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驻马店市建设
第二节 驻马店市建设

  晚清和民国年间,驻马店是新旧各派系军阀混战争夺的一个重要据点,没有象样的城市基础设施。抗日战争时期,屡遭日本侵略军飞机的狂轰滥炸,3000多间房屋化为灰烬,整个市区几乎没有一座完整无损的建筑。至1949年3月30日解放时,驻马店还是一片残破衰败的景象。
  建国初期,市委、市政府致力于恢复经济,发展生产,解决穷苦市民的劳动就业和基本生活问题,同时着手进行城市建设。由于行政区划多变,加之"左"的思想影响,驻马店市的建设十分缓慢,城市面貌无甚改观。1965年7月,驻马店专员公署驻此,驻马店市的建设才有新进展。但随之而来的"文化大革命"又使其冷却下来。粉碎"四人帮"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驻马店市的城市建设进入了发展的新时期。至1985年底,新中国建立35年来,国家用于驻马店市城市建设的总投资达1.4亿元,平均每年投资400万元。市区面积已由解放前的近2平方公里发展到15平方公里,增加7.5倍。其中建成区面积为9.8平方公里,相当于解放前的4.9倍。城市总人口达149461人,为解放前的5倍,其中非农业人口99434人,占城市总人数的66.5%以上。昔日土路不平,电灯不明,粪便满地,污水横流的破落小镇,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柏油路水泥路纵横交错,楼房林立,绿树葱葱,街心花坛花带鲜花斗艳,车水马龙,百业兴旺,一派繁荣景象。 

  一、道路、桥梁 

  (一)道路 新中国建立前,驻马店市共有大街小巷47条,总长不足8公里,且狭窄、弯曲、短小、不平。路面除中山街铺有3米宽、280米长的水泥预制板,共和西街中心铺有石条外,其余都是土路。"晴天刮风土飞扬,雨天水土和泥浆;垃圾粪便满地是,腥臭污水到处淌。"就是当时驻马店的真实写照。新中国建立后,政府采取"以工代赈"、"公办民助"等形式铺路修桥。至1985年底,驻马店市共有大街小巷112条,比新中国建立前增加2.38倍;道路总长56.5公里,是新中国建立前的7倍多。其中主次干道32条,全长48公里,面积164.6万平方米,95%以上为沥青或水泥路面。
  (二)桥梁 建国前,驻马店仅有几座石板桥和砖石结构拱桥,桥面窄小,只能通过牛马车。且因战乱失修,所存无几。至1985年底,全市共有各种大小桥梁31座,其中钢筋混凝土永久性桥梁10座,砖拱桥15座,立交桥4座,跨街天桥1座,跨铁路站台天桥1座,桥梁与道路建设配套成龙。 

