场繁荣活跃。
建国以来,区内副食品系统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支持工农业生产,满足市场供应中做出了突出成绩。1956年8月,遂平县盐务处杨天元出席全国盐业运销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受到毛泽东主席接见并合影;该盐务处被评为河南省盐业运销先进单位。1977年3月,地区副食品公司牛顺杰出席河南省商业系统"双学"先进代表大会。
糖 糖在1953年前属百货公司经营,1953年后改由糖业烟酒公司经营,购进靠计划调拨,销售按计划供应,市场供不应求。1954年4月,食糖实行定量供应,严格控制糕点糖果加工用糖。1960年后,供应更为紧张。1961年,进口砂糖高价上市,平价红、白糖按农村每人每年240克,城镇每人每年500克供应。1965年后,供求缓解,取消高价糖供应。1965~1967年,全区糖的年销售量均不足3000吨,1968~1976年在5000吨上下徘徊。1976年后,货源迅速增加,销售急剧攀升,1977年达到7511吨,1978年增至9554吨,1980年升至11941吨,1985年又跃到15363吨,分别比1976年上升53.8%、95.6%、144.5%和214.6%。
酒 1950年酒类由国营公司专营。区内除汝南酒厂继续生产外,各县小酒厂相继关闭。酒的购进、运输、销售、储存统由国营专业公司负责。区内酒类供应,主要是地购地销,不足部分自区外调入。市场销售60度以上散白曲酒占统治地位。1958年,各县都设有酒厂,销量增加。1960~1962年酒类用粮紧缺,县办酒厂相继停产,市场供应紧张,酒类商品一般高价供应。1965年后,各县酒厂又相继生产。1963年,汝南酒厂开始生产瓶装酒。此后,散白曲酒与瓶装白曲酒市场并存,同时果露酒在市场上开始占有一定比例。
进入70年代,区内白曲酒生产发展迅速,酒的质量逐渐提高,在区内拥有相当大一部分顾客群,在区外也有一定影响。主要品种有汝南酒厂生产的天中龙泉系列酒,泌阳郭集酒厂生产的郭集大曲、阁佬俸,平舆酒厂生产的永乐仙系列酒,西平老王坡酒厂生产的豫坡系列酒,上蔡酒厂生产的状元红、壮阳春系列酒等。因而,这一时期区内国营商业酒的销售量也在迅速增加,1979年达到6768吨,较1969年增加4508吨,上升2倍。
80年代初,市场放开,受工业自销扩大和其他经济成份参与竞争的影响,国营商业酒的销售猛跌。1980年,区内国营商业酒的销售为2904吨,1981年降至2470吨,分别比1979年下降57.1%和65%。1981年11月8日,名酒全国性提价,平均幅度为70%。面对激烈的竞争,国营商业实行内部经营承包责任制,采取一系列措施占领市场,销售逐年回升。1982~1985年,全区国营商业酒的年销售量分别为3398吨、4161吨、5088吨和6901吨,分别比1981年上升37.2%、68.5%、106%和175.3%,在市场上站稳了脚跟。
盐 1950年,国家规定原盐的购销经营属国家统一管理,批发业务一律由国营盐业公司承担,其它行业不得参与;按经济区划供应,不准侵销。区内消费的原盐,河北的芦盐约占50%,其它有江苏的淮盐、新疆的湖盐、宁夏的吉盐、青海的青盐、山东的昌盐、湖北的精细盐和甘肃的雅盐。区内的食盐消费总的来看比较平稳,正常年景基本维持在每人每月500克左右的消费水平。但由于诸多因素影响,供应时紧时松,市场也曾有波动。1960~1962年,因自然灾害,原盐产量下降,食盐按每人每月250克实行定量供应。1963年后取消定量供应。1969年谣传食盐要涨价,形成抢购风,地区副食公司品库存的1500吨原盐全部销完,后又从省外调进1200吨应急。1979年区内刮起建国以来最严重的食盐抢购风,地区副食品公司的原盐库存很快告罄,便从省储备库紧急调运10个火车专列共8000吨投入市场供应,抢购才算平息。1982年曾出现第三次抢购风。但由于库存充足,抢购蔓延范围有限,对市场未造成重大影响。
境内属甲状腺病高发区。自1962年以来,盐业公司对食盐免费加碘供应,到1984年,区内甲状腺病患病率已由1962年的12.3%下降至3%。
1972年,地区副食品公司建备战盐库1座,储存备战盐51647吨。1973年、1974年保持在45000吨的水平,1985年减至17728吨。
