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丕瑶(1831~1895年),字玉山。安阳县人。清同治元年(1862年)进士。历任山西省平陆县、永济县知县,解州(山西运城)、辽州(山西左权县)知州,太原府知府及署理山西按察使和山西布政使。
光绪十三年(1887年)任贵州按察使,旋迁广西布政使。光绪十五年(1889年)秋任广西巡抚。在广西创建官书局,并革除压抑和阻挠当地土著居民中的读书人要求应考上进的弊政。
马丕瑶在广西最大的政绩是倡办蚕桑,开设机坊。光绪十五年(1889年)冬倡办之始,吏民多数不得其法。他便四处寻访蚕桑之书,将《蚕桑实济》、《蚕桑提要》等书刊印数千部,分发广西各地。对于兴办蚕桑、开设机坊成绩显著的官吏,他便上奏清政府,请予褒奖。鉴于广西地方贫瘠,蚕桑初办,他曾两次上疏,请求豁免广西所产丝绸的商税,得到准免。经过几年努力,“民间蚕事大起”。据光绪十七年(1891年)的统计,广西栽种桑树已达27600多万株,产丝20.6万余斤,织绸2690余匹。
光绪十八年(1892年)正月,马丕瑶回籍守继母丧。二十年(1894年)十月授广东巡抚。时值中日甲午战争之际,马丕瑶积极修复海防设施;选拔任用贤才将领;兴办团练,以补军旅不足;加强武器装备,即操习洋枪洋炮,又加紧赶制土造枪支。甲午战败,李鸿章与日本马关签订投降卖国的条约后,马丕瑶上奏《力阻和议折》,指出此和议“是虽和不和,即和亦不能终和”,建议“严整师旅,速将所失地方克期收复”,沿海沿江“将防务切实严备,以遏寇氛”, “各省民团义旅,准其一律助战”,力主抗日。
光绪二十一年九月(1895年10月),马丕瑶卒于任上。
马吉森(1857~1912年),字子明。马丕瑶长子。河南近代民族工业的始创者之一,曾兴办广益纱厂(安阳豫北纺织厂前身)和六河沟煤矿,均创办于光绪廿九年(1903年)。广益纱厂是当时河南最早最大的纺织企业,有纱绽2.5万枚,工人2000名。他曾积极参加抵制英商“福公司”,挽回我矿权的爱国运动。1912年病逝。
马吉樟(1859~1931年),字积生。晚年自号坚壮翁。马丕瑶次子。光绪九年(1883年)进士。曾任翰林院编修、国史馆协修、会典馆总校、侍讲、侍读、日讲起居注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秋,河南在京官绅设立旅京豫学堂,马吉樟被举为监督。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受命赴日本考察政治。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任湖北武昌盐法道。宣统元年(1909年)署理湖北按察使,次年三月实授。五月,署理提学使。辛亥革命爆发后,回籍家居。1915年任袁世凯总统府内史。袁死后,任北洋政府总统府秘书。1917年去职后寓居燕京,钻研篆书,潜心著述,有《益坚壮斋文稿》遗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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