  二、公共交通 

  建国前,驻马店市区街道狭窄,坎坷不平,多是土路。商业区的一些街道如中山街、新华街、共和街等,街口设有铁栏和栅门,交通堵塞,行人拥挤。交通工具主要是手推独轮小车(俗名土牛)和畜力拉的铁木制两轮或四轮大车。两人抬或四人抬的轿子和骡马拉的轿车,均为官僚地主、资本家和国民党军政要员所享用。抗日战争前,外来客商甚多,市区颇有些繁荣,出现了人拉双轮车(俗称黄包车)和少数自行车,以后又有了私人经营的以木炭为能源的汽车。
  建国后,清除路障,整修街道,淘汰了黄包车,换上了脚蹬三轮车。小土牛也被人拉汽轮架子车所代替。1956年2月成立了三轮车队和架子车合作社。到70年代和80年代,机动三轮车、摩托车和各种类型的大、小汽车逐步发展起来。1973年筹办市内公交汽车事业,购进两部大客车。11月20日正式成立公共汽车队并营业运行,有职工11人,营运线路两条,1路由火车站到长途汽车站;2路由火车站至地区砖瓦厂,全程都是5公里。1978年底,大客车发展到14部,职工增加到45人,全年完成客运量66.7万人,营运里程23.47万公里,客运周转量为15.65亿人公里,创产值15.89万元。1979年4月,公交汽车队改名为公共汽车公司,隶属城建局。当年完成客运量90.2万人,营运里程39.26万公里,客运周转量为35.41亿人公里,产值达25.38万元,比上年分别增长35.3%、67.28%、126.26%和59.72%。
  1981年线路增加到三条:1路,由火车站经服务楼、线厂到蚁蜂,全程27公里;2路,由火车站经服务楼、1027研究所至确山,全程22公里;3路,由火车站经印刷厂、东风公社至遂平,全程18公里。全年完成客运量138.8万人,营运里程48.65万公里,客运周转量为67.53亿人公里,产值达到38.48万元。1984年,城市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城市公交事业除全民和集体外,个体运输也很快发展起来。根据旅客的要求,个体车招手即停,大街小巷都能送到,很受群众欢迎。到1985年底,市区各种公交车辆拥有量达239辆,其中大客车23辆、机动三轮车210辆、面包车4辆、小汽车2辆。完成客运量132万人,营运里程49万公里,客运周转量为64.68亿人公里,产值38万元。 

  三、供水
  
  建国前,居民饮水全靠市区内的200多眼土井供水。一遇暴雨,地面积水挟带着遍地的粪便、垃圾和污泥,大多进入南练江河,一部分流入饮水井内。经常在饮水中发现丝虫,传染病时有发生。
  建国初期,改造饮水井,抬高井台,上加井盖,防止井水污染。60年代初,驻马店居民逐渐兴起压水井,到1964年,市内压水井发展到300多眼,全部代替了原来的大口土井。1965年7月,在练江河北岸铁路桥东侧建一直径6米,深14米的透河井,铺设直径200毫米石棉输人管道2920米,日供水能力1000吨。1968年,河南省地质水文三队,通过物探,在富强路北段地区农科所院内打井一眼,井深126米,出水量为60~80吨/小时。1969~1979年,继续在市区内段庄等处先后打井24眼,其中因地下水位骤降,井壁弯曲,出水量太小等,报废10眼。1979年全镇日供水能力平均达到1.9万吨,比1965年增长19倍。1980年9月,自来水厂改名自来水公司。随着城市人口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一些工厂和机关,争相打自备井,由于盲目超量开采,引起地下水位急剧下降,平均每年下降3米左右,出现了贫水漏斗状,需、供水矛盾日益突出。
  1980年,在河南省地质局和测绘局的帮助下,选定驻马店西北14公里处的诸市(遂平县境)为新水源。诸市水源工程于1981年9月动工,沿沙河东侧打群井16眼,群井汇流,通过地下管道向市内送水。1982年8月一期工程竣工,1983年5月31日向市区试供水成功,日供水能力达3万吨。工程总投资689.4万元,其中省拨款390万元,地区扶持150万元,市自筹53万元,各方集资与借款96.4万元。年底,铺设管径100~250毫米的主管道35公里。1983年铺设诸市群井汇流联结管道(管径200~500毫米)12839米,诸市群井汇流一级泵站至二级泵站输水主管道(管径600毫米)13750米。1984年底,市区供水管网改造6195米。至1985年底,全市供水主管道达69.8公里,比1965年增加66.88公里,增长23.9倍。共有机井31眼。建成了以诸市群井汇流工程一二级泵站供水为主,以市区内15个泵房补压调剂为辅的三级直压供水系统。供水普及率由60%提高到近70%,日供水能力可达4.6万吨。另有一些单位的自备井77眼,日供水能力可达2.1万吨。市区供水紧张状况稍有缓解。