在食盐销售的同时,国营盐业部门还积极做好工业用盐、农牧业用盐和渔业用盐的供应工作。1965~1985年间,每年的用量均在1300~3500吨之间。与食用盐相比,数量较少。
四、小杂食品
区内糖精年销量1971年前不足5吨,1971~1979年不足10吨,1980年达到10吨,1981年为历史最高水平,达到11吨,1984年后又徘徊在10吨左右。其主要用途为做饮料、冰棒和糕点。
奶粉的销售,由于货源偏紧,1965~1977年,区内销售量一般每年在10~20吨之间。1978年达到22吨,1980迅速升至75吨,1983年猛增至164吨,1985年跌至275吨。市场供应充裕。炼乳、代乳粉和藕粉等基本上退出了市场。
区内销售的糖果,除高档品种外,主要依靠当地加工。1967~1968年,地区副食品公司的地产糖果收购量分别为863吨、1158吨和1665吨。进入80年代后,市场放开,全区国营副食品系统的糖果年销售量1981年为2138吨,1985年降至1037吨,比1978年减少1101吨,下降52.8%。
罐头,1965~1968年,区内年销售量在400~900件之间。1971年,地区罐头厂成立,主要生产猪肉罐头外调东北,后生产一些黄桃罐头供应出口,区内居民主要消费水果罐头。1980年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罐头销量逐年增加。每年均在2万件以上,1985年达到58 158件,创历史新高。
五、食 品
建国初期,食品由国营贸易公司兼营,业务量很小。1954年秋,各县、市食品公司相继建立,在区(乡)下设经营处,实行"一条鞭"经营。猪、牛、羊、禽、蛋由国营食品公司收购或委托供销社代购,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食品的收购、调拨、销售价格由省下文确定,不经批准不得变动。食品的外调流向与数量依照省下达的计划实施。由于调销差价低,国家对国营食品公司定量向居民供应的肉禽和鲜蛋实行补贴。
1957年春,食品公司被撤销,业务归入服务局。1958年春,服务局下设食品站。随着"人民公社化"和"大跃进"的实施,取消农户家庭养殖业,一哄而起的集体养殖业又缺乏经验,加之浮夸风盛行,食品生产严重受损。1959~1961年遭受严重自然灾害,食品供应更为短缺。1961年,恢复国营食品公司,允许发展家庭养殖业。自1962年起,西平、汝南、正阳、泌阳4县被省确定为外贸基地县,食品统归外贸局所属专业公司经营。从此,食品经营划地切块,内外贸分割。
1965年7月地区食品公司成立。区内国营食品系统(不含4个外贸县,下同)购销呈现逐年增长态势。1979年达到历史最高水平,销售额为6466万元,较1965年增加5546万元,上升6.03倍。1980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食品生产结构发生变化,加之市场开放,购销分流,国营食品公司系统销售连续3年滑坡。1983年降至3733万元,较1979减少2733万元,下降42.3%。国营食品公司通过实行内部经营责任制,在加强生猪、鲜蛋收购的基础上,挖掘牛、羊、禽的经营潜力,销售额1984年回升到4800万元,1985年又回升到6063万元。
生猪 生猪一向为区内食品经营的主要商品。1950~1952年,由于农民生活水平低下,所养生猪一般用于换钱,而当时生猪由贸易公司兼营,资金有限,外调渠道尚未建立,卖猪难的情况比较突出。为了加强对猪肉购销的管理。国家决定从1953年3月起,实行政令性生猪派养派购和控制供应范围措施。国营食品公司与饲养户签订合同,预付定金,聘用兼职代购员,经常巡察,落实派养派购政策。1954年,食品实行"一条鞭"经营,生猪外调有了很大进展。1955年9月,驻马店市食品公司创"火车多层次装运法",仅生猪一项,年节约火车皮913个,节支运费81089元,获上级表彰。12月,河南省人民委员会通知,各地公私屠宰场划归当地国营食品公司统一领导和管理。1956~1957年,国务院下拨部分饲料粮和现金用于生猪饲料信用预购,解决社会私养困难。每头生猪驻马店市为预付定金6元,奖售饲料粮25公斤,各县为预付定金12~13元,奖售饲料粮45公斤,促进了生猪发展。1957年,全区生猪收购达到49.2万头。