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制
清末汝阳的社学、义学及私塾无一定学制,每学馆集数十名学童请教师教授,有高低班之分,无年级之别,修业时间也不一致。到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清廷颁"钦定学堂章程"后创立的小学堂及废科举后办的小学堂,其名称不一,学制不一。民国元年(1912年)以后,汝南县虽已设立学校,但私塾仍占多数,所以,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受私塾影响甚为严重。民国政府也曾规定学制和课程设置(如修业年限,初、高级小学学制各为四年),各校多不执行,仍沿袭私塾旧规。
民国12年(1923年),实施新学制,规定小学修业为6年,高、初级各3年。民国16年(1927年)改为四二制,前4年为初级,可以单独设立;后2年为高级,与初级小学合并,称为完全小学。此学制一直沿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951年,教育部根据第一次全国初等教育会议精神发出指示:全国小学从1952年招收的一年级新生起,普遍实行五年一贯制。汝南县所属各小学开始试行。次年9月,教育部颁发《试行小学(四二制)教育计划(草案)》,五年一贯制暂停执行,仍实行"四二"学制。从1969~1985年,汝南县的小学仍施行的是五年一贯制。
二 课程设置
清末的社学、义学及私塾,主要是识字读经,学习的课本主要有《百家姓》、《干字文》、《三字经》等,年长者读"四书"、"五经"。
清末和民国初年的初等小学堂,设国文、算术、历史、地理、格致、修身、读经、体操等8科。高等小学堂,除设初等小学堂的全部课程外,另加图画共9科。
实行新学制后,到民国22年(1933年),遵照教育部颁发的课程暂行标准规定:初等小学设国语、算术、常识、图画、手工、体育、唱歌;高级小学设国语、公民、算术、地理、历史、自然、图画、手工(劳作)、体育等科。农村小学由于师资条件的限制,特别是私塾改良的初级小学,只学国语、算术、或中间上一节体育。民国26年至36年(1937~1947年),高级小学课程设国语、算术、历史、地理、自然、美术、劳作、音乐、体育、公民、童子军训练。
建国后,汝南县小学课程按低年级、中年级、高年级三段设置。低年级段设国语、算术、唱歌;中年级段设国语、算术、唱歌、体育、美术;高年级段设国语、算术、历史、地理、自然、音乐、体育、美术,中、高级段的国语包括写话和作文。1952年2月,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四二"旧制小学暂行教学计划》,将国语改为语言,美术改为美工。1955年根据教育部颁发《小学教学计划》,唱游、音乐均改为唱歌,美工改为图画,每年级增设手工劳动,并增加自然和体育的课时。1959年春,按河南教育厅颁发的《河南省1959~1960年度小学教学计划》,初级阶段每周增设1节周会课,五、六年级每周增设2节生产劳动课,一、二年级的唱歌课改为唱游课。
1963年1月,教育部发出加强中小学学生写字教学的通知,县文教局按《通知》精神,又加设写字练习课,低中年级写字课每周3学时,高年级每周2学时。5月,文教局贯彻中共中央发出的《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小学设语文、算术、自然、历史、地理、生产常识、体育、音乐、图画、手工、劳动等课程。
"文化大革命"期间,汝南县小学课程没统一规定,各校根据各个时期的"政治形势"需要自行安排,有的把语言教材擅自删去;有的安排五门课(毛泽东思想课、工业基础课、农业基础课、革命文艺课、军事体育课);有的初年级只学毛主席语录,高年级只学毛主席著作,如"老三篇":《愚公移山》、《纪念白求恩》、《为人民服务》。城关镇学校有时半日上课,半日参加劳动。师生继续批判所谓"三中心",即教师为中心,教材为中心,课堂为中心。每天让学生上课读报纸、背毛主席语录,听忆苦思甜报告,吃忆苦饭,或到田间劳动,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
1978年1月,汝南县小学按照教育部关于《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计划试行草案》的规定,小学一至三年级开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美术课,四、五年级除学习一至三年级的课程外增设自然课,四年级增设地理课,五年级增设历史课,至1985年仍无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