  四、排水与防洪

  建国前,驻马店仅有一条不足1公里长的明排水沟,既浅又窄,经常堵塞。市区内大大小小20多个坑塘,常年死水一潭。夏季每逢大暴雨,雨水污水合流,坑塘漫溢;雨过天晴,烈日炎炎,腥臭难闻,孑'孳生,传染病流行,居民深受其害。
  1950年,市政府用"以工代赈"的办法,动员组织市民,疏通排水沟,初步改善了市区内的排水状况。1953年,修建街道两旁的排水沟4730米;兴建排水道2711米。1966年春,镇党委政府发动全市居民义务劳动,在沿溪路西侧由北向南开挖一条2000米长的排水沟。沟深平均4米,口宽6米,底宽3米,西部和西北部高地的来水,可通过这条排水沟,顺利排入南练江河。1975年,修建由风光路北段到老街总长1800米地下排水管道。"75·8"特大洪水时,因排水系统工程标准低,设施落后,排泄迟缓,市区平均积水50厘米以上,有些街巷可以行船。
  1976年,开始有计划地建设排水设施。先后修建了交通街、富强路、解放路、乐山路、中华街、平等路、南海路、共和东街等下水道,并在背街小巷修建了与地下排水管道相通的排水沟。到1985年底,全市已新建地下排水道37条,总长34.27公里,服务面积7平方公里,占市区面积的70%,为新中国建立初期的38倍。 

  五、供电

  建国前,驻马店无电力供应。1950年1月30日驻马店市新光电灯公司建成发电,年发电量约3.2万千瓦时,至1951年8月停供。1951年1月,信阳专署拨款筹建驻马店市电厂,安装80千瓦蒸汽发电机组一台,7月发电,年发电量8万千瓦时,主要供市民生活照明。1954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业厅拨款2.2万元改建新光电厂,将80千瓦蒸汽发电机改装成一台100千瓦蒸汽发电机组,年发电量47.5万千瓦时。1956年新光电厂改名为地方国营驻马店电厂,后改名为地区热电厂,经多次扩建,到1970年,年发电量达1637.2万千瓦时。次年与省电力系统联网运行,从而由自发电进入靠网电供电阶段,供电量逐年增加。
  1973年,全市供电量达2613.4万千瓦时,售电量为2268万千瓦时,其中农村用电163.2万千瓦时,工业用电1685.7万千瓦时,市政生活用电419.1万千瓦时,三项用电分别占售电量的7.2%、74.33%和18.48%。在市政生活用电中,一般照明用电380.9万千瓦时,占90.89%,上下水道用电38.2万千瓦时,占9.11%。
  1976年,全市供电量达4189万千瓦时,售电量为3 567万千瓦时,是1965年的6倍。其中农村用电205万千瓦时,工业用电3072万千瓦时,市政生活用电290万千瓦时,三项用电分别占售电量的5.75%、86.12%和8.13%。在市政生活用电中:一般照明用电232万千瓦时,占80%;上下水道用电58万千瓦时,占20%。
  1978年,供电量为6003万千瓦时,售电量为5407万千瓦时,比1976年增长66%。其中农村用电304万千瓦时,工业用电4218万千瓦时,市政生活用电885万千瓦时,三项用电分别占售电量的5.62%、78%和16.38%。在市政生活用电中:一般照明用电798万千瓦时,占90.17%;上下水道用电87万千瓦时,占9.83%。
  1980年供电量为7131万千瓦时,售电量6380万千瓦时,其中农村用电487万千瓦时,工业用电4545万千瓦时,市政生活用电1348万千瓦时,三项用电分别占售电量的7.63%、71.24%和21.13%。在市政生活用电中:一般照明用电1207万千瓦时,占89.54%;上下水道用电141万千瓦时,占10.46%。
  1985年供电量达10827万千瓦时,售电量为9975万千瓦时,比1978年增长54.2%。其中农村用电603万千瓦时,工业用电7878万千瓦时,市政生活用电1494万千瓦时,三项用电分别占售电量的6.04%、78.98%和14.93%。在市政生活用电中:上下水道用电242万千瓦时,占16.2%;一般照明用电1252万千瓦时,占83.8%。市区共安装路灯554盏,亮灯率达90%以上。主要街道还装上了双臂架式高压钠灯,火车站广场饰装56盏七火玉兰灯,立交桥上下两侧安装了壁灯和水银灯,路灯照明设施大为改观。 

