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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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青霞

来源:《河南省志》时间:2026-05-13分享:

  刘青霞(1877~1922年),女,原姓马,安阳县人。幼读私塾。18岁时嫁与尉氏富户刘耀德。25岁时夫亡,因无兄弟子嗣,刘氏族人为争产涉讼,青霞长年被卷入无休止的争讼之中。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青霞随兄马吉樟(清末曾任湖北提法使)到日本,游历考察。半年中,她结识了许多同盟会员,思想锐进,很快加入同盟会。青霞与友人燕斌在东京创办《中国新女界》月刊,宣传妇女解放。留日豫籍学生和同盟会员筹备出版《河南》杂志,青霞慨然捐款两万元。后同盟会河南支部决定在开封开设“大河书社”,作为推销《河南》等革命出版物的机构和秘密联络、集议的处所,青霞又捐助巨款。同盟会员张钟端于1911年夏由日本返国,青霞通过其兄马吉樟,使张入湖北提法使幕府以作掩护,从事革命活动。年末,张钟端等在开封策动起义,青霞又捐银1600两充作活动经费。民国初年举办爱国捐,反对袁世凯政府拟向6国银行团借巨款,青霞被推举为河南国民捐事务所总理,主持其事,旋遭反动势力的压制,愤而辞职。在此期间,她还积极参加京津地区妇女要求参政的运动,并被选为北京女子参政同盟会会长。
  青霞热心兴办近代教育事业。1908年,她在尉氏县创办“华英女校”,是河南较早的女校之一。还在尉氏办了一所蚕桑学校,捐地30亩,购置湖桑万株,辟设实习桑园。又分别捐银3000两,资助尉氏高等学堂和河南省城开封中州女学堂、中州公学,捐银3万两资助北京豫学堂。对京师女子师范学校、北京女子法政学校也有巨额捐助,因而颇受京师人士钦仰。辛亥革命前后,她曾被延聘为北京女子法政学校校长、北京女子学务维持会会长。
  青霞对社会福利事业也很热心。如在贾鲁河上修桥,在本县开办“孤贫院”和“平民工厂”等。这些作为,引起刘氏宗族中一些人的强烈不满,遂群起而攻之。青霞乃于1913年亲赴上海,两次晋见时任全国铁路督办的孙中山,表示愿将全部财产捐献给国家,作修建铁路之用。后国民党发动 “二次革命”失败,刘氏族人控告青霞私通国民党,反对北洋政府。经其兄马吉樟疏通,才幸免于难。
  1922年,冯玉祥任河南督军,青霞毅然将财产全部交公。冯依青霞夙愿,将这笔巨款大部用于河南的教育事业。这一年,青霞回到故乡安阳。不久病逝。

责任编辑:姜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