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明(1912~1958年),曾用名金明。新乡县人。他幼入私塾,后考入河南省立(汲县)第五师范。学习期间,右腿因患关节结核后致残。1931年到《河南民国日报》做练习生。次年被录用为报社文书兼收发,同时按规定履行了加入国民党手续。
后来刘国明先后被委任为副刊和新闻编辑,在主持《河南民国日报》副刊期间,他坚持前任、中共地下党员冯新宇的风格,继续团结进步作家,进行反日宣传。后被国民党以 "思想不纯"为由被免职。抗日战争爆发后,他利用在报社工作的有利条件,推动成立开封文化救亡协会,举行大规模的抗战座谈会,并成为中共河南省委领导的抗日救亡刊物-- 《风雨》周刊的编委之一。后离开报社,前往重庆国民政府县政设计委员会任职。
在重庆,刘国明加入中共领导的"中国青年新闻记者学会"、"国际新闻社"。每月为"青记"、"国新社"翻译、撰写稿件。1941年,因不满国民党政府的腐败专制,遂与同仁发起"民主生活励进会",宣传进步与民主。他先后担任过《河南民报》、《河南民国日报》、南阳《前锋报》特约记者,成都《今日新闻》社特约通讯员,并为洛阳《阵中日报》、湖南《邵阳力报》、昆明《扫荡报》、重庆《中央日报》及香港《星岛日报》撰稿。他曾以金明为笔名,先后在中共《新华日报》和《群众》杂志上发表《论田赋征实制度的改进》、《论大后方的农民负担问题》、《获取胜利的关键》等文章,对当时田赋征实制度的弊端进行批评,对广大农民沉重的负担深表同情。1946年夏,河南省参议会组织豫灾哭诉团去南京请愿,要求减缓田赋征头,救济豫灾。因他从中积极支持,使粮食部长大为恼火,遂被国民党中央调查统计局勒令离开南京,转合肥一所学校教书。
1947年,刘国明应邀任开封《中国时报》与南阳《前锋报》联合版总编辑。到任不久即通过社内地下党员与中共郑汴工委建立联系,并在白色恐怖下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同年刘国明加入中国共产党。解放战争胜利前夕,他与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城工部取得联系,同报社社长郭海长(中共地下党员)一道参与策动国民党华中"剿匪"总司令部副总司令、第五绥靖区司令官张轸的起义工作。
1948年6月,河南省会开封第一次解放,刘国明、郭海长联系河南大学教授及省会文化界知名人士连同眷属共五六十人进入豫西解放区。此事在国民党上层引起震动,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司法行政部下令河南高等法院,对郭、刘等人发出通缉。在豫西,刘国明等4人作为代表受到刘伯承、邓小平、陈毅、邓子恢等中共中央中原局领导同志接见。10月,开封市二次解放,中共开封市委机关报《开封日报》社成立,刘被委任为社委委员、编辑部主任。1949年6月,《开封日报》与《豫西日报》合并成立《河南日报》,刘任编委委员、编辑部副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刘国明因参加过国民党等历史原因,在肃反运动中被撤销报社编委职务。反右斗争中又被错划为右派分子。1958年1月,刘在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沉重打击下自杀身亡。
1978年12月,《河南日报》编委会为刘平反昭雪,恢复名誉,恢复党籍。
刘国明
责任编辑:姜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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