  六、供气供热

  (一)供气 驻马店市液化石油气供应由地区液化气公司代办,1983年,小范围发展用户500家,每月由南阳油田供气5吨。当时没有槽车和充气设备,每次均充装小瓶后运回供应。1984年,用户发展到2000家,供气200吨。1985年底,已发展到4460户。石油气来源于南阳油田、濮阳油田和洛阳炼油厂。年销售总量164.75吨。现已有槽车、充气设备及微型供应站。
  (二)供热 1984年,地区电业公司南电厂"热电联产"工程开始筹建。7月,南电厂改名为驻马店地区热电厂。1985年该厂"热电联产"工程动工,驻马店市投资500万元,又安装3000千瓦背压机组一台,计划在供电的同时,首先向中华路以南各大中型生产厂家供热。年底,背压机组冲动试运正常,供热系统已开始施工,热力管道已铺设8公里。但因经费制约,这项工程进展迟缓。 

  七、绿化

  抗日战争前,仅学校校园和少数市民家庭院内或房前屋后栽种些零星树木。到解放前夕,除少数达官贵人宅院和南大院(今解放军159医院)、小南海(今南海公园)以及个别学校,还残存稀稀拉拉的树木花草外,整个市区基本空白。
  建国后,市委、市政府和街道各级组织,发动群众,在庭院和"四旁"(宅旁、路旁、沟旁、河旁)大种树木。城市绿化有所发展。1956年3月,市建设科配合团市委发动全市青少年植"青少年林"五处,共植树16900株,育苗13000棵。1957年,成立市绿化委员会,统一规划育林区。市直机关、工厂、学校、街道和驻军,定片义务植树。1958年,全民大办钢铁,以木材代"焦炭",市区和近郊的成材树遭毁灭性破坏。1959年3月,全市组织植树造林高潮,共植树10.5万株。1965年,市区扩大,街道普遍绿化。"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正在实施的城市绿化规划被搁浅。
  粉碎"四人帮"后,种树养花绿化美化城市,重又提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1979年2月传达贯彻省绿化会议精神,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同时决定扩建苗圃,筹建公园。1981年恢复建立市绿化委员会。1983年组建市园林处,专管城市绿化工作。城市绿化工作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至1985年底,市区内共有各种树木37万株,按非农业人口计算,人均3.7株。其中行道树1.2万株,按市区112条大街小巷计算,平均每条街道上有树107株。按32条主次干道计算,平均每条干道有树375株。植树的街道长度共21公里,占市区道路总长度48公里的43.8%。建街心花坛和花坛隔离带226个,花坛花带内以栽种市花--月季花为主,兼种美人蕉、步步高、桂花和常绿树黄洋等花卉。广场街道草坪绿地面积13925平方米。还建苗圃1处,面积132市亩;公园2处,面积约340亩。机关、学校、工厂和居民家庭院内,也零零星星的养植一些供观赏花木。据不完全统计,市区绿地总面积约375万平方米,绿地复盖率达25%,平均每个非农业人口占有绿地面积37.7平方米。

