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五交化
第二节 五交化

  建国前,境内市面五交化商品仅有元钉、铁丝、纯碱、明矾、松香和染料等10余种,由杂货、瓷器、铁器等行业兼营。1950年明港镇仅有11个商户经营五金器材,固定资产274元,流动资金832元。
  50年代,五交化产品主要靠地区百货公司调拨,明港五交化分公司从县百货公司调拨。1958年后,明港五交化门市部"清仓核资",清出因盲目进货,积压商品达19.3万元,损失9万元。1961年后,改为从地区五交化公司进货,不足部分允许自己采购,外采物品有硫化染料、交电零配件、五金工具,各种调和漆等150余种紧缺商品。1971-1978年,县交电公司自采产品478.3万元,占总购进1547.4万元的30.9%。1979~1984年外采商品198.9万元,占总购进1796.2万元的11%。1971年购进额163.3万元,1984年购进额达492.9万元,为1971年的3.02倍。70年代末,实行产销见面,经营部门从上海、广州、天津、武汉、郑州、南京等地购进大量名牌电视机、录音机、电冰箱、洗衣机、自行车等供应市场,供求矛盾得以缓和。
  五交化商品销售始终坚持面向各基层供销社批发,同时供应部队及正阳熊寨、确山新安店.桐柏毛集等地。1961~1962年,元钉、铁丝、纯碱、明矾、灯泡、电线、自行车实行计划供应。对基层供销社按队、户、人数实行计划分配;部队、侨眷为专项指标。"文革"初期,销售额仅40万元左右。1970年叨港五交化分公司组织人员下乡调查用户需求,此后销售额持续上升。70年代,对自行车、铁丝、元钉、碱等855种商品实行计划供应,名牌自行车、彩色电视机等凭票购买。1985年经营商品千余种。同时为合理解决供求关系,满足消费者需要,对名牌产品按比例,按计划凭票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