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地方病防治
境内地方病主要是地方性甲状腺肿、丝虫病。建国前,无人过问地方病的防治工作。1958年,开始对地方病进行查治工作。1978年,县成立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1982年,设立办公室。
(一)地方性甲状腺肿 地方性甲状腺肿病,因缺碘引起。境内地方性甲状腺肿病较少,呈点状分布在罗店、官庄、常兴、板店、水屯、余店等乡。1959年,对90441人进行检查,发现患病者3887人,给予碘剂治疗后,2130人愈痊,治愈率54.8%。1980年,对原发病较多的公社进行调查,62722人中患者624人,给予治疗。至此,这类病患者在县内日渐减少。
(二)丝虫病 丝虫病是传染性血液寄生虫病,在境内分布呈南高北低之势。1959年,丝虫病的防治工作开始,在血检的345100人中,微丝蚴阳性者4502人,感染率为1.3%,并对查出的病人进行治疗。1972年,血检3744人,发现微丝蚴阳性者229人,感染率为6.12%。1979年,县委成立丝防小组,组织防治专业队,对丝虫病进行普查普治。1981年,对查出的带虫者进行海群生药物治疗。1982年,县普遍实行3‰海群生药化食盐6个月的治疗方法,共服用海盐228.2万公斤,平均每人每月食用海盐0.55公斤。到1983年,共血检1027085人次,微丝蚴阳性率由治疗前的6.61%下降为0.15%,达到国家规定基本消灭丝虫病的标准。1984~1985年经反复查治,净化监测,部分乡、村患者再服海盐后,县微丝蚴阳性率降至0.041%。
(三)头癣 1979年,县卫生防疫部门组织头癣防治专业队,在社、队医务人员配合下,对头癣病开始普查普治。当年查出头癣病人2486人,占县总人口的0.37%,对2471人给予治疗后,痊愈2300人,治愈率93.08%。后对复发和漏治者进行两年的复查复治工作。经省、地头癣验收小组考核,基本达到消灭头癣的标准。
二 传染病的防治
建国前,对传染病未采取任何预防措施,传染病多有大的流行。建国后,积极开展传染病的综合防治工作。1952年以来,有20种传染病在县内不同程度地流行。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猩红热、麻疹、流行性感冒、痢疾、伤寒及副伤寒、病毒性肝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疟疾、斑疹伤寒、脊髓灰质炎、回归热、黑热病、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狂犬病、炭疽病、布氏杆菌病。近30多年,全县计发病2232648人次,死亡2485人,死亡率0.1%。1985年,已被消灭的传染病有:鼠疫、霍乱、天花(1953年后无发生)、斑疹伤寒(1954年后无发生)、布氏杆菌病、回归热(1958年后无发生)、炭疸(1972年后无发生)、黑热病(1974年后无发生)。基本控制的传染病有白喉、猩红热、脊髓灰质炎、伤寒等。疟疾、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麻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等疾病也大大减少。预防传染病的主要措施是提高易感人的免疫力,接种各种菌苗、疫苗、类毒素。1950~1985年,县卫生防疫部门共使用预防生物制品麻疹疫苗、流脑菌苗、破伤风类毒素等20余种,接种9119875人次,有效地控制一些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降低了发病率。
(一)肠道传染病病毒性肝炎、伤寒、副伤寒、痢疾、脊髓灰质炎等的防治措施:设肠道门诊,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治疗病人;疫区、疫点和病人呕吐、排汇物消毒处理;开展三管一灭(管食物、饮水、粪便,消灭苍蝇)运动,把住病从口入关;开展伤寒、副伤寒菌苗接种和小儿麻痹糖丸口服。
(二)呼吸道传染病麻疹、白喉、猩红热、流行性感冒、百日咳、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的防治措施:隔离治疗患者;复查控制带菌者;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室内及饮水用具消毒;定期禁止儿童出入公共娱乐场所活动;给易感人群预防服药。
(三)虫媒传染病疟疾、黑热病、斑疹伤寒、回归热、流行性乙型脑炎防治措施:消灭传染源和传播媒介;对疟疾病人进行复治、预防服药;对黑热病采取普查普治;对斑疹伤寒、回归热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同时捕杀虱、蚊,对流脑患者隔离治疗,并进行乙脑疫苗接种。