  八、环境卫生

  建国前,在近2平方公里的城区内,没有一个公共厕所,仅有的一条不到1公里的下水道,还时被淤塞。垃圾乱倒,粪便满地,杂草丛生,蚊蝇成群。
  新中国建立后,党和政府发动群众清扫街道,疏通水沟,修建公共厕所,填平市区内的死水臭坑塘,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环境卫生状况逐步有所好转。
  (一)环卫职工队伍 1951年成立市清洁队,有4名清洁工,先归公安局管理,1952年下放街道管理,1953年又交卫生防疫站管理,人数增至8人。1970年改名为清洁专业队,人数增加到11人。1978年后,城市环卫队伍有很大发展。1981年成立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由城建局直接领导,职工增加到78人。1983年,通过考试,从具有高、初中文化程度的社会待业青年中择优录取36名环卫工人,队伍增加到114人。到1985年底,全市环卫工人共有267人,是1951年和1970年的66.8倍和24倍。
  (二)环卫设施 60年代以前,环卫设施极为简陋,市区只有几个垃圾箱和十几处简易厕所。工人清运垃圾都是使用扫帚、铁锹、铁锨和架子车等传统工具,劳动强度大,工效低。中共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政府拨专款添置新的设备。到1985年底,已拥有扫地机、拖拉机、洒水车、翻斗车、粪便吸存车、自动装卸车等各种环卫机械14部,基本实现环卫作业机械化和半机械化;修建公共厕所417处,平均每条街有3处,共有1075个蹲位,总面积3927.2平方米,地、市直各单位还自建集体厕所350个,群众用厕难的问题基本解决。但公厕管理差,又无水冲洗,有时小便外流。

  九、房屋

  建国前,驻马店市不足两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住着2.92万城市居民,共有各类房屋建筑面积18713平方米。城区房屋多分布在铁路两侧。铁路东除共和东西两街的店铺门面房较好外,其余大都是土墙茅屋。铁路西房屋以火车站为中心,向北南西三面扩展,多为私人商户的营业房,居民夹住其间。市区内屈指可数的小楼房和砖瓦结构平房以及商店门市房,绝大多数被地主、资本家和国民党军政要员所把持。很多市民在商业区周围租典房屋或搭设庵棚栖身。当时的百忍里、游戏场、平等路等都是贫民区。
  建国后,人民政府于1950年专门建立了房地产管理委员会,迅即对市内逃亡恶霸地主、反革命分子的房产和国民党机关用房进行清理登记接管;除少数留作政府及群众团体公用外,多数租给市民居住。没收资本家的私房169处,计楼房95间、平房瓦房600间、草房657间,由政府作为公产分配给无房和少房的穷苦市民居住。1951年,有的工厂自建了少数厂房,房管部门新建一所750平方米的人民会场。1956年又建一所850平方米的人民剧院。1963年兴建百货楼、被服楼、火车站旅社楼各1座以及回民食堂,共5461.31平方米。还在朝阳街、富强路和自由北街新建少量民用住房。1965年7月,由于城市人口的增加和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出现了第一个房屋建设高潮。但当时很多建筑千篇一律,大屋顶,四方盒,造型呆板,色彩单调,缺乏创新,显示不出各类建筑的艺术特点。1966~1976年的10年"文化大革命",使刚刚开始的驻马店城市建设计划搁浅。加之过去在"先生产、后生活"口号影响下,长时期内只强调生产,不注意消费,忽视人民生活,城市居民住房和基础设施欠帐太多。到1976年底,驻马店城市人口由1965年的34567人猛增到70047人,增长1倍多,而同期内基本没建住房,城市居民住房难的矛盾十分突出。
  粉碎"四人帮"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驻马店的城市建设进入了空前大发展的新时期,出现了第二个房屋建设高潮。除国家房管部门投资54.4万元新建住房6.25万平方米外,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也自筹资金,建设部分职工住房。很多个体工商户和市民,还建起了砖瓦房和小楼房。至1985年底,全市共有各类房屋建筑总面积3291186平方米,其中住房建筑面积158万平方米。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15.89平方米,比河南省和区内的平均水平分别高出1倍和80.36%,城市居民住房难的状况大为缓解。而且在建筑施工中大量采用了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造型设计和建筑质量均有很大改进和提高。不少住房内部设施比较完善,按照《驻马店市总体规划》,还在市区各主要街道的适当地点,兴建了一批四五层或六七层的各式多层建筑,提高了城市土地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