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农户不再养猪,集体养猪名不副实,管理混乱。确山老街养猪场名日"万头猪场",实养猪3400头,圈内生猪嘶咬挤压,死亡1627头,死亡率高达47.8%。在浮夸风和自然灾害影响下,1960年底,全区生猪存栏降至22.16万头.较上年减少5.68万头,下降20.4%。1961年,允许农户养猪,生猪生产开始复苏。1962年5月,城镇居民肉食供应定量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克,允许当季一次购买,跨季作废。1963年,国家对肥猪收购实行奖罚政策,收购数量回升较快。1964年7月,猪肉敞开供应。同时,对肉食销售实行国营"一把刀"经营。国营食品公司凭借政策收购时给予饲养户众多实惠,销售又享受国家给予的补贴,猪肉市场遂成为国营一统天下。
1965年驻马店专区建立后,在地区食品公司统一组织和管理下,生猪的购进、销售,外调逐年增长。所购生猪70%外调,30%地销。1979年,生猪销售(含调出)创历史最高水平,达到2417万公斤,较1965年上升近10倍。改革开放后,农村普遍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户养猪锐减,养耕畜激增。1983年底,全区生猪存栏仅有52.39万头,较1978年底减少41.1万头,下降44.0%。同时,个体经营户也逐渐扩展肉食市场。国营食品公司系统生猪销售逐年下降,1983年跌入谷底,仅有481万公斤,较1979年下降80.1%。1985年,生猪收购与销售差额单亏补贴金被取消,国营食品公司系统经营更为困难。
鲜蛋 1950~1952年,各区(乡)甚至有的县没有鲜蛋收购业务。农户的鲜蛋一般由担挑小贩先行收购,然后再肩挑步行送到驻马店食品收购组。1954年国营食品公司建立后,鲜蛋外调数量明显增加。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家庭饲养不复存在,鲜蛋货源奇缺。1959年,鲜蛋实行派购。1961年5月,收购鲜蛋按1:0.5的比例奖售贸易粮。1962年5月,收购鲜蛋每0.5公斤奖售纸烟2盒与火柴1盒,或食糖100~150克另加煤油50克,或食盐50克另加民用线1支。1965年地区食品公司成立,由于重视家禽良种的引进与繁育,鲜蛋购销稳步增长。全区鲜蛋总销售量1985年达到1378万公斤,较1965年上升18.4倍。这一时期收购的鲜蛋,有90%调往区外。因成绩显著,1978~1982年,遂平和平舆两县食品公司先后获国家商业部"鲜蛋经营先进单位"奖励,1982年,平舆县商业局和遂平、新蔡两县食品公司荣获国家商业部"鲜蛋收购三等奖",1983年,确山县食品公司荣获国家商业部"鲜蛋收购二等奖"。
菜牛 区内菜牛销售1972年为11万公斤,以后逐年增加,1979年达到45万千克。此后,农村普通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耕牛身价倍增,农户养牛激增,主要用于耕役,菜牛收购逐年减少,1983年降至12万公斤,较1979年下降73.3%。1984年开始,随着养牛业的迅速发展,为菜牛收购提供了充足货源,菜牛销量狂升,1984、1985年分别达到100万公斤和124万公斤。较历史最高水平的1979年分别增长1.2倍和1.7倍。
菜羊 区内销售1970年为7万公斤,随后逐年大幅度增长,1980年达到110万公斤较1970年增长14.7倍。由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为避免与日益增多的耕牛争草、争料,养羊迅速减少。1983年,区内国营食品系统销售菜羊23万公斤,较1980年下降79.1%。此后虽有回升,但也只有40万公斤。
菜禽 区内菜禽以菜鸡为主,鸭、鹅量较少。区内国营食品系统的菜禽销售1970年为5万公斤,以后逐年增长,至1979年达到31万公斤。1980年后,随着农村养禽业的迅速发展,莱禽货源充足。当年销售量即达61万公斤,较上年几乎翻了一番。随后又在这个水平上逐年增长,1985年达到80万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