(四)人畜共患传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病、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等主要采取普查普治人、畜显性和隐性患者;开展人畜疫苗接种;做好人体防护,避免接触传染源;捕杀病犬。
(五)自然疫原性传染病流行性出血热的防治措施:隔离治疗病人,灭鼠。
三 主要传染病的发病情况
(一)霍乱 民国8年(1919年)夏,大水泛滥后霍乱流行。民国19年(1930年),霍乱流行于城乡,病势凶猛,朝发夕死。时,人吃喝为事,坐以待毙,呈"家家有僵尸之痛"的惨状。民国20年(1931年),霍乱大流行,病急者倾刻毙命,慢者三五日亡,病死者不计其数。民国21年(1932年),霍乱流行,患病者万余人,病死率80%以上。民国33年(1944年)夏秋,天大旱,刮西北风18天后霍乱流行,马乡一带一百多人染病,死亡率达90%以上。由于缺药,仅用委中、尺泽两穴放血和喝姜水的方法治疗,有条件者将贯仲、雄黄放入饮水中预防。
(二)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民国30年(1941年),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于汝南城乡,病死者不计其数。建国后,1954~1982年共发生流脑13518例,死亡795例,病死率5.88%。其发病规律是每隔lO年为一个流行周期。其间计有3次流行高峰,第一次在1956~1957年间,第二次在1966~1967年间,第三次在1976~1977年间。此后,卫生部门采取多方面预防措施,该病大大减少。
(三)麻疹 民国38年(1949年)以前,麻疹多次出现过暴发流行,许多儿童染病丧生。建国后,每年均有发病,1950~1985年县共发生麻疹患者124339人,死亡832人,病死率O.67%。自1968年以来,每年对儿童注射麻疹疫苗,该病逐渐减少。
(四)细菌性痢疾 细菌性痢疾的发生及流行一般从每年5月份开始,8、9、10月份达到高峰,11月份始降。该病分布地区广,患者年龄上差异不大,幼儿患者死亡率高,多为重型及中毒型。1953~1982年,全县共发病474270例,死亡80人,病死率O.0017%。1953~1969年,年发病数均在8000例以下,且多为散在发生。1970~1982年为流行年代,其中1975年菌痢暴发流行,县发病人数高达169391人,占总人口的26.3%。80年代年发病人数均在万人以上,从宏观上看,呈上升趋势。
(五)伤寒、副伤寒 流行季节在夏季,发病高峰在8、9、10月份。民国16年(1927年),县内流行伤寒,发病者约1/3,死亡者甚多。民国31年(1942年)秋,此病流行。民国38年(1949年)后,此病几乎每年都有发生,1960~1962年,连续3年发病率很高,后采取预防接种,发病率逐年降低。
(六)病毒性肝炎 分为甲型、乙型、非甲非乙型3种。县内发病以甲型较多,四季均有发病,秋冬为流行高峰。1960~1982年县发病18393例,死亡27例,死亡率为O.15%。1971~1980年为高发年,其中1975年,全县发病4104人,1980年后,发病渐少。
(七)脊髓灰质炎 也称小儿麻痹症。该病在县内每年均有发生,1959年始有首例报告,1964年为高发年。1966年始使用小儿麻痹疫苗,后病人有所减少,其中1979~1981年,无此病发生。
(八)流行性乙型脑炎 本病由蚊子传播,多发生于儿童,且发病急,死亡率高,后遗症重,7、8、9月份是该病流行季节,发病率是农村高于城市。该病每年均有发生,1954~1985年计发病3062人,死亡328人,死亡率10.7%。自1978年始,年发病人数逐年下降,到1984年又有所回升。
(九)疟疾亦称"打摆子",由蚊子传播,男女老幼均有发病,秋季较多。民国38年(1949年)以前,此病流行很广,严重时期几乎户户均有发生。1953~1985年,县计发生疟疾1038000多人,平均每年发病31450多人,几乎占县传染病发生的半数。政府因之把疟疾作为防病工作的重点,1974~1983年,苏、鲁、豫、皖、鄂五省疟疾联防后,此病逐年下降。
(十)流行性出血热 民国38年(1949年)以前,此病无文字记载。1977年1月,县有首例病人报告。到1985年,县计发生出血热260例,死亡19例,死亡率约为7.31%,其中1985年发病人数最多,为208人。
(十一)钩端螺旋体病 1965年,县首次发病309例,1971年为流行高峰发病4173例。1972年后,此病渐少,1978年后未见该病在县内发生。
(十二)狂犬病 该病在县内发病历史较久,1953~1985年计发病58例,死亡58人,死亡率100%。1981年后,县人民政府多次批转卫生部门关于灭犬、防止狂犬病的报告,并于1981年组织灭狗专业队,灭狗300余条。此病预防措施为:发现狂犬,立即捕杀,深埋或焚烧,不得剥皮、食用;凡被狂犬咬伤者,要及时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疫苗